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玲儿显然有些担忧:“你这样不好吧?要是被你老板发现了,岂不是要开除你?”
“别担心,老板明天才需要用车,他让我今天先把车开回家。不会有事的。”林煜解释道。
“哦,那我就放心了。你等我一会儿,还有10分钟就下班了。”沈玲儿的声音透露出轻松和期待。
林煜戴上了墨镜,以防被人认出。
毕竟企鹅这边的人,大多数是逛博客的长主。
在烈日下,他快步走到附近的小店,买了两瓶冰矿泉水。
然后,他回到了企鹅大厦的门口,静静地等待着沈玲儿。
很快,下班的人群如潮水般涌出大厦。
林煜一眼就看到了沈玲儿,她背着一个单肩电脑包,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沈玲儿!”林煜挥手喊道。
沈玲儿循声望去,看到了戴着墨镜的林煜。
林煜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第一天上班感觉怎么样啊?”
“还好,就是有很多不熟悉的地方,需要时间去适应。”沈玲儿说道,脸上带着些许的迷茫。
林煜安慰道:“刚开始都会有些不适应,过几天就会好起来的。你慢慢就会熟悉这里的一切。”
说着,他把矿泉水递给了沈玲儿:“先喝口水吧,润润嗓子。”
“谢谢。”沈玲儿接过水,感激地看了林煜一眼。
两人边聊边走向停车的地方。
林煜驾驶着车子,稳稳地驶向沈玲儿的公寓。
在公寓楼下,沈玲儿快速地放下东西,然后两人一同前往附近的一家湘菜馆子。
这是一家小而精致的餐馆,沈玲儿显然是这里的常客。
她轻车熟路地点了一个套餐,价格适中,大约80多元。
菜品很快上桌,色香味俱佳,尤其是那道血鸭,色泽红亮,香气扑鼻。
沈玲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要嫌弃这里哦,等我发工资了,我再请你吃更好的。”
林煜笑着摆摆手:“这里就挺好的,味道真的很不错。”
他夹起一块血鸭放入口中,细细品味后赞不绝口:“这个血鸭真的太好吃了,口感鲜嫩多汁,香辣可口。”
沈玲儿听后开心地笑了:“是吧?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这家餐馆虽然不大,但这里每道菜的味道都特别好。”
两人边吃边聊,气氛轻松愉悦。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话题越来越深入,彼此之间的了解也更加深入。
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时。
晚餐结束后,林煜和沈玲儿一同走出了餐馆。
夜色中的街头熙熙攘攘,两人并肩走在回公寓的路上。
沈玲儿感激地看着林煜说:“谢谢你今晚陪我吃饭,还听我发牢骚。第一天上班确实有些不适应,但和你聊聊后感觉好多了。”
“没事,我们是朋友嘛,互相鼓励是应该的。”林煜笑着说道。
他们继续走着,沈玲儿突然想起了什么。
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林煜:“对了,这个给你。”
林煜好奇地接过盒子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枚精致的领带夹。
他惊喜地看着沈玲儿说:“哇,这么精致!谢谢你啊!”
“不用客气啦,只是个小礼物而已。”沈玲儿笑着摆手说道,“希望你在工作中也能保持帅气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