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是怎么打算的?这些个诗也不够你在广播上念吧。”
我将书还给了白兰。
“我打算用这首。”
白兰翻开了自己的笔记本,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一首英文诗,名为《whenwetwoparted》,作者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拜伦。
“你从哪里找的这首诗?”
我一边默念着这首诗一边问道。
作为朗诵来讲这首诗不仅篇幅合适,不会太长背不下也不会太短三两下结束,而且语句也相当优美,作为这种活动来用简直再合适不过。
“ms。乔告诉我的。”
白兰回答道。
“喂,这算犯规了吧。”
我有些不满地说,
“哪有这样的?”
“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白兰只是从我面前抽走了笔记本,然后收进书包里。
“话说你们也都听到了吧,怎么办?”
我回头看了看薛礼文,等待着七组其他人的回应。
“上次ms。乔写的那句不就是首诗吗?我刚刚某度查了完整版,篇幅正好合适。”
薛礼文却是一脸轻松,然后竟是直接转向白兰,
“白兰你帮我登记下,就是那首《omistressmine》。”
“哦,好嘞。”
等到白兰开始写字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错失了一个近在眼前的机会,只能眼睁睁看着薛礼文抢先一步。
“你呢?”
可我仍不死心,于是看向了夏青清。
“我?我应该牙疼吧。”
“啊?”
夏青清的回答让我一头雾水,
“《牙疼》是谁写的?”
我这句话一下子逗乐了周边不少人。
“乔老的连堂不是在周一么,我星期天回家,星期一牙疼半天不来很合理吧。”
夏青清的解释才让我意识到自己理解的偏差不止一星半点儿。
“今天不疼吗?”
我接着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