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下
左传
《隐五年》:“宋人使来告命。”
《九年》:“宋不告命。”告命,犹今言告急也。奔命,似亦有危急而奔救也。《成七年》:“一岁七奔命。”
“叔父有憾于寡人。”
旧事有不能释然者谓之憾,非怨也。《李广传》“将军自念有憾者乎”,亦非悔也。
《隐六年》:“从自及也。”杜注:“从,随也。”
从,犹将也,行也。
《隐十一年》:“傅于许。”
谓兵薄于城下也。《宣十二年》“遂傅于萧。”《襄六年》:“傅于堞。”《襄九年》:“闻师将傅。”《襄二十五年》:“傅诸其军。”义皆同。又凡物附著者谓之傅,如“毛将安傅”及“傅药于脂”、“傅毒于矢”之类。
《桓三年》:“公子则下卿送之。”
公所生女,亦称公子。《昭三年》:“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其公子即公女也。谓以己女更公女嫁晋,乃以公子别嫁于人。《昭二十七年》:“子重之子曰重。”重亦鲁公子之女也。
《桓十二年》:“复诸山下。”
复,谓设伏兵。《隐十年》:“为三复以待之。”“邲之战师七复于敖前。”《成三年》:“使东鄙复诸鄤。”
《庄八年》:“公问不至。”杜注:“问命也。”
问,即音问也。《三国志》有“定问”、“外问”,《王基传》有“凶问”。
《庄三十二年》:“见孟任从之。”注:“,不从公也。”
今律曰:“调奸不从。”又按《史记·西南夷传》谓道不通曰。
《僖七年》:“若总其罪人以临之。”注:“总,领也。”
此总字,犹今用率字、持字。
《僖十五年》“晋于是乎作爰田。”注:“分公田应入租税,改换与众。”
此爰字有换字之义。《三国志·陆瑁传》“少爰居会稽。”《钟离牧传》:“同郡徐原爰居永兴。”
《僖十九年》:“欲以属东夷。”
此属字,有联属怀来之意。下文“以属诸侯”,《哀十三年》“属徒五千”,《哀十四年》“属徒攻闱与大门”,《哀二十七年》“属孤子三日朝”皆同。
《僖二十二年》:“鼓可也。”此字,有孱弱不整之意。
《文二年》:“废六关。”
《家语》作“置六关”。按《庄子》“废一于堂”、“废一于庭”亦以废为置。
《文四年》:“曹伯如晋会正。”注:“会受贡赋之政也。”
后文“诸侯朝正于王”注:“朝而受政教也。”又《书·无逸》“惟正之共”,正亦与政通。
《文六年》:“陈之艺极。”注:“艺,准也。《传》曰:‘贡之无艺。’”
艺,谓贡事皆有定则也。《昭十三年》“艺贡事”、《昭十六年》“而共无艺”义同。
《宣二年》:“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注:“前进而及于屋溜也。”
溜即中霤。
《宣四年》:“汏辀及鼓跗。”注:“,过也。辀,车辕。跗,所以架鼓。”
辀,犹贯革之贯穿过也。《周礼》有足鼓,足亦跗也。
《宣十二年》:“略基趾。”注:“略,度也。”
《昭二十五年》:“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
《成二年》:“匮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