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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应该喜欢的那个人去追求另一个,这是很正常的事。
夜色渐深。
赵言卿已经半杯威士忌下肚,说:“追媳妇儿就不能太要脸,脸有什么用?你晚上能抱着脸睡觉吗?不空虚吗?不冷吗?”
商珉弦问:“怎么个不要脸?”
赵言卿想了想,又叹了口气:“其实我们情况不一样,孟书灯跟庄清河性格完全不同,我的经验对你不一定有用。”
“你就说,得不要脸到什么程度?”
赵言卿哂笑,声音苦涩:“我为了追回孟书灯,连裙子都穿了,你说呢?”
话音一落,空气中就安静了。
赵言卿猛地一个激灵,才反应过来自己都说了什么。他嘴唇哆嗦了一下,看向商珉弦:“你什么都没听见。”
接着压低声音:“敢说出去,我跟你没完。”
商珉弦听着他的威胁毫不在意,甚至还问:“裙子?”他上下打量了赵言卿几眼:“你在哪儿买的?”
哪里可以买到赵言卿能穿得下的裙子?商珉弦想不出来。
“。。。。。。”赵言卿沉默了一会儿,自暴自弃:“定制的。”
商珉弦若有所思。
酒喝得越多,商珉弦越感到沮丧,他觉得他永远都没办法像赵言卿一样不要脸。
赵言卿的办法果然不适合他,他得想别的办法。
喜欢庄清河,爱上庄清河,是一种压倒性的命运。
与命运抗争是一件太艰难的事,商珉弦尝试多次都失败了,于是决定放弃。他要制定计划,追求庄清河。
明天找个理由去见他吧,可是能找什么理由呢?
商珉弦想起了之前庄清河落在他这里的领带,于是他抛下赵言卿,起身往自己二楼的卧室衣帽间去了。
那条领带现在还在衣柜的角落放着,保持着原样,商珉弦的东西不经过他的允许,是没人敢动的。
他不知道自己这算什么毛病,就像保留安安喝酒的那个小酒桌的原貌一样。他总觉得有些东西不去碰它,它就一直在那里不会变。
像一份被存档的文件,什么时候打开,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要不然,商珉弦也不会到现在才发现衣柜角落里的秘密。
他捡起那根领带的时候,看到衣柜的最角落有什么痕迹,于是蹲下来凑过去看。
是抓痕。
那明显是指甲挠出来的抓痕,抓痕边上还有一些深褐色的痕迹,是血液干涸氧化之后的颜色。
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紧接着就感觉呼吸困难。
商珉弦记忆力很好,好多天前的事仍然历历在目。他想起那天之后大概一周,和庄清河碰到那次。
现在回忆起来,庄清河好像全程都双手插兜。后来阿昆来接他,也是阿昆给他开车门,系安全带。
他的手从头到尾就没有从口袋里拿出来过,后来见面也都是,直到在船上的房间,自己才第一次发现他手上的伤。
船上。。。。。。
当时医生的声音也在耳边回荡。
“十指连心,这得多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