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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七零27(第3页)

都说好酒也怕巷子深,他们钢铁厂虽然是市里最好的,但外人不知道也没用啊!

“钢笔字不成吗?”崔若南有些为难的问。

杨振叹口气,“往年也是钢笔字,但是这不是觉得钢笔字太秀气,挂上去一旦离远点就看不清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钢笔出水口就那么粗,再粗还能粗到哪去?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的时候,林清远慢慢上前。

“要不让我试试?”

崔若南皱着眉,眼神有些怀疑,“小林啊,你行吗?”

她没记错的话林清远好像是乡下来的?

“你还学过这个呢?”

林清远很冷静,“我家条件不好,只上到初中就没接着学习了。但是我媳妇是知青,我和她学过几笔。”

这也不是撒谎,记忆里棠棠妈妈确实是个书香气很浓的女人。

崔若南还有些迟疑,她怕林清远是故意想要出头,搞不清自己几斤几两。

杨振倒是干脆,“那就试一试,写两个字看看。”

成不成另外说,这个同志的勇气他就很欣赏。

既然领导都这么说了,崔若南也就闭嘴了。

她收拾出一张桌子,从抽屉里翻出很久没人用过的毛笔,然后就没有了。

“这,也没有砚台和墨条啊?”

就这根落满灰的毛笔都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买回来充门面的呢。

林清远上前接过毛笔在清水里沾了沾,然后用手小心的搓开。

“没事,用墨水也是一样的。”

反正手上的笔都是劣质的,也就是写几个字,无所谓用什么。

要不是怕别人看不清,其实清水也不是不可以。

崔若南拿出墨水和白纸,宣纸就别想了,就普通的白纸。

一群人好奇的围过来,林清远淡定的不行,摆开架势低头就写。

笑话啊,他好歹做了那么多年古人,毛笔字还不是手到擒来?

就算他的字不是什么名家大作,但是唬人也是够用了。

林清远知道结果,自然是淡定的很,看就看呗,还能把他的字看没不成?

等他搞定了这个领导,就能骄傲的和棠棠说,他爸爸有多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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