诂算一下行程,可能旬日之后曹兵便会到此。只是时节即将入秋,我们已经有千余人的应雇部曲分散在周边的几个村庄,要不要马上调回来?”
高顺摇头道:“我看不必了。即已受雇于民,就当全佣。现在我们手头上还有两千余众,回头放下话去,从现在起再不接受哪个村庄的护庄雇佣。”
赵雷点了点头,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帮曹『操』攻占北平城?趁战事未起,我先派点人潜中城中动点手脚!”
建安十一年七月初的一个深夜,搭载着曹『操』过万军兵的船队抵达右北平沿岸。趁着夜『色』,六十只海船上的曹兵迅速登张,与赶来接应的赵雷千余佣兵汇合,并连夜赶到山寨下休整。
却说曹『操』带着几个幕僚百余近卫来到山寨中休息。赵雷他是刚刚认识,但是高顺却可算是老相识。当看到寨门前是高顺在那里拱手相迎时曹『操』明显的楞了一下,随后自捋其髯上前问道:“高顺,孤与你有几年没见过面了?当初世清在白门楼前将你救下,你曾立誓再不出仕为官或领兵上阵。记得白马一役你为保世清『性』命曾破誓一次,那么你现在……”
高顺道:“丞相请勿多心,高顺虽在此间却从不率领部曲,仅仅是在寨中训练部曲与打理一应杂务而已,充其量不过是一帐房先生罢了。”
曹『操』笑道:“打理一应杂务?难道这可屯数千部曲的山寨,还是世清的生意不成?”
高顺道:“不错,正是世清在北平一带的生意。”
曹『操』大笑道:“孤观你这山寨与军营无异,你们又驻留了这么多的兵马,这也算是生意?难不成世清让你们在这里做的是无本生意?让你们在这里当山泽亡命靠打家劫舍为生?”
赵雷与高顺闻言同时皱紧眉头,面上微『露』怒意。曹『操』看在眼里,眼中的精光一闪而过,接着大笑道:“失言失言,孤失言了!方才之戏言有损世清与二位清名,二位切莫放在心上。其实北平诸地动『乱』不堪,时常会有乌丸胡骑来此劫掠,世清他既然在此处立点行商,多招纳些部曲护卫商队本是情理中事。孤从未出海外航,今番在海上漂泊几近一月,到漂泊得孤有些神智不清了,哈哈哈……”
赵雷与高顺的怒意退去,请曹『操』入寨小宴。酒过三巡曹『操』复问道:“现在想想,世清的各类生意还真是无孔不入啊。襄阳、柴桑、乐陵、琅琊都有他的互市商铺,更想不到的是在这极北之地他也有立下行商据点。
二位,孤很是好奇,所以想问问,世清在北平这里到底做的是什么生意?很赚钱吗?”
赵雷与高顺对望了一眼,高顺开口应道:“不瞒丞相,此间的生意可说是只赔不赚。数年前世清安排我二人来此,究其原由乃是袁尚纵容乌丸、鲜卑等北地异族劫掠此间百姓,世清心有不平,令我二人来此招纳部曲稍护乡民。初时因为地处偏远,粮米转运不易,所以与此间数处村庄订下契约,由他们提供粮米给我们就食,我们以部曲护他们的村庄周全,彼此间乃是雇主与被雇的关系,因此我们这一只部曲也被周围百姓称之为‘雇佣军’。”
曹『操』沉『吟』道:“如此说来,你们可算作是以战养命喽?”
赵雷摇头道:“北方连年受异族侵扰,残破不堪,百姓也尽皆贫苦,真正哪里又拿得出什么钱粮出来?我们收取的雇金佣粮一向不多,真要算只怕连裹腹都尚嫌不足。到是世清每年都要从夷州派出两次船队给我们运送钱粮器仗,不然的话我们也不能在此间立足。”
曹『操』又眯起了双眼道:“照这么说的确是只赔不赚……不过世清他没少从这一带迁移百姓去夷州定居吧?”
赵雷望了眼高顺,由高顺接上话道:“虽有迁移,但数目不多,到目前为止不过七千余人的样子,当中也以老幼『妇』孺居多。”
曹『操』默然的点了点头,心里却一阵阵的发酸。曾几何时曹『操』也崇拜过卫青、霍去病这些抗击异族的名将,这一点从历史中曹『操』自称想自己的墓碑碑文为“汉故征西将军曹候之墓”一事上窥见一斑,而且终曹『操』一生北地异族的确不敢跨越雷池半步,在建安二十年连自己的亲儿子曹彰也派去打乌桓。不过人的际遇往往不是能自己掌握的,现在的曹『操』已经五十多岁,青年时期扫讨五胡的梦想自己尚未能做到一星半点,张仁却已经先他一步用自己的方式在做。虽然说做得并不怎么样,可对曹『操』来说无疑是一种很大的打击,甚至在心底有些嫉恨张仁。
或许这和人们的心态有关吧?试想一下,假如说你是一个英俊潇洒又家财万贯的青年才俊,与一个相貌、才干、身家,反正什么都平平无奇的人同时追求一个女孩子,你在各方面都有着绝对的优势最后却输给了那个平平无奇的青年,心里能好过(虽说这种事好像在现代根不就不太现实,纯属拿来作个比喻)?曹『操』差不多现在就是这种心态了。
连带着曹『操』又回想起了登张后前来接应他过万大军的那两千多部曲。论战斗能力不太好说,这个不真正打上几仗是分辩不出来的,可是这支雇佣军有一个方面绝对的强过曹『操』军兵,那就是雇佣军的武器装备。仅这一点都能让曹『操』觉得自己有些面上无光。
众所周知,汉代的甲胄技术已经很发达,但终究因为生产能力与技术相对低下,还有矿产与原材料提供不是很充足的缘故,钢制或铁制的甲胄的造价昂贵,成本也相对较高。一般来说能用得起钢铁甲胄的要么就是身家颇丰的士家子弟或是高级将校,要么就是某个诸候痛下血本刻意打造的重装步骑。而寻常的各路诸候麾下军兵,一般武器与衣物能发齐就很不错了。至于甲胄方面,别说是钢铁甲胄,能发下大量皮甲、竹甲都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
张仁派赵雨去南皮的那一次送了不少武器甲胄给曹『操』,之后又与曹『操』有过几次贸易,前后加起来大概在五千套左右,而且质量一次比一次好,只是五千套这个数字对于已经拥有十余万大军的曹『操』来说未免还是太少了些,平均一下要二十人中才有一个人能穿戴。可是眼前这些个雇佣军,刀剑武器不多说,连弓弩手身上都有一身轻便且防护能力不错的鱼鳞锁甲,少数重步兵身上更是改良版的板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