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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狗日的大学生活 作者:约等于失恋

狗日的大学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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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我很白,皮肤白,脑袋也白(痴),当我拖着一个大号的密码箱走到长沙火车站的出口,看到蓝蓝的天上白云飘,满大街劳动人民在烈日炎炎烘烤下的车站广场箭步如飞,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我就傻比一样地在心底欢呼:“啊!我滴亲爱滴省城,我来建设你了!”

第二天,我就收到拉登同志向美帝国主义世贸大楼开炮的消息。“阶级斗争,不能放松啊!”我想起了一个名老男人的话。

我费尽千辛万苦,勇渡黑色七月考上的S大学给我的第一印象很好,不惜财力物力人力,组建了声势浩大的欢迎团来火车站迎接新生,那一幕让五年后跑路般仓皇逃离长沙的我特别怀念:两大排师兄师姐,穿着统一的T恤衫,就是后来被老狗叫做T狗屎的那种圆领短袖衫,(他将T恤叫做“T写特”,“写特”据说是英语“狗屎”的音译。)胸口夸张地印着我们学校的大名。师兄师姐们高矮胖瘦各有千秋,可一样的热情洋溢,大叫欢迎,让我有刚拿奥运金牌的荣耀感。当一个猴瘦猴瘦的小师兄将温暖的双手搭在我拖密码箱的手上时,我差点热泪盈眶:“好同志啊!太感动了。”

看到学校新修的漂亮教学楼和一排排绿得有些发黑的美丽大树,以及偶尔夹着课本和屁股匆匆忙忙找教室的书生书妞,我像传说中的傻瓜一样兴奋了两天………多么有学术氛围的所在啊!

可这样的假象只在入校两天遮盖了我清澈的双眼,很快我就发现同宿舍的五大“狼友”,大多是现代版的薛蟠,S大学在长沙不上不下,以商业类科目为主,多少有点贵族院校的意思,睾丸(膏纨)子弟嘛,可以理解。

同宿舍的几个家伙第一天表现那叫一个乖巧,一率寡言少语,摸摸这本书翻翻那本书,一心向佛的样子。第二天将爸妈送到公交车站台,依依不舍地表完忠,返回学校立马换了嘴脸。

“幸福的生活开始了!”我上铺的兄弟,一个高瘦黑的东北小子击掌欢呼。另外几个跟着张狂大笑,差点岔气。

从此君王不早朝

斗鸡走狗

肥马轻裘

从前的睾丸子弟一只蟋蟀就能满足,用个小竹笼装着走街穿巷,斗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不亦乐乎,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社会主义建设的希望,可不是玩个破蟋蟀能满足的,有更多更精彩的玩物让大家丧志。

从此哥们不上课

泡吧上网

抽烟喝酒

刚进学校时“上网风”盛行,开始是CS,然后是盛大传奇,网吧荼毒了无数生灵,无数高中时候的才子们在大大小小的网吧“碉堡”里纷纷落马,没有硝烟的战争!掏空腰包和身体,还有一寸一寸比金子还贵的光阴。我的朋友“傻强”就是这场战争的牺牲品。傻强住我对铺,每天晚上互相深情对视入睡的位置。初见他的时候天庭饱满、一身横肉,精力明显过剩的那种,像头发情的小畜一样在寝室里蹦来跳去。深秋的某一个夜晚,当他像个堕落的嫖客一样被老狗拉进网吧,面授机宜,教会了他上网初级教程,他就像个吸毒犯一样开始了漫长的网虫生涯,带着“自责”与“欲罢不能”的复杂心情坐在网吧充满尿骚味的沙发上度过一个个青春的日夜。“网上方七日,人间已千年。”四年后,当傻强终于在某个万籁俱寂的夏夜,面对乱七八糟的显示器幡然醒悟,为时已晚,他不得不念大五才能毕业。他当时的容颜也已经很有吸毒犯的味道,目光呆滞,两颐凹陷,骨瘦如柴。

狗日的大学生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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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狗是我有生以来见到的第一个高人,不管是个子,还是思想,都令我叹为观止。一米九二,这与我来大学之前接触的那些在温饱线上挣扎、面有菜色的乡亲们是多么的不一样。

老狗的名字源于他的开场白,他当时背对我们五个,趴在宿舍窗台,吐口烟圈,用〈〈新闻联播〉〉里的标准普通话说了如下名言:

“中国是一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奇怪国度,男多女少。我之所以报考S大学,主要是因为这里出名的男少女多。四年,漫长的猎艳过程,我们会像狗抢屎一样在这里角逐,我已经在中学练好了扎实的基本功,相比之下,你们太嫩了!哈哈哈哈!”

然后是类似梅超风的尖笑声,持续两分多钟。从此我们就叫他“老狗”。他说他其实更中意“情圣”之类的称呼,后面的事实证明他离情圣还有段不大不小的差距,“情棍”比较贴切。

下面闪亮登场的是我的另外三位室友,S校锦江、加爵第二、情场炮灰。这些人的名字都大有来头,一一解析如下:

S校锦江,一年后名满S大学,一般凡夫俗子更熟悉的别号是“###王”。这个家伙长得一表人才,酷似后来红遍东亚的韩剧〈〈蓝色生死恋〉〉的男一号,可对A片的热衷程度比牛郎对织女的感情还狂热,这方面的造诣也颇高,在S大学堪称泰山北斗,相当于武当如日中天时张三丰在江湖上的位置,是S大学男生的福音。锦江,就是〈〈玉蒲团〉〉里那个傻大个徐锦江。这样一个严重性压抑的帅哥一直到毕业一年后才亢奋地告诉我他初恋了,非一般人所能理解。

加爵第二,之前的诨名是“变态狂”,后来他老乡马加爵在云南大学一举成名,他的名号就跟着改了。广西某农村来的,他的高考史简直就是现代版的“范进中举”,屡考不中,不中屡考,终于在正常人应该做爸爸的年纪金榜题名,与青春骚动的我们有代沟,一般情况下不屑与我辈进行思想层面的交流,当然,肉体层面的也不。我们五个在宿舍实行的是“超现代共产主义”,名字挺唬人,大意就是所有东西,大到奢侈品如CD、电脑,小到日用品如牙膏、香皂,都不分你我,买了大家用,没了大家买,唯加爵第二一人是“责任制”,谁动了他的牙膏,他会瓮声瓮气地追踪到底,硬是把一张好端端的大黑脸拧成苦瓜形状、猪肝色。老狗在知道马加爵的光辉事迹后,曾紧张兮兮地告戒我说,要与加爵第二划清界线,他迟早会暴起杀人的。事实证明他是杞人忧天,至少目前,我还没有风闻加爵第二紧随他老乡的革命脚步杀人放火的消息。

情场炮灰,一个外表老实巴交内心狂热如火的小个子,在老狗还按兵未动的时候,已经物色好一个长雀斑的同班女生展开追求,一封乱七八糟的蹩脚情书换回雀斑同样乱七八糟的绝情书,在失恋后经历了曲折的、螺旋式的伤心阶段,但并不漫长,很快就重振旗鼓转移目标,结果又以失败告终,如此反复,他五年追求过的女孩子不下十人,统计结果显示,最少儿不宜的举动就是拉过一个成教女生的玉手,一触即分的那种拉法。

狗日的大学生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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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大学的我听话得可以拖出来做好学生楷模、道德标兵,随时都快乐得如同刚发现一块香蕉皮的清洁工,这种快乐来源于单纯。来大学是想有所作为的,我的理想是考北大的研究生,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当时的理想是多么的没有根据,渺茫得比神话还神话。

理想中的我,应该是坐在医院一样安静、修道院一样干净的寝室,一盏枯灯,向着智慧与知识的高塔迈进的,事实上,我一进寝室就是这么做的,拧开台灯,掏出课本“如饥似渴”地求索起来,但没有求索多久,败下阵来,因为寝室实在是太不安静,也不干净,光斗地主就开了两桌,老狗的交际手腕是国际水准的,大旗一举,影从者众,打牌的、看牌的,几乎全班的男生都塞进了我们寝室,老狗当门高坐,主持全局。我发现一个相当奇怪的事实,十七个男生,居然有九杆烟枪,我们宿舍当时只有老狗一人抽烟,可就是这一个,让当时单纯快乐无暇的我,到今天烟瘾大得比命还重要。

不可否认,一开始的我们除了打打牌,总体来说还是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应该说少年,尽量在老师面前,做一个中规中矩的顺民,不逃课,不捣乱,有节制地“娱乐”之余,在意识到拉了课的情况下去自习室小补。情况在一个月后发生了变化。

郁闷啊郁闷

不在郁闷中恋爱

就在郁闷中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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