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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言卿跟着他往公司方向走,说:“去吃早餐。”
孟书灯:“我要去公司了。”
“现在还早,吃了早饭再去。”
“不用。”
“走吧,前面有家咖啡店。”
“……”
五分钟后,他们来到一家咖啡馆,这家店也提供简单的早餐,大概就是牛角包、三明治和贝果之类的。
孟书灯近几年很依赖咖啡,坐下就直接要了一杯热美式。
赵言卿又问他:“吃什么?牛角包?”
孟书灯看了他一眼,撇开脸:“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吃牛角包了。”
赵言卿垂了垂眼皮,又问:“那给你来个三明治吧。”
孟书灯没发表意见。
赵言卿想问孟书灯吃哪种,又怕他觉得烦。于是秉持着贵的就是好的原则,给他点了一个单子上最贵的。
咖啡和三明治上来之后,赵言卿就知道为什么贵了。那个法棍三明治特别大,料又足,差不多有成年人的一截手臂那么长。
作为早餐,这种份量哪怕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也扎实得过了头。
孟书灯:“……”
原来他在赵言卿心目中这么能吃吗?
他当然不可能去和赵言卿讨论食物的份量,然后抱怨自己吃不完。他甚至尽力避免任何和赵言卿交流,于是他看着那个巨大无比的三明治保持了缄默。
他们坐在咖啡馆的门口的露天座位,早晨的阳光插进楼缝,咖啡店正好沐浴在阳光中。
赵言卿刚想和孟书灯说说话,就被人打断了。有个男的过来跟他说话。
来人样貌不凡,打扮对于男人来说过于时髦精致,发型也很时尚,耳饰、项链闪闪烁烁到有点晃眼。脸上一看就带着一点酒后纵欲的疲惫和糜烂的病态,应该是熬了一夜,气质有点像颓废的模特或者艺术生。
孟书灯看他有点眼熟,应该是赵言卿睡过的人。只是人太多,时间又久,孟书灯一时没对上号。
果然他看到孟书灯也打了个招呼:“孟助,你也好久不见了。”
孟书灯点了点头,没说话。
他和赵言卿的位置是双人的,没有多余的座位。那人就站着,别有深意地看了孟书灯一眼。
孟书灯明白他的意思,在赵言卿身边那两年多,他就一直是个十分有眼力见的助理。
于是他拿起自己的咖啡和那个巨大的三明治站起来,把位子让给男人。自己走到旁边,在角落里找了个位置坐下。
赵言卿的目光追着孟书灯,看他在那里坐下,觉得他连后脑勺都可爱到爆炸了。头顶的发丝在晨光中闪闪发亮,咖啡冒着的热气在晨光成雾状,把他泛光的侧脸笼罩其中。
孟书灯盯着那个大号三明治看了一会儿,然后整个拿起来,握在手里几乎是抱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