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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死神敲了阎王门104 > 27蒙混(第1页)

27蒙混(第1页)

维纳斯回到奥林匹斯,走进自己的宫殿,在镜子前细细欣赏。塞浦路斯是他诞生的圣岛,岛上花朵大都是白玫瑰。阿多尼斯将白玫瑰编成花环,戴在维纳斯的金发上,使得美神看上去愈发光辉圣洁。

维纳斯舍不得将花环摘下来。他施法将白玫瑰定格成永恒,让它们永不枯萎,这样就可以永远戴着。要是别的神明看见,也只会以为他是从自己的花园里摘的。

好想明天就去见阿多尼斯。情窦初开的美神迫不及待。

才刚刚分开,维纳斯就陷入了思念。

但明天要和赫菲斯托斯去河边散步,后天还要去和阿瑞斯骑马。

噢,这两个打扰他谈恋爱的家伙。

维纳斯在梳妆镜前坐下,单手托腮,一脸不开心。

他也很喜欢赫菲斯托斯和阿瑞斯这两个朋友,可谁让他现在更爱阿多尼斯呢?见色忘友是爱神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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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维纳斯的兴致缺缺,火神殿里的赫菲斯托斯在万分紧张期待地为明天的约会做准备。

赫菲斯托斯站在镜子前,不断变换着身上的服饰,力求挑出最好看的一件,明天以最英俊的姿态出现在心上人面前。

好不容易看中一件华丽鲜艳如火焰的红衣,赫菲斯托斯感到满意,唇角弯起来,红眸里浮现起笑意。

但很快,他看到自己脸上的火焰胎记,眸子瞬间黯淡。他眼睛垂下来,笑容也淡了。

打扮得再好看有什么用,他生来就长了一张丑陋的脸。

他怎么敢照镜子。

赫菲斯托斯一反常态总往美神的玫瑰花园跑的时候,奥林匹斯山的神明也是惊呆的。

“他竟然舍得出门了?他不是从来不和其他神交流的么?”

“除了三位处女神,没有神能够逃脱美神殿下的魅力。他也垂涎美神殿下的美貌吧?恕我直言,简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就是,那么多英俊的男神和美丽的女神都在追求美神殿下,他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就不说那张脸了,美神殿下难道会看上一个瘸子吗?”

各种难听和轻蔑的奚落,赫菲斯托斯已经听惯了。他原本已经做到不那么在意的。他在奥林匹斯向来是边缘性人物,他认为相貌乃天生,谁都有权利追求爱情,以貌取人是很可耻的行为,那些神的心灵远比他的容貌丑陋。

可现在,望着镜子里半残的脸,赫菲斯托斯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力与自卑。

他拿出一副自己打造的黄金面具,覆盖在自己的右眼上,遮住半边胎记。这样镜子里的火神就变得妖孽俊美,丝毫不逊色于奥林匹斯第一美男阿波罗。

——这个美貌排行榜并没有把美神算进去,毕竟让美神来和其他神比美是犯规的,他应该坐在裁判席。

赫菲斯托斯当然没有上榜资格。神明都长相不俗,在一群美人里,相貌平庸就已算得上丑陋,何况他脸上有那么大一块胎记。他总低着头,很少有神明愿意正视他。

也就没有神明会注意到,赫菲斯托斯本身的五官极其妖异惑人,如果没有这个胎记,至少秒杀英俊的战神阿瑞斯。

可惜没有如果,他天生容貌残缺,还有后天的腿脚残疾。他命运如此,就连宙斯也不能更改。

就算戴着面具,静立在镜子前可以欺骗自己,一走路就会暴露自己跛腿的事实。

维纳斯不在意,他自己却很在意。

如此不完美的他,怎么配得上完美的维纳斯呢?

火神抬起眼,阴郁的眸底,涌现出一阵强烈的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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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维纳斯来到河畔,赫菲斯托斯已经早早等在那里。

“你来得真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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