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对他的了解,知之甚少,少到可怜,少到在三位师兄和师弟当中,我对他的了解可谓最少。
收回心思,问道:“口诀?什么口诀?”
“哎!”二师兄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亏你素来还自诩为过目不忘,你学了那么多年的口诀心法,到底记住了几个啊?”
“记住是记住了,但不晓得用哪个。”我撇了撇嘴,如实答道,“待闲暇了,咱俩好好对对那些口诀。”
当今之计,还是这只妖怪要紧。
喜欢啃骨头,并且是啃这么大一根的,不是狗妖,还能是甚?
既是狗妖,为何会没有一丝狗的气息呢?
再则,另一副碗筷,究竟是何人所使用?
何人所使用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此只狗妖,显然是给自己找了个伴,而且,那伴侣,十有*是位凡人。
“这只狗妖,究竟和王五郎有何关系呢?”我喃喃自语道。
二师兄听在耳里,答道:“或许,他就是王五郎呢。”
“你说他就是王五郎,既是王五郎,为何放着自己的院落不住,要住这处山洞来呢?”我疑惑道。
“不知你留意到没有,桌子上的那把梳子,和王五郎家中梳妆台上所用的梳子全然一致。碗筷,也与王五郎家中的碗筷全然一致。”二师兄解释道,“若我所料没错,此处,应该是他与翠娘的另一个居所。至于为何会另立一个居所,这点,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二师兄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对此,我提醒道:“单凭你说的那两点,不足以证明那王五郎就是狗妖。”
“未必会是狗妖,但王五郎绝迹有问题,早在来到王五郎院落的一刹那,便有种感觉,这王五郎绝非常人。”二师兄答道。
这话不假,这种感觉,我亦同样有。想起正事情,问道:“不是狗妖,那是什么妖怪?”
“即便有这根骨头,也不能证明就是狗妖。说实话,我总有种不好的感觉,总觉得事情没有这般简单。”
华阳说不简单,那不止不会简单,反而还会是大麻烦。
在我面前,他鲜少会说丧气的话,从来只会将光鲜亮丽的一面展示给我看。
正是因此,才使得我严重认识到,自己许是掉以轻心、疏忽大意了。
从一开始,虽则知晓这只妖怪难缠,但始料未及的是,直到此刻为止,连它是个什么东西都不曾判断得出来。
着实郁闷,着实纠结,着实令人抓狂!
山洞没有大的收获,和华阳商议之后,决定还是先回王五郎居住的院落再行查看,毕竟,那里才是他们真正的家。
王五郎兴许是妖怪,但翠娘可是人,可是真真正正的凡人。
此刻,捉妖倒不是关键,至关重要的是浩浩一事。
浩浩落到了妖怪手里的时辰越久,危险越大,谁也无法保证,那妖怪抓浩浩是用来吃的,还是用来陪它玩耍的。
尚离王五郎居住的院落还有半里多路程,就瞧见了王五郎的妻子翠娘。
当时,翠娘的肩头,正挑着担子,不急不慢地往前走着,脚下的步子,极稳。
怎么说呢,平心而论,心中其实多少是有几分失望的。
原本以为翠娘会是位大美人,可事实上,我们所见到的女子,顶多只能算是中人之姿。
这般的女子,在寻常人眼里,或许还算是位美人,可若说豆腐西施的美名,那绝迹是差点。
113:狗妖?狼妖?(三)
虽说女子一白遮百丑,但并非代表白了就一定是位绝代佳人。
譬如翠娘,皮肤白皙,白皙到女子当中,鲜少有白皙到此等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