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滩很大。
不仅有荒漠,还有绿洲和丛林。
姜喜之前待的地方是一片荒漠,这里动物非常少,植物就更没有了,一望无际的黄土。
这里偶尔能碰到一些兔子田鼠之类的,大狗在这里待了两天,附近没有发现水源,虽没有太多的危险但并不太适合生活和生存。
思索再三,大狗还是决定带上小猫转移阵地。
大狗在戈壁滩上已经流浪很久了,它的族群在丛林里,那里有大量的食物,虽然危险,但更适合动物生存,大狗准备带小猫去族群的附近。
狼群是戈壁滩上少见的团结的族群,它们因为大狗血统不正才把它驱逐了出去,但毕竟是同族,它们虽然不接纳大狗但也不会伤害它。
大狗比一般的动物聪明,它甚至会有一些人性化的思维,虽然它还没有成年,体力上还是有一些欠缺,但大狗流浪了这么久,从刚开始连兔子都抓不到到现在它已经完全能智取了,并不是像其它动物全靠蛮力捕猎,而是有技巧的捕猎,甚至能像人一样布置陷阱。
书里把大狗塑造的足够聪慧英勇,它像是戈壁滩的王,又有智慧又英勇善战。
书里写到,大狗成年后,终于不再是夹着尾巴跑不快的大狗了,而是一条英姿飒爽又英勇凶戾的领头狼。
只是后面它为了找女主脱离了狼群,孤身一狼被狮群包围,最终寡不敌众才葬身狮口。
…
大狗不知道叼着姜喜走了多久,姜喜从刚开始的害怕不适应到后面甚至有些昏昏欲睡,一摇一摇的晃的它还有些舒服。
直到大狗把她放到地上她才睁开眼站起身打量四周。
天色已经快暗下来了,入眼不再是一望无际的黄土了,它们在一个灌木丛附近。
大狗走到一个灌木丛旁边用爪子扒开灌木丛后露出了一个很小的洞口
它用爪子对着洞口开始刨土。
没一会儿,洞口被刨开后里面内有乾坤,可以容纳下她跟大狗一猫一狗的洞出现在她眼前。
这应该是一个兔子洞或者什么动物之前留下的洞,还特地用灌木丛做掩护,不过还是被大狗发现了。
她有些惊愕的看了眼大狗,没想到这个傻狗还挺聪明的。
除了听不懂自己的话,它哪儿哪儿都不傻。
大狗把洞挖出来后又走到姜喜身边用嘴叼起她的后脖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