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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章vi(第1页)

对于慕伯汉,路易莎还是有些了解的,因为布鲁多东面和慕伯汉接壤。或者更准确地说,布鲁多和慕伯汉的众多公国、伯国中的两三个接壤。

如果说瓦松王国捏他了法兰西,高登兰捏他了英吉利,那慕伯汉捏他的应该是中世纪德意志地区,也就是后世称之为‘神罗’的前身的存在。嗯,此时慕伯汉地区的人们也已经自诩罗马帝国了,虽然从民族成分来说,他们真的和罗马没什么关系。

然而,说是‘帝国’,慕伯汉地区根本没建立起统一国家,这片土地相当地‘散装’。

在过去几百年间,慕伯汉这个‘罗马帝国’国力走上坡路的时候,他们没有抓住机遇,而是将过多的精力用来和教皇对抗——主要是,既然罗马法统在身,那肯定是要谋求亚平宁半岛的。就算不能‘还于旧都’,也得维持对亚平宁的影响力啊!

这就和地处罗兰西(罗兰西其实就是捏他了意大利地区)中部,将罗兰西视为禁。脔的教廷直接对上了。

强龙不压地头蛇,慕伯汉在罗兰西耗费了几百年,即使偶尔能占上风,也不能持久。最终的结果就是,新‘罗马帝国’崩溃,至于罗兰西那边,更是一点儿实际的都没拿到。甚至在二十年前,皇帝已经缺位了近二十年!

这之后‘罗马帝国’选举‘罗马人的国王’,就是实际上的慕伯汉国王,居然不再是曾经四大诸侯选,还加入了三位大主教。可见罗兰西的便宜没占到,自身国力衰弱后,反而被反攻倒算了。

是的,二十年前,慕伯汉地区的一众豪强发明了一种新的权力运作体系,即皇帝不再是‘兵强马壮者居之’——其实一开始,慕伯汉国王这个位置,就不是家族继承制。

这大概是因为慕伯汉地区,各大领主实力比较均衡,大家彼此不能奈何,就只能照着更古老时期的制度搞‘部落选举’。

这都是蛮族时期的记忆了。

但这种部落选举,看似民主,实际还是强者为尊的。大概就是某一时期内,慕伯汉地区某个大领主格外强势,虽然不到压倒其他所有人,真正实现统一的地步,但也能让其他人认老大。这种情况下,高情商是大家民主选举,低情商其实就是被打服了。

可想而知,这样上位的慕伯汉国王兼罗马帝国皇帝(皇帝其实就是当选国王后,再找教皇加冕的一个头衔。毕竟此时的观念里,‘罗马皇帝’不可能是选出来的,得从教皇那里获得法理),实权肯定捏在手里,位置稳稳当当。

之所以说二十年前,慕伯汉地区的诸侯发明了新的权力运作体系,就在于选举居然真的就是选举了。而不是武力上制胜后,走过场一样搞‘选举’。虽然,在这个选举体系下,要竞选成功,靠的也不是能力什么的。

如二十年前那次,选的慕伯汉国王兼罗马皇帝,就是慕伯汉地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领主——要知道,慕伯汉地区大小领主300多个,这位在其中实在不出众。刚选出来的时候,甚至很多人不知道这位是哪儿来的。

这种结果,可想而知,其实就是实权人物们协商谈判出来的。

教会有三大主教参与,再加上慕伯汉地区旧有的四大领主,七个人组了一个‘选举团’。教会那时候当然不想要强势的慕伯汉国王,之前他们可受够了慕伯汉把手伸到罗兰西的苦!所以四大领主看似最接近国王宝座,实际提名他们做国王,根本不可能成功。

至于四大领主内部,他们也不团结。一方面,经过多年的‘磨合’,大家的实力充分匹配,换个说法就是更均衡散装了。要选他们中某个人,其他人不会愿意。而如果要强行推动,也没人有那个实力。

这种情况下,选出一个小领主更像是一种必然。

只不过上位的这位似乎颇有政治智慧,作为一个最‘弱小’,根本没法对领主们发号施令的国王。他倒是凭借着灵活的身段,良好的人缘,以及到底提升不少的政治地位(哪怕这个王位和帝号是象征性的,对一个毫不出彩的小领主也是极大提升),迅速稳定了位置、扩大了家族实力。

虽然还是弱,还是要在位置上小心翼翼。二十年下来,在国内除了那几个大领主,也算是说话有人听了——是的,当初选上去的那位‘慕伯汉国王’,现在还在位呢!今年已经66岁,以此时的普遍寿命,真是长寿呢。

总之,本来慕伯汉地区就比较散装,现在又有一个弱势君主,就更是装都不装了!如果说以前还能说是‘联邦’,现在就只能勉强维持一个‘邦联’体系。除了还存在一个象征性的‘盟主’,各拥有独立统治权的大领主,和其他独立小国的国王也没什么两样。

至于最近慕伯汉和瓦松的战争,并不是慕伯汉皇帝和瓦松王室爆发冲突,而是瓦松王室和洛塔林吉亚公国在针对‘泽布兰’爆发继承战争。这也算是这年头最常见的战争理由了——贵族们彼此联姻,就导致一块土地绝嗣后,会有很多姻亲宣布有继承权。

虽说继承顺位有排名,但这个时候肯定不像后世,把每个具备继承权的后继者排得清清楚楚。除了无可争议的近支,其他还是得看谁更能打。甚至有的时候,如果具备继承权的人足够强,又对那片土地志在必得,强宣称的近支都不见得管用,所谓‘无理搅三分’么。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泽布兰绝嗣了,慕伯汉的洛塔林吉亚公国和瓦松王室罗佩家族,都宣称自己这边有继承权

洛塔林吉亚公国,布鲁多的贵族们就熟悉了。因为布鲁多毗邻的慕伯汉领土,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洛塔林吉亚公国。

“纪尧姆王子出征是正确的,这不只是因为殿下能征善战,也因为陛下有意将泽布兰交给纪尧姆王子吧。现在由纪尧姆王子战胜了洛塔林吉亚的军队,哪怕是王后不同意,也很难说什么。”一位侍女颇为同情地说道。

路易莎大概能想到她在同情什么。嗯,就是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吧。

当下的瓦松王室,有一个王室家庭很少有,称得上是甜蜜的烦恼,就是这一代男性成员太多了!7个活到成年的王子,这还不算私生子,这确实能让一些君主,甚至普通贵族羡慕嫉妒恨了。

所以排行第二的路易进入教会也好,王太子皮埃尔伤寒去世也罢,都没有太大风浪!儿子多真能为所欲为!

因为就算这样,也还剩下5个,比路易莎上辈子,中世纪时期的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还多2个呢——亨利二世与阿基坦的埃莉诺一共有5个儿子,活到亨利二世死时的有3个。

要知道,亨利二世和妻子加起来统治的土地相当广袤,比同时期的法王要滋润多了。然而即使是这样,给儿子们分土地时,分到最小的约翰,也是分无可分了,所以约翰又有‘无地的约翰’的外号。

是的,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无地王约翰’。虽然这个外号如此响亮,是因为他在军事内政上都一塌糊涂,面对敌人一败再败,还被自己的封臣联合‘兵谏’,被迫签下了《大宪章》,处于没有土地被他实际统治的状态。

但追溯这个外号的起源,是他儿时就有的了。

这时候的瓦松王室,拥有的土地还远不如那时的亨利二世呢!给5个儿子分地,即使除了王太子,其他人可以只分些边角料,那也够头疼的——到了中世纪中晚期,已经不是大几百年前诸子分地的时代了,领主们也明白要‘强干弱枝’,不然家族只会慢慢分散、衰落。

但到底是王室王子呢,不可能真的让人无地可分。事实上,哪怕是‘无地的约翰’,也不是真的就没有土地可继承了。想来哪怕历史上没有发生后来的变故,叫他继承了王位,亨利二世和妻子也会给他一份土地,只不过没有他的哥哥们那样煊赫而已。

毕竟,只要是王子,多少得给个爵位,底限还得是伯爵——到近现代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伯爵都是非常高端的爵位。

而作为伯爵、公爵,没有实际统治的土地,完全是‘虚衔’,这根本不可能。此时爵位的法理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是依附于土地的。即继承一块土地,也就继承了相应的爵位。所以历史上才会有那么多贵族,一个人身兼那么多爵位,完整的称呼念都念不完。

权力足够的话,可以将一大块土地分割,再造出更多的爵位,但这依旧是爵位依附于土地而存在的状况。

现在瓦松王室的问题是,罗佩家族在得到瓦松王位后,虽然这么些年逐渐扩大领土,不再是最初的‘西岱伯爵’,政令出了西岱就没人听了。但是,要给王太子以外,多位王子分割土地,那还是捉襟见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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