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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第八章 论交谈艺术(第1页)

杀一儆百是我们司法上的惯例。

人一犯了错误就定罪,正如柏拉图所说[1],那是愚蠢之举。因为,做过的事已不能改正;惩罚是为了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或者说不重蹈覆辙。

不能纠正已被绞死的人,只能通过已绞死者的先例纠正别人。我亦如此。我的错误几乎是天生的,不可改正的;不过,诚实人要别人仿效自己之所为是利民,我之所为也许只利于自己避免重犯:

你不曾见阿尔比尤斯之子多拮据,

巴路斯过得多么不宽裕?

意味深长的典范,

可不能丢掉这遗产[2]。

——贺拉斯

我公开非难我的不足之处,有的人便能学会惧怕那些缺点。在我身上我最引以为荣的是非难自己而不是推荐自己。这说明为什么我否定自己更经常,说得也更详尽。不过,一切讲述完毕之后,人再老谈自己便没有不招致损失的。自我谴责逐步增长,褒扬便随之递减。

可能有些人与我的气质相同,我这个人向来从对立中比从范例中,从回避中比从跟随中得到的教益更多。此种类型的训练与大加图有关,他曾说圣贤得愚人之教超过愚人得圣贤之教[3]。勃萨尼亚斯[4]谈及一位古希腊竖琴演奏者,说他习惯于强迫他的门徒去听住在他家对面的一个蹩脚音乐家演奏,从那里大家可以学会憎恶走调以及不合节奏的音乐。厌恶残忍使我更趋向于宽厚,连宽厚的主保圣人都不可能吸引我走得更远。精于骑术的优秀骑手纠正我的骑马姿势就不如骑在马上的检察官和威尼斯人纠正我的效果好;以错误的语言方式改正我的语言比正确的语言方式更具效力。别人的愚蠢举止日复一日地提醒着我,告诫着我。使人痛苦的东西比令人愉快的东西更触动人,更使人警觉。时间只有向后倒退才能使我们得到改善,通过不协调比通过协调,通过差异比通过相似更能使人得到改善。优秀范例教会我的东西很少,我运用的是坏典型,坏典型的惩戒作用更为普遍。我曾作出努力,让自己看见别人讨厌到什么程度,自己就让人喜欢到什么程度,看见别人多软弱,自己就多坚强,看见别人多粗暴,自己就多温和。我为此采取措施是不屈不挠的。

依我看,训练思想最有效最合乎情理的办法是与人交谈。我认为交谈是比生活中任何别种行为都更令人愉快的习惯,因此,我如在此刻被迫作出选择,我相信我会同意失去视力而不同意失去听力或语言能力。雅典人,还有罗马人,在他们的柏拉图学园里就曾以保留语言练习课为荣。在当代,意大利人还保留了这方面的某些痕迹,以我们的智力同他们的智力相比较,就可以看出他们的作法对他们十分有利[5]。研学书本,那是一种毫无生气的、有气无力的运动,绝不会使人兴奋,而交谈却能使人一下子便学到东西,得到锻炼。因此,我一旦和一位厉害的对手,一位强硬的辩论者交谈,他会紧逼我的两侧,会从左边和右边戳我,他的想象力会刺激我的想象力;嫉妒、光荣感、思想集中会推动我,提高我,使我超越自己,而在交谈中意见一致则绝对令人讨厌。

同精力充沛思维有规律的人交往可以振奋精神,而同思想低下性格病态的人持续不断的往来则会降低人的思想并使思想衰退到难以言喻的程度。任何一种传染病都不像这种情况蔓延之严重。对此,我的经验足以使我明白其中的严重程度。我喜欢争论,喜欢与人交谈,但只限于少数的人,而且只为自己而争论而交谈,原因在于,我认为,无论是作此表演以引起贵人注意,还是争先恐后卖弄自己的才智和饶舌,这都与一个体面的人极不相称。

说蠢话在本质上是坏事,然而不能忍受蠢话,为蠢话而气恼而受折磨(我就有这种情况),这是另一种毛病,这毛病在令人厌恶方面不下于蠢话,因此,现在我愿意非难自己。

我很容易与人交谈与人争论,而且交谈争论都很随便,因为任何意见在我身上都难找到一处适合穿透并深深扎根成长的地盘。任何建议都不会让我感到吃惊,任何信仰都不会使我不快,无论这类信仰与我的信仰多么背道而驰。我认为,再无聊再荒谬的思想似乎都能配合人类精神产品的产生。我们这些人可以判断事情但无权作出判决,所以我们看待不同的意见是从容不迫的;如果说我们还不能判断那些意见,我们却能宽容地听取那些意见。如果天平的一端秤盘上空无一物[6],我就任另一端摇摇晃晃,心里想着一杆旧秤。如果说我更喜欢单数,喜欢星期四而不喜欢星期五,我在饭桌上愿坐第十二或第十四个座位而不愿坐第十三个座位;如果说在我旅行时我希望看见野兔在我旁边跑过去而不要横穿过我走的路,我穿鞋时先穿左脚后穿右脚,我认为这些似乎都可以得到原宥。我们周围所有享受信誉的人进行的遐想起码都值得我们一听。我认为那些遐想只会使无益的东西消失,它们最终会占上风。带偶然性的普遍意见还是有分量的,在性质上也与一文不值是两码事。不去附和那些意见的人即使无迷信之嫌,却可能犯顽固的毛病。

因此,反对意见既不冒犯我,对我也无损害;它们只会使我得到启发,得到锻炼。我们爱躲避别人的矫正,其实应当主动迎上去并参与矫正,尤其在这种矫正以交谈的形式而不以教师爷上课的形式出现的时候。反对意见一来,有人不看意见本身正确与否,只看对方提反对意见提得有理没理,而且一味考虑如何摆脱那些意见。我们对反对意见不伸开臂膀,却张开爪子。我可以容忍朋友的粗暴冲撞:“你是个蠢人,你胡说八道。”在文雅的人们之间,我也愿意大家表达思想大胆,说话推心置腹。必须增强听话外之音的能力,并加以磨砺,以抵御对别人话语中客套浮夸之声的偏爱。我喜欢人与人之间的亲密交往牢固而大气,我喜欢友谊能以朋友交往中出现尖锐猛烈碰撞而自豪,有如爱情中总会出现互相攻击和带血的轻微抓痕。

友谊如无争吵而只彬彬有礼,客客气气;友谊如惧怕冲撞而且缩手缩脚,这种友谊便不够强劲不够丰满。

没有矛盾就没有争论[7]。

——西塞罗

有人与我对立时,他会引起我的注意而不是我的愤怒;谁阻挠我,谁教育我,我就向谁走过去。寻求真理应是双方的共同动因。他会回答些什么?愤怒的偏颇情绪已袭击了他的判断力,昏昧已先于理性攫住了他。这些办法或许都有用:大家用抵押品作赌注以解决争端,或以双方损失的物质标志供争论双方考虑,从而使我的仆役能对我说:“去年,您因无知和固执已有二十次损失一百埃居了。”

我在无论何人手里寻到真理都会举手欢迎,并表示亲近,而且会轻轻松松向真理投降;当我远远看见真理向我走过来时,我会向它奉上战败者的武器。只要不是以过分专横过分盛气凌人的嘴脸申斥我的作品,对所有的申斥我都欣然接受,我对作品经常进行修改往往缘于客气胜过缘于改进作品。我还喜欢以轻易让步的方式奖励和培养无拘无束提醒我的人,是的,哪怕这种方式有损于我。然而吸引我的同代人提醒我又着实困难;那些人没有勇气纠正别人,因为他们没有勇气忍受别人纠正自己,所以他们当面说话总是遮遮掩掩。我那样喜欢被人评判被人了解,所以究竟是被评判或被了解,这于我都无关紧要。我自己在思想上就经常反对自己,谴责自己,所以让别人也这样做,那于我是一回事:我的主要考虑是,我只给评判者以我愿意给予的权力。然而我与高高在上的人却水火不容,比如,我认识一个人,如果别人对此人的训斥不以为然,他便竭力为自己的意见辩解;倘若别人抵制他,他便破口大骂。苏格拉底总是笑眯眯采纳别人对他的演讲提出的对立意见,可以说,促使他如此豁达的根源在于他的力量:既然优势必定在他这边,他接受意见便有如接受新的荣誉。反之,我们又见到这样的情况:最易使我们变得敏感而挑剔的,莫过于对方充满优越感和轻蔑的意见;推而论之,心甘情愿接受反对意见以纠正自己改善自己的多为弱者。事实上,我最希望经常探访我的人是严厉责备我的人而不是惧怕我的人。同欣赏我们的人,同给我们让座的人们打交道必定索然寡味而且有害。安提斯泰纳命他的儿女们永远别感激夸奖他们的人。在论战激烈处,我让自己屈服于对方论断的力量,这时,我为战胜自我获得的胜利,远比我为瞅准对方弱点而击败他从而获得的胜利更感自豪。

总之,我接受并认可各种不同的顺直线而来的打击,无论这些打击多么微弱,然而我对来之而又不成形的打击却太难忍受。所提意见的内容与我关系不大,对我来说,意见本身是唯一的,内容如何于我几乎无足轻重。倘若争论进行得井然有序,我会一整天平平静静进行辩论。我并不像要求争论有序那样要求说话有力量和思辩敏锐。在牧童之间,在小店伙计之间每天的争吵中都能见到秩序,但我们之间却从来见不到。假如小店伙计之类的人争吵时出了毛病,那是粗野,我们反倒干得不错了。然而那些人的喧闹和急躁并没有使他们脱离争吵的主题:他们仍在正常地谈话。如果说他们互相抢先讲话,如果说他们谁都不等对方把话说完,他们起码互相听见了对方说的是什么。倘若别人回答我正好答在点子上,我认为那就是好得不能再好的回答了。然而,争论如果乱糟糟,毫无秩序可言,我便会离开争论的问题而带着气恼去冒冒失失纠缠形式问题,而且一头栽进顽固、狡猾、蛮横的争论形式里去,为此,我事后会感到脸红。

不可能同蠢人真诚谈论问题。在君主无论多么专横的干预下,不仅我的判断力不会变质,我的良心也不会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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