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两,值他的命,这对他来说岂非才是最大的羞辱?
荼蘼察觉到他脸上显而易见的不乐意,“四……四十两,也行。”
“你在跟我开玩笑么?”
“我这人啊,虽然常跟别人开玩笑,可却从来不跟银子开玩笑的。”
荼蘼说着,甩了甩自己的右手,伤口还在流血,有些隐隐作痛,
“当然,账还没算完呢。
你看我这伤,再加两瓶金疮药不算过分吧?
哦,对了,我听说吃蹄膀有助于伤口愈合,得再外加两个大猪蹄子。
还有胡阎,他那两把菜刀,被你生生砍了那么大个缺口,还得拿回去重磨,这得算误工费吧?
粗算一下,去零取整,再加三十两,总共八十两银子,拿不出来就别想走。”
刀奴的嘴角有些不自在地抽搐一下,慢慢从袍子里掏出一沓银票,取了其中一张,顺势往她脚前一扔。
银票轻盈,已经打着旋儿快落了地。
低头,他以为她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在他面前屈身低头去捡一张被人丢出去的银票的。
他在等着她翻脸,找一个鱼死网破的理由。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她不但蹲下身去捡了,而且还捡得很开心,她从来不会跟钱过不去。
若是一个人还不足以不必倚仗他人就能凌驾于生活之上,维护那点微不足道的尊严还真不比能够填饱肚子高贵多少。
赚钱嘛,不丢人,饿死了才丢人。
这是一个卖笑的世道,没人肯为一个拉长了脸的人付账。
她的心里眼里全都是笑,尤其是当她看到这张银票的面值之后,更是笑得像一朵绽开的花。
三百两,正如谢乌有所说的,三百两已是这酒馆一整年的收入的三倍,怎么能不开心呢?
“这位老板还真是客气。”荼蘼捂着心口掩不住的笑意,高举着银票朝着他挥了挥,“今后大家都是朋友,欢迎以后常来砸呀。”
他砸过很多人的店,也灭过很多人的门,可却从来没有一次看到这样高兴的苦主。
刀奴还在揣量着这个人,她却已不再去管他,而是转身准备将这一张还没捂热的银票塞进账台的抽屉里。
张子虚也围了过来,这可是酒馆开张以来赚的最大一笔买卖,是得好好瞻仰瞻仰。
可正在此时,一把削铁如泥的尖刀已然刺向了荼蘼的后颈。
袖中刀,刀奴的刀。
刀长不过三寸,平时若是藏在袖子里,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
他的刀,可从来都不止雷泽那一把。
这把刀,虽然并不怎么起眼,可是它看不见也摸不着,出鞘的时候,远比知名的宝刀更能中人下怀。
只是他没想到,从未失手的袖中刀,此时却被一枚铜钱给弹飞了去。
他已经无暇顾及那个站在账台后弹出铜钱的人,因为早在这铜钱飞来之前,已先飞来了一只脚。
荼蘼侧身,一只手早已紧紧捏住了他的手腕,使得那枚铜钱可以很轻松地将他手中的刀击飞了去。
可与她的手同时过来的,还有她的脚,重重踹在他脸上的脚。
白底青面的绣花鞋,本用的是那最柔软的缎子面缝制,可是砸在他脸上的时候,却像是挨了一记插满了钢针的流星重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