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以前从来都没有发现,原来她的手也可以保养的这么好看,又细又长,白白嫩嫩。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弹钢琴的缘故,她的手确实比以前好看的多了。
像极了一个艺术家。
而盛骄阳看着她的手也像是在端详一件艺术品。
盛骄阳还给他买了厚厚的围巾手套帽子,围巾帽子特别厚,特别暖和,能把她的脸裹起来,只露出来一双眼睛。
手套更是里面一层丝滑的贴手的手套,再戴一双细绒的,外面一层厚厚的毛线。
手套要戴三层。
林夏以前从来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居然如此金贵。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养护,她的手真的没有一点冻疮了,吃饭的时候卸下手套以后伸出来的小手洁白如玉,宛若透明。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像和那些坐在豪车里的很有钱的那些女孩子们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不全是吃穿运动,还有眼神举手投足之间落落大方的气质,不再胆怯,不再害羞,不再惴惴不安的躲在人群后面。
这样的感觉真的好好啊。
真正的发自肺腑的爱,可以改变一个人。
林夏感觉好像是从遇见盛骄阳了以后,她的生活里才拥有了真正的快乐。
虽然天气越来越冷,但是林夏的心情特别好,每天穿着里三层外三层,衣服还全部都是偏白粉色系,骑着红色的自行车,在街头巷尾像是一只雪白的小天鹅。
偶尔她会跑去找盛骄阳吃饭,盛骄阳就站在路边等她,看到她的时候,冷俊的脸上绽放出笑容。
爱是一屋两人,三餐四季。
林夏把车停下来,快速几步跑过来,盛骄阳会温柔的把她帽子上肩膀上的雪花拍落。
和她说话的时候一张嘴,就是白色的雾气弥漫,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仙人了。
所以林夏总觉得冬天的盛骄阳看起来比夏天帅多了。
她喜欢看仙侠剧。
觉得穿古装的帅哥就是比穿现代装的帅哥好看的多。
但是现在的仙侠剧好像没有好看的了,而且里面的男主都好丑。
大概是因为盛骄阳长得太帅了吧。
“冷不冷啊?”
进了饭店以后,林夏把头上的围巾帽子全部摘下来,额头上还有一层薄汗。
“不冷,一点也不冷。”
自从遇到盛骄阳,四季温暖如春。
原本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直平静无波的过下去。
但是有一天林夏放学比较早,因为路很不好走,到处都是雪,差不多已经到了齐膝深,所以她是走回来的。
但是远远的,刚穿过巷子,就看到了让她永生难忘的一幕。
她居住的那个小卖部,租来的那个一直颤颤巍巍几乎快要倒塌的小房子,现在真的倒了。
林夏双腿一软,整个人有些脱力的倒在了雪地上。
房子倒了。
父母和她居住过的房子没有了。
就好像是父母从来没有在她的生活中出现过一样,林夏一直坚持留在这里,就是因为希望父母回来的时候还能找到她。
现在那一点虚妄的幻想完全破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