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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马克西米利安的生涯(第1页)

他曾在切里索莱大显身手,为保卫几座摇摇欲坠的米兰小要塞,他喜欢这样说,他展现的天才不亚于当年称霸世界的恺撒;布莱兹·德·蒙吕克感激他慷慨陈辞为士兵们鼓气。他一生先后为法国国王和西班牙国王效力,不过法国人的乐天性格还是更符合他的秉性。作为诗人,他藉口操心战事而使韵律走调;作为军人,他又称因推敲词句而造成战术失误;尽管无论在哪一个行当他都受到敬重,二者的结合却并没有给他带来财富。他在半岛上的游荡令他梦想中的奥索尼破灭了;他学会了对付罗马的名妓,一旦付钱之后就要对她们加以提防,他也学会了在特拉斯台维尔的摊档上仔细挑选甜瓜,一边漫不经心地将绿色的瓜皮扔进台伯河里。他并非不知道,在莫里齐奥·卡拉法红衣主教眼里,他不过是个丝毫也不愚笨的醉汉而已,在和平时期赏给他一个薪俸菲薄的卫队长职务就可以了;他在那不勒斯的情妇瓦尼娜,为了一个孩子,也许还不是他的,从他那里骗取了一大笔钱财;那又有什么要紧。法国的勒内夫人,她的宫殿就是穷人的主宫医院,倒是可能愿意在她的费拉拉公爵领地内送他一份闲差,但无论哪个穷光蛋到了那里,只要肯跟她一起陶醉于《诗篇》这杯酸酒,她都一律接待。队长不需要这些人。他越来越多地跟部下待在一起,像他们那样过日子,每天早上披上那件打了补丁的宽袖外套,如同老友重逢一样开心,他快快活活地承认只在下雨时洗澡。在他周围的那群乌合之众里,有庇卡底的冒险家、阿尔巴尼亚的雇佣兵和佛罗伦萨的流放者,他跟他们一起分享有哈喇味的肥肉和发霉的草垫,一起抚摸跟在部队后面的黄狗。这种严酷的生活里并非没有美妙的时刻。他还热爱着那些古老的美丽的名字,它们会在意大利的一段不起眼的残垣断壁上,投射下一段伟大回忆金碧辉煌的色彩;他还喜欢在街上游荡,有时在阴影里,有时在阳光下;他喜欢用托斯卡纳语跟漂亮姑娘搭讪,指望得到一个亲吻或者招来一顿谩骂;他喜欢就着饮水喷泉喝水,将胖胖的手指上的水珠甩到石板的尘土上;他还喜欢对着界碑心不在焉地撒尿,一边用眼角辨认残留在上面的拉丁文铭文。

父亲的万贯家财,他只得到了位于马斯特里希特的制糖厂的一些份额,并且这笔收入很少能落到他的口袋里;他还分到了家族田产里最小的几块之一,那个地方叫作佛兰德斯的伦巴第,对这个曾经在真正的伦巴第纵横驰骋过的人来说,仅仅听到这个名字就令他发笑。这块领地上的阉鸡和一束束柴禾都到了他弟弟的灶头和壁炉里;这样很好;在他十六岁那年的某一天,他已经高高兴兴地放弃了长子继承权,去换取士兵的一盘小扁豆。遇上婚丧嫁娶,弟弟会给他写一封简短而客套的信件,的确,信末总会表示如有需要愿为他提供帮助;然而亨利-马克西米利安深知,对方写下这些话时,知道他根本就不会提出任何要求。况且,菲利贝尔·利格尔还会不失时机地跟他提起,身为尼德兰的国会议员,他要负担沉重的义务和巨额垫款,到头来,似乎无忧无虑的队长倒像个富人,而富可敌国的弟弟却颇为困窘,让人不好意思从他的柜子里掏钱。

只有一次,这位功成名就的军官返乡探亲。家里人让他频频露面,仿佛要向所有人骄傲地宣布,这个浪子说到底还是见得人的。作为埃斯特洛斯元帅的亲信,他看上去既无职位又无官阶,这个事实本身给他增添了某种光环,仿佛他因为籍籍无名而变得更加值得敬重。他感到,自己比弟弟多出来的年纪让他成了另一个时代的遗物;与这个年轻、审慎而冰冷的人相比,他觉得自己未免天真。就在他离开之前,菲利贝尔向他暗示,对皇帝而言男爵爵位并不值钱,倘若队长答应从此将自己的军事和外交才华只用于为神圣帝国效力,皇帝将会乐意赏赐给伦巴第的领地一个封号。他的拒绝惹恼了弟弟:就算亨利-马克西米利安本人不屑于在自己身后拖着这么一个尾巴,这个封号却能增添家族的荣耀。亨利-马克西米利安的回答是建议弟弟愿意将家族的荣耀放在哪里就放在哪里。亨利很快厌倦了斯滕贝亨领地华丽的护壁板,与已经陈旧的德拉努特庄园相比,他的弟弟现在更喜欢这里,但在这位看惯了最精美的意大利艺术的人眼里,那些取材于古代传说的绘画简直俗不可耐。他也看够了浑身披挂珠宝脸色阴沉的弟妇,还有居住在附近小城堡里的亲戚们,以及颤巍巍的家庭教师用布条牵着的他们淘气捣蛋的孩子。这些人私下的斗嘴、算计和乏味的妥协,让他又想起大兵和随军兜售食物的女贩们,他重新体会到那个群体的好处,在那里至少可以随意诅咒和打嗝,那些人至多不过是泡沫,而不是隐藏的渣滓。

他的同伴朗萨·德·瓦斯托在摩德讷公爵领地上替他找了一个差事,和平持续太久令他人不敷出,他在那里关注着自己参与过的托斯卡纳事务谈判的结果:斯托齐的代理人终于让锡耶纳人下定决心,为了自由起来反抗支持皇帝的人,这些爱国者旋即组建了一支法国人的卫戍部队以对抗日耳曼皇帝。亨利加入蒙吕克先生麾下:一次围城是不容放过的额外收入。冬天气候严酷;早晨,城墙上的大炮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冰霜;伙食微薄,橄榄和坚硬的咸肉令法国士兵难以下咽。就像演员登台之前要涂脂抹粉,蒙吕克先生要在自己苍白消瘦的面颊上擦一点葡萄酒,才出门去见市民,他还用紧紧裹在手套里的手掩住饥饿的哈欠。亨利-马克西米利安用滑稽的诗句打趣说要将皇帝的老鹰烤了吃;其实,这一切都不过是戏剧里的手段和对白,就像在普劳图斯的作品里,或者像演员们在贝加莫集市的露天舞台上演出的那样。老鹰在好几个地方出拳痛击傲慢的法国公鸡之后,还将又一次吞下几只意大利幼鹅;一些好汉会死去,这是他们的职业;皇帝会让人唱一曲《感恩赞》,以纪念在锡耶纳取得的胜利;又会产生一些新的借款,洽谈这些借款所需要的精明不亚于两位君王之间签订一份条约,这些年来利格尔家族已经谨慎地使用另一个名字,这些借款会让皇帝愈益依附于他们,或者依附于在安特卫普和德国的几家银行对手;二十五年的战争以及保持警戒的和平,已经让队长懂得纸牌的背面有些什么。

然而这位营养不良的佛兰德斯人喜欢寻开心,他喜欢观赏锡耶纳的贵妇们穿上粉红绸缎的短裙,装扮成林中仙子或者女骑士,在广场上竞相斗艳。她们的绸带、彩色的旌旗、被微风轻轻掀起随后消失在像坑道一样幽暗的街巷拐角处的裙子,令士兵们兴奋不已,那些为生意萧条和物价飞涨而沮丧的市民也受到感染。费拉拉的红衣主教将福斯塔夫人捧上了天,尽管寒风吹来,她裸露的丰腴的肩膀上会起鸡皮疙瘩;德·特尔纳先生奖励了弗坦盖拉夫人,她在城墙上风情万种地向敌人展示了狄安娜修长的大腿;亨利-马克西米利安钟情于骄傲的美人皮科洛米尼夫人金黄的发辫,不过她毫无顾忌地享受自己寡居的好处。他为这位女神陷入了令中年男子精疲力竭的激情。在吹牛或者吐露真情的时候,这位军人免不了在同伴中间摆出一副得到满足的情人的样子,他的神情小心翼翼而又骄傲,笨拙的鬼脸让人一看便知意味着什么,但伙伴们还是姑妄听之,为的是某一天轮到自己吹嘘子虚乌有的艳遇时,也有人仁慈地倾听。然而亨利也知道,这位美人儿跟她的情郎们一起嘲笑他。他长得从来算不上英俊;他也不再年轻;风吹日晒使他的皮肤变成如同反复焙烧的锡耶纳砖一样的色调;他像一个冻僵的情人坐在他的贵妇脚下,有时不免会想,无论是追求者还是佳人的伎俩,其实跟两军对垒时的计谋一样愚蠢,说到底,他宁愿看见她与一位年轻的阿多尼斯赤裎相拥,或者不如自己跟一位女佣来点小把戏,也强过让这具美丽的躯体接受自己令人厌恶的重量。然而,夜里躺在薄薄的被子下面,他会突然想起这只戴满戒指的纤手,它的一个细小的动作,他的心上人特有的梳理头发的方式,于是他起身重新点亮蜡烛,怀着揪心的嫉妒写下一些复杂的诗行。

某一天,锡耶纳的食物储备,如果还能这样说的话,比平常还要少,他将几片来之不易的火腿送到他的金发仙女跟前。年轻的寡妇正在卧榻上休息,盖着一床棉被御寒,一边漫不经心地抚弄着靠枕的金色流苏。她坐起身,眼皮突然颤抖起来,她飞快地,以几乎难以察觉的动作俯身吻了一下馈赠者的手。他感到一阵幸福的眩晕,胜过这位美人可能说出的最恣肆的恭维。他悄悄退到旁边,让她吃东西。

他常常设想自己死去的方式和情形:他可能被一颗火枪子弹击中,鲜血淋漓,高贵地躺在西班牙长矛华丽的残骸上,王公们为他叹息,战友们为他哭泣,最后覆盖着一段动人的拉丁文铭文,葬在教堂的墙根下;在为一位贵妇而进行的决斗中挨了一记佩剑;在一条黑暗的街巷里被捅了一刀;从前的梅毒重新发作;或者,他会在某个城堡里找一个马夫的差事了此残生,六十多岁时在那里中风一命呜呼。当年他患疟疾,在罗马距万神殿仅仅两步之遥的一家客栈里,在破床上瑟瑟发抖,安慰自己说幸好死在这个狂热的国度,何况死人在这里比在其他地方有更好的同伴;他透过天窗看到那些下垂的穹顶,他想象上面全是鹰隼、倒置的束棒、哭泣的老兵、为一位皇帝的葬礼而点亮的火把,然而这位皇帝不是他自己。在间日虐期间敲响的阵阵钟声里,他以为听见了凄厉的短笛和嘹亮的长号,向世界宣布一位君王辞世的消息;他感到吞噬这位英雄并将他带往天上的火焰在自己的身体里燃烧。这些死者,这些想象中的葬礼才是他真实的死亡,是他真正的葬礼。他是在一次抢夺粮草的出征中倒下的,他的骑兵们想夺取靠近城墙的一处防守不严的粮仓;亨利-马克西米利安的坐骑在干草地上快活地跳跃;从锡耶纳多风而阴暗的街道上出来,二月清新的空气在阳光照射的小山丘上分外怡人。皇帝的军队意外出击,打乱了这支队伍,他们掉头回城;亨利-马克西米利安大声叫骂着,跟在他的士兵们后面。一颗子弹射中他的肩膀;他摔下来,头撞在一块石头上。他来得及感受到摇晃,然而没有来得及感受到死亡。他的坐骑失去了负载,在地里转圈蹦跳,一个西班牙人抓住它,一路小跑带回皇帝的军营。两三个士兵瓜分了死者的武器和衣物。他的外套口袋里有他的《女性躯体颂》手稿;他曾期待这些活泼温柔的小诗为他带来一点名声,或者至少在美人们面前获得一点成功,然而这本诗集的命运终结在坟坑里,跟他一起葬在几锹黄土之下。他为了向皮科洛米尼夫人表示敬意而费力刻下的一句铭文,长久地留在丰特布兰达的井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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