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那次受伤,我已经请了三天的假了。
这样也好,至少短时间不会看到李思豪。
不然一看到他,就会想起他上次揹我、载我回家,让我很尷尬。
这三天我这么认为。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过去,脚踝上的伤好得差不多了,背上的部分也只剩下一点小伤口。
既然伤都好得差不多了,就该去上课,我的潜意识这么跟我说。
儘管我再怎么不想面对他。
再不去上课,我怕我的作业、考试就会叠的像山一样高了。
而且身为一个学务股长,也不好意思把事情一直交给别人处理,自己却请了那么多天的假。
「还是得去面对。」
一个人站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头的那个人,对她说这句话。
一踏进校园,听到的依然是那些冷嘲热讽。只不过好像多了些什么,可是我没听清楚。
算了,应该是一些芝麻小事,不理会了。
才走进教室,析涵一看到我,就立刻把我拉了出去。
「舒妤,你怎么没跟我说你今天要来?」
「咦?」只不过是来学校上课,有需要讲吗?
「你不知道你那天被李思豪揹去保健室的事,还有放学他来载你的事,都被大家知道了吗?」
那天放学不是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怎么还会有人看到?
析涵见我一脸疑惑样,她把我带去学校佈告栏前,「你看!」
目光往她食指指着地方看去。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有这张照片?
一张传单,上面写着「丑八怪女,想攀爬二年级高人气王子」,底下还有两张照片──李思豪揹着我以及他载我回家,我两手抱住他的腰的照片。
那天,我坐上他脚踏车的后座,原本是将手放在椅垫下紧紧抓住,准备好了示意他可以骑车了,结果他却一动也不动。
「你的手。」我的手?稍稍偏头,「不要抓那里很危险。」
「不抓这那我要抓哪里?难不成要我两手空着都不抓吗?」将手偷偷抓住他的衣服。
他将头转过来,然后把左手平放在我面前,「手。」见我不动,他就把我的手从他的衣服上放在他的腰际,「这样比较安全,抓好了哦!」
无从抵抗,只能服从他的指示。
谁知道,这一幕竟会被别人瞥见,并且拍下照片,在这散发不实流言。
週遭的人嘰嘰喳喳的说着:「图片上的就是她耶!怎么会这么不要脸啊,也不想想自己脚上那丑陋的疤,真的是癩蛤蟆想吃天鹅肉!」
沉默了几分鐘,才反应过来。
「这到底是谁做的!事实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大声反驳。
没人相信我。
没想到愈解释,事情却搞的愈糟糕。
原本我就不受欢迎了,因为这个流言的出现,现在大家把我想的根本就是罪大恶极的犯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