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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第1页)

总部设汉口,先后还在长沙、广州、成都、重庆、西安、香港等地设立分会,活动经费每月5万元,由军需署支付。“艺文研究会”是低调俱乐部发展后的公开组织,也是由汪派控制的宣传喉舌与行动机构。武汉沦陷后,总部迁重庆,继续活动。由“低调俱乐部”与“艺文研究会”的活动,形成了以汪精卫为中心的妥协投降派集团势力。

同年初,汪派成员,担任外文部亚洲司第一科科长的董道宁与“满铁”驻南京事务所主任西义显拉上了关系,商量促成中日“和平”。在西义显安排下,董道宁与“满铁”总裁松冈洋右见面。随后,又以汉口政府第三势力代表人士身份,先后与日军参谋部谋略科长影佐祯昭、中国班长今井武夫、参谋次长多田骏等人进行了会谈。3月,汪派干将高宗武又由周佛海安排以特派员身份,到香港和上海活动。在上海见到了董道宁,二人一起南下香港,同西义显、松本重治、伊藤芳男等人进行会谈。高宗武向日方介绍了“低调俱乐部”活动情况,说对日“和平派”将“逐渐占有势力”。经过商谈决定将影佐致张群、何应钦信件不直接交张群和何应钦,而由周佛海交蒋介石和汪精卫。4月16日,高宗武再到香港见西义显,传达蒋介石的意向:东北四省、内蒙“可留待他日协议”。而河北、察哈尔“须绝对交还中国。长城以南中国领土主权之确立与行政完整,日本须予尊重”。'〔日〕西义显:《悲剧的证人一日中和平工作秘书》,文献社,1962年版,第135~136页。'

以上述条件为基础,可以先停战进行交涉。但此时,日军正进行了徐州会战,对停战未表示意向,徐州会战后,日本内阁改组,宇垣一成出任外相,加强了对华外交攻势。高宗武于6月14日再到香港,表示汪精卫等第三势力愿意作为中介促成“和谈”。7月5日高宗武到日本,在影佐安排下会见陆相板垣征四郎、参谋次长多田骏,重申上述观点,希望开展“和平运动”。高宗武、董道宁的对日勾结,是汪集团投日的第一个步骤。

7月12日,日本五相会议制定《适应时局之对中国谋略》,以“为使敌人丧失抗战能力,并推翻中国现中央政府,使蒋介石垮台”为方针,要“起用中国第一流人物,削弱中国现中央政府和实力派,使在敌人中间建立反蒋、反共、反战的政府。”'《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原书房,1969年版,第389~390页'。

几天后又制定《从内部指导中国政府的大纲》,再度确认反蒋、反共、对占领区实行“分治合作”等原则。随着汪派的对日活动,日本将诱降目标转移到以汪精卫为重点,同时还包括唐绍仪、吴佩孚等人身上。而汪精卫、周佛海等通过对日活动,取得了联系与共识,也积极筹划正式投日。

10月,日军攻占了武汉、广州等地,未能达到迫使中国政府屈服的战略目标,遂加强了政治诱降活动。同期,土肥原等人策划拉拢吴佩孚的计划为吴拒绝,而准备投日的唐绍仪被国民党军统局杀死,日本的诱降目标完全集中在汪精卫身上。在广州失守的当天,汪发表对路透社记者的谈话:“如日方提出议和条件,不妨害中国国家之生存,吾人可接受之,为讨论之基础。否则无调停余地。一切视日方所提出之条件而定”。'《申报》1938年10月22日。'

11月3日,近卫发表对华政策声明,修改了第一次的“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提法,同汪的声明相呼应而称:“如果国民政府抛弃以前的一贯政策,更换人事组织,取得新生的成果,参加新秩序的建设,我方并不予以拒绝。”'《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原书房,1969年版,第401页。' 实质是公开鼓动汪派加紧投日,近卫声明立即得到汪派响应。7日,汪精卫、周佛海委托梅思平与高宗武作为全权代表,同日方会谈。地址选在上海虹口的“重光堂”。

12日至14日晚,梅、高二人与今井武夫、伊藤芳男会谈达成初步协议。基本内容是讨论双方各自的和平条件,并安排汪等出逃投日的行动计划。

关于汪等投日计划安排是:汪精卫等人接日本政府所确定的“和平条件”之后,则设法去昆明,公布日华和平解决条件并由汪发表声明同蒋介石断绝关系,乘飞机去河内,再转香港,与日方配合发表收拾时局声明。在上述行动完成后,配合云南及四川地方军将领在西南地区建立新政府,并发布日华合作政策,推进和平运动。'《今井武夫回忆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304~308页。'

达成初步协议之后,今井武夫急速回日,向军部报告情况。军部决定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会谈。11月18日,今井武夫同影佐祯昭及犬养健、西义显、伊藤芳男等人到达上海。

19日晚,双方正式会谈。

20日19时,双方以高宗武、梅思平及影佐祯昭、今井武夫个人名义,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及《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日华缔结防共协定,承认日军为防共驻扎中国,内蒙地带作为防共特殊区域;

(二)中国承认满洲国;

(三)日本人有在中国居住、营业之自由;

(四)关于经济合作,中国方面承认日本的优先权,特别是在开发和利用华北资源方面,予日本以特殊的方便;

(五)中国方面补偿日本在华侨民的损失,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协定之外的日军,自日华实现和平后,立即开始撤退。如日本政府对上列解决时局的条件予以发表,汪精卫等立即声明与蒋介石断绝关系,双方共同发表日华合作和反共政策声明,俟机成立新政府。

此外,又缔结《日华秘密协议记录》,就进一步缔结军事同盟等问题达成了协议。重光堂会谈达成的上述协议,标志着汪精卫与日本的勾结已经完成。

以重光堂协议为基础,汪精卫寻找机会于12月18日逃离重庆飞至昆明,会同已经到达的周佛海、陶希圣等人于19日转飞河内。同期逃离重庆的还有陈公博、林柏生(国民党中央委员)等人。22日,近卫政府发表第三次声明,配合汪的出逃行动,呼吁国民政府“日满华三国应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共同目标而联合起来,共同谋求实现睦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声明日本愿意“和中国同感忧虑、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为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原书房,1969年版,第407页。'

汪精卫则于29日作出响应,发表致蒋介石等人的《和平建议》电报,又称为《艳电》。该电吹捧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要求国民政府“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汪伪宣传部编:《和平反共建国文献》第1辑《中国之部》,第1页。'

汪精卫集团与日本相呼应,一齐向中国政府发动了空前的政略攻势。

但此时汪集团的要求同日本的允诺还存在有较大分歧。日本的目的是将汪作为工具或傀儡,完全控制中国,在重光堂会谈中所使用的一些冠冕堂皇词句,目的在于诱使汪脱逃重庆,至少可以造成国民政府的分裂。在近卫的声明中则未提撤兵等字样。而汪的企图是通过推进“和平”运动而改组国民政府,建立个人的最高统治权,要求日本在合作中给予其应有的让步。汪认为此时还应该同日本讨价还价,在《艳电》中写道:“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30日,汪又通过在香港的高宗武,向日方提出四点希望:

“(一)日华两国在完成新东亚建设的基础以前,尽量与英美列强避免磨擦是重要的,因此当前对列强不要引起纷繁的事端。

(二)在军事发动以前的三至六个月期间,希望日本方面每月援助港币约三百万元,但希望尽可能在对华文化事业费中开支。

(三)对北海、长沙、南昌、潼关等地日本军作战的行动,以获得政治效果为目标。

(四)彻底表炸重庆。”'《今井武夫回忆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3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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