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晚点来也可以,今天真是太麻烦你了。”
李雪丽充满歉意的声音传过来,夹杂着客户催单的声音。
“这边商场有个活动……我给你留了两块蛋糕,你一定还没吃饭吧?等我过去带给你。”
“嗯。”
又过了半个小时,到了市局下班的时间。
警察们换了班,有人看见汪明蕊孤零零一个人,穿着又十分单薄,就拿了条毯子给她。
汪明蕊连声感谢,顺便要了一杯热水。
一个身着制服的男人走过来,递给她一个肉夹馍。
“汪小姐,你可真不让人省心。”
汪明蕊抬头,发现自己认识眼前这个男人。
不是别人,正是放了她的那个警察。
汪明蕊饿得前心贴后背,也顾不上什么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吃。
接过肉夹馍,她不好意思地埋下头,小声说了声:“谢谢。”
一天进两次警察局,对方肯定以为她是个坏人吧?
唉,她也很不想这样的。
男人直接坐到汪明蕊旁边,指了指她手中的肉夹馍,说:“我叫何夕,跟二爷是朋友。你不用这么紧张。你应该一下午都没吃东西,先把这个吃了垫一垫。”
何,夕?
朋友?
汪明蕊一边剥开肉夹馍的塑料纸,一边偷偷观察旁边的男人。
不过三十岁出头的样子,看肩上的徽章,最少也应该是队长级别的。
不过他皮肤很细腻,手指柔软,看上去文质彬彬,不像是武警。
可能是高级文书或者法医。
没想到他居然在市局还有朋友。
何夕翘着二郎腿,靠在长椅上,十分放松地坐着。
他看了一会儿手机,突然扭头,眉眼微促,十分好奇地问汪明蕊:“你还真奇怪。跟在二爷身边,吃香的喝辣的,生活多舒服。怎么会想出来做狗仔?”
汪明蕊正啃着肉夹馍,听到这种惊世骇俗的问题,硬是噎了一下。
什么叫——跟着二
爷,吃香的喝辣的?
她在魏琛身边,一直被当做工具人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