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汤湟,不叫荒唐。”小箴再次纠正道。
“你不觉得叫荒唐比较平易近人吗?那家伙平常就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们只是在私底下叫,又不是同一个生活圈的人,他也不会知道。”圈圈翻着白眼说。“直是不懂你,死板得让人受不了,女人有时候可爱一点又不犯法,你偏对可爱两字感冒。男人跟女人最大的差别就在于理性与感性之间,理性多了点就不像女人,感性多了些就不够男人。你嘛!说感性……会躲在一边偷望着喜欢的人还不够感性吗?说理性,明明喜欢又要把距离地位的差异捧出来说教,又理性过了头。”
“理性跟感性与你叫他荒唐又有什么关系?”
圈圈老是喜欢把不相干的事扯在一块发表长篇大论。
“连叫一叫你都会心疼,你真的没药医了。”
“我才没有心疼!你不要乱说。”
“不要再辩了啦!”圈圈早已经对这个死党没办法了。“真想不通那种人有什么喜欢的?除了人高了一点,帅了一点,年轻有为,才华洋溢……”
这不都是优点吗?
“瞧!你自己还不是把他的优点说了出来。还问我?”小箴瞪了圈圈一眼。
“可是他的私生活荒唐出了名的!”
“那又怎样?我只是喜欢他而已,又不是要嫁给他,更不可能跟他恋爱。”
喜欢就是喜欢,为什么要有理由呢?她喜欢汤湟本来就是一件没有理由的事,只是因为喜欢,很纯粹的喜欢而已。
“哪个人不喜欢美的事物?”如果这能当作理由的话,汤湟长得挺赏心悦目的。
“可是那个荒唐可是出了名的花心耶!”圈圈皱着眉一脸不赞同的说。
“那又怎么样?我说过我只是喜欢他而已,喜欢又不一定要在一起。”
“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才会幸褔啊!”既然喜欢了,为什么不能表示一点自己的心情呢?
“因为我怕幻灭!”小箴简单的回答。
为什么会喜欢上汤湟,说来也没什么,不过是一次在公事上的偶遇。
曾小箴是个专业的美发造形师,在一家颇具盛名的发型屋上班,有一回在一场服装发表会里看到了俊逸不凡的汤湟,他不过是擦肩而过,她就喜欢上他了。
汤湟是个很容易让人喜欢的男人,一身的尊贵气息,拥有着像是童话故事里王子一般的气度,再加上长相与身材都是上上等,所以喜欢他的女人自然不少,也许……就是因为条件优异,让他脸上老是挂着一抹坏坏的笑容。
而她,就喜欢他那个坏坏的笑容。
“喜欢是件很简单的事,就像看到一件喜欢的衣服,会喜欢,但却不见得一定会去买,人总是得配合自己的身材去选择穿起来好看的衣服吧?”小箴比喻道。
汤湟就像是一件不适合她穿的衣服,她会看看他,却不会买下他。
“谁教你买衣服不试穿?”圈圈说。
小箴已经快被圈圈烦死了,每次只要提到汤湟,圈圈就开始鼓吹她去倒追他。“试穿了不买是会被专柜小姐白眼的。”
“可是……”圈圈低头想了一下。“汤湟家应该不会有人给你白眼啊!”
朽木不可雕也,小箴已经没力气再辩解了。
她不过是喜欢他而已啊!而有些人就是喜欢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属性,属性不一样,就像黑夜与白天是不可能混淆成永恒。
“算了,不跟你说了,他来了。”
两个人马上停止交谈,静静的观察前来买东西的男子。
对于汤湟的习性,应该是属她这个喜欢他五年的欣赏者最为清楚了,她知道汤湟工作忙碌,没时间打理三餐,偶尔会来这儿外带回工作室吃,所以一打听到他今天又要留在工作室里,她一下了班就到这家餐厅,只为了要看他一眼。
至于汤湟,他是个标准的黄金单身汉,年纪轻轻就在服装界闯出了一番名号,在经营自己的事业上,汤湟一点都不荒唐,甚至是有点工作狂的倾向。
他喜欢穿黑色的衣服,擦古奇的古龙水,开BMW的跑车,这五年来他身边换过的女友不下数十位,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不难发现他的女友差不多都是一个样,几乎都是那蓄着长发、一脸精明干练的时髦新女性。
“荒唐今天只买一份餐,看来他跟那个女星纪兰分手八成是真的,百分之百是他甩了人家。”圈圈瞥了一眼正在结帐的汤湟,不屑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