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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能不走吗(第1页)

在今日之前,容尘只知道男主被一乞丐捡到,几经辗转卖到这里,认识了祝南。至于之后两人为何逃难,又为何受尽折辱打骂,他却知之甚少。

但现在从顾笒煊口中,他却知晓了整个事件的真相:

顾笒煊是被买回来的。或者说,村子里没有姓名的孩子,大多都是买回来的。但也有例外,比如隔壁阿牛,他是被一个村民捡回来的。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比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幸运,恰恰相反,他们更不幸。

村民们收养他们并非好心,而是为了一己私利。

此地有一大妖,不仅能呼风唤雨,还能引来天雷甚至点石成金。不明真相的村名们将其奉为神明,日日供奉。

但想要村子风调雨顺福寿延绵,单靠那些凡间香火和瓜果供品可是远远不够。

于是,在所谓“狼仙”的授意下,村民们将祭品换成了幼童。

顾笒煊和男主连同那些被买来的孩子,就是供品。

平日他们做着奴隶的粗活,受着打骂,直到在特定的日子里被挑选送上祭台,这一生也就到此为止。

但他们大多都不知道自己的宿命。村民们对此守口如瓶,对路过的外乡人也是借口“养子”——养到一定日子送上去的孩子。

但与其说是养子,不如说是养猪。就像民间牲畜,给些吃食圈养着,养到一定时候将其宰杀,供奉神明。

而顾笒煊和男主,正是这些“猪崽”中的一员。但不同的是,他们更幸运,或者说更不幸。

他们遇到了南浔,被他从那所谓的“狼仙”口中救下,免于一死。

虎口脱险,是他们之幸,也是他们的不幸。因为比起死亡,无尽的折磨更令人绝望。

回到村子的他们被告知自己逃跑的举动触怒了神明,神明降下神罚,不仅将整个村子毁于一旦,还带走了村子里大部分心智健全的孩童。

无家可归又痛失骨肉的村民们再也忍受不住,纷纷将怒火发泄到了两个无辜的孩子身上,说他们贪生怕死,害了一村子的人。

年幼的孩童尚是一张白纸,大人们在上面画下什么颜料,他们便是什么颜色。不知对错,不晓是非。众口铄金,便将他们定罪。

虽然潜意识里并不觉得自己有错,但在人们长时间的态度、言语以及攻击中,他们也认为自己犯了错,并且是十恶不赦的大错。

可求生乃本能,活命乃常理,又何错之有?反倒是以他人性命满足自己的欲望,才是真正的不可饶恕。

“我好想死啊……”顾笒煊尚沉浸在那段令自己绝望的回忆中,连声音都带着颤抖。

他将那个因为贪生怕死而害得全村人遭殃的胆小鬼从身体里拽出,拉到对方面前,仿佛将自己所有的罪行不加掩饰地展露在他的神明眼前,甚至还奢望神明宽恕他的罪行。

十恶不赦的人也想被神明赦免。多么讽刺。

他抬手将自己的脸遮住,活像自己是个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他曾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当初那个好心人救下自己时,自己能勇敢点,主动回去找狼仙,是不是结果会不一样?狼仙不会发怒,那些同龄的孩子不会被抓走,村民们也不会背井离乡。

是不是当初勇敢一点,结局就会不一样?

他捏紧了拳头,心中气愤。

可为了那些人去死,他不愿!

那些人打骂侮辱他也就罢了,偏偏还连带对他父母恶语相向,他不过顶了几句,就被一顿毒打。就连那些同龄的孩子也对他扔小石子,动不动就将有娘生没娘养挂嘴边,他气不过动手,就会被大人吊着抽皮鞭。

他恨极了那些人,为了那种人白白送命,他嫌恶心。

难道就是因为他心胸狭隘,不大度,所以才会连累同伴,造成如今的局面吗?

他自嘲地笑了。

“我果然……是个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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