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钱塘一系贪污腐败案宣扬开来后,沈氏母女几乎已经成了时下大魏朝最有名的“网红”。
“梁不留”草菅人命,栽赃陷害倒打一耙,杀害正义之士钱塘县令沈正安,并将其造成畏罪自杀的假象。
勾结山匪,买凶杀人,沿途杀害沈家一十八口。沈氏寡妻孤女在老仆保护下,带着账本一路装作逃荒,辗转来至京城告御状。
这样惊天的大案,这样有恃无恐的贪官,在历朝历代都不多见。这就导致明光四十九年,朝局上的气氛越发严峻起来。
这几天,明光皇帝偶尔在朝上会望着下面的臣工们发呆,他心里想着:
【朕是否平时都太过温柔了,以至于助养了这样的国之巨蠹?】
皇上在龙椅打量着文武百官,底下的官员偷瞄皇上一眼,对他那若有所思的眼神也犯怵。
有胆小的,心里暗暗埋怨梁汴柳这小人,坏了皇上的好性儿;也有那机灵的,从中嗅出了一丝改革的味道。
于是,过不了多久,就有文臣主张田地变法。
因本朝是造反起家,所以建朝初就变了前朝的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
这三位一体土地制度,本是为了巩固中央集权,但前朝后期由于政治腐败,官商勾结,导致土地私有制化。封建大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进行土地兼并,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促进了世家的发展,加速了前朝的灭亡。
高祖敏宗立朝代后,魏敏元年进行了大魏朝初次人口普查,建立户籍,重新丈量田地,并在以此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史称“地丁制”。
这样,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阶级矛盾暂时得到了缓和,促进魏朝初期经济的较快发展。另一层优点就是,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百姓休养生息,安定太平。
地丁制本是一种很好的土地制度,若是有效实施,可以保证一个盛世的到来。
大魏朝历经四代,边境有麦芽儿的二叔,一字并肩王魏晟震着,匈奴、大食等边境地区也只敢隔个两三年略微试探,大体上是很安定的。
而且,大魏四代的皇帝还都比较清醒,没忘记自己是造反出身——自己能造反成功,别人也行。他们政治上都比较严谨,不偏听偏信,尚用能臣。
总而言之,就是,武官厉害,文臣聪明,皇帝踏实,这是妥妥的盛世之相啊!
但,每朝每代的贪官污吏都能从鸡蛋里面捞出油来,钱塘一案也从另一面揭开了官吏强征圈地的弊端。
大魏朝建国初年,百废待兴,急需人才招揽,敏宗就设立了一项惠民措施:秀才以上功名,即可免去名下田亩赋税。
其实,这也是为了安抚世家,因为当时的书籍资料全都垄断在世家的藏书库里,平民百姓活着都成问题,读书是不可能读书的,书是永远读不起的。
可随着时间的发展,很多有功名的人家也纵容家里亲戚挂名,以致于国家田地税收越来越少,而一开始想因为挂名免去赋税的百姓,又因挂名失去田地所有权,被莫名圈地。他们无处申冤,因为是他们自己为了占小便宜,才把土地转给自家秀才亲戚名下的啊!!
地契上明明白白写着人家的名字呢!
借此机会,便有文臣主张变法,放弃不适宜的挂名制,启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是一个好的尝试,但无疑动了太多人的蛋糕。
那么,沈氏母女的作用就显现了——明光帝打算用钱塘一系后续的收尾活动,做变法的尝试示范点。沈氏灭门一案所引起的关注巨大,沈氏母女这对古代“大网红”,若是施用得当,能在此次变法中就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她俩毕竟是老弱妇孺,自己能力有限,想要推动变法,就需要后面推手的帮助。
说白了,就是皇帝需要沈氏母女为国家变法背书,做工具人。
虽然其他工作都有相关人员协作,沈氏母女只需要时刻出现在人前,宣扬皇恩浩荡、昭显大魏政令清明即可。
但人前承受的压力也是巨大的,可见在古代,网红也不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