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她不叫女丑尸,她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秦瑟瑟。
秦瑟瑟很小的时候,母亲便已经去世,是父亲一人把她拉扯大。可瑟瑟很幸福,她是父亲唯一的掌上明珠,孝敬又懂事,早早的为父亲分担起家里的重担。在这个无名的村子里,父亲利用仅有的一点医术,便足以被人当做最好的大夫,很容易解决家里的温饱。
给我那碗馄饨面的老大夫便是瑟瑟的亲生父亲,怪不得他会对我投毒,原来他是在保护瑟瑟。当年那个捉妖师之所以没能走出这个树林,想必也是老大夫做的手脚。
瑟瑟没有被生活的重担磨成村姑,而是被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养的极美,她十七岁的时候,长得美丽标致,村子里的小伙子争先向她献花,争做她的心上人。可她谁都瞧不上,父亲很着急,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子,瑟瑟皱起美丽的眉眼,若有所思的说,“我要嫁,就要嫁给不一样的男子。”
可什么是不一样的男子,瑟瑟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她坚信,某一天,一定会世间最好的英雄来娶自己。
瑟瑟没有盲目的猜错,她很快便遇到了人生中的英雄,世上最不一样,最好的男子。
那是个电闪雷鸣的夜晚,狂风卷席着大地,暴雨侵袭着世间万物。雨点疯狂的击打着窗柩,本该沉睡的大地却充满喧嚣。
瑟瑟怎么也睡不着,她最害怕这样狂风暴雨的天气,所以即便最近油变贵了,她还是决定点一夜灯。父亲虽是节俭的人,但是并不苛责瑟瑟这个不节俭的行为。
既然睡不着,她决定起来看书。瑟瑟只有两本小人书,是村头常外出换货的李叔付不起医药费,拿在外面带来的小人书抵押的。这两本书已经泛黄,因为瑟瑟已经看过太多遍,但除了这两本书,她也没有别的东西打发时间。
即便已经清楚的知道书中的剧情,她还是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剧情感动着。时而唏嘘不已,时而低眉浅笑,时而泪流满面。
瑟瑟正沉浸在剧情中,门外轻浅的敲门声响起,她吓了一跳,屏息仔细听,又没了声音。她有些害怕,暗暗安慰自己,肯定是风把石子刮起来,敲出的声音。于是再次低头看书,然而敲门声似乎又响起。
她怯怯的举了油灯走到门前,低声问,“谁。”
没有人回答,只是再次传来轻轻的叩门声。
犹豫了片刻,瑟瑟决定开门。
刚打开门,狂风将雨滴卷进屋内,油灯熄灭,瑟瑟身上也被打湿。冷风吹在脸上,使她很快冷静下来,仔细朝门外望去,门前躺着一个黑色的物体。闪电恰到好处的劈了下来,瑟瑟看清楚,这个黑色的物体竟然是一个满脸血污的男子。
她赶紧叫醒父亲,两个人合力将受伤的男子抬到了屋内。
瑟瑟将屋内点亮,怔怔的看着父亲为男子检查,站在一边不知所措。父亲说,“不知道他伤到哪了,我得为他脱掉衣服检查,你先回避一下吧。”
瑟瑟红着脸回了房间。
这一夜,瑟瑟彻底没了睡意。快要天亮的时候,风停了,雨息了,她才攒出一抹睡意,但睡得并不真切,一直隐隐约约听到父亲在隔壁房间忙碌的声音。
在这里开始,瑟瑟的人生出现了从未有过的色彩,也最终迎来了此生不可避免的灾难。
☆、女丑尸6
朝阳初升,院里的葡萄藤被暴雨打残,躲在藤下的鸟儿抖动着身体,想要把身上的雨水甩开。瑟瑟醒来时已是正午,阳光透过古色古香的残破木窗撒在房中,她整理好床褥走出房门,看到父亲正趴在桌上睡得酣畅。想必昨夜忙了很久,才会这么累。
瑟瑟取出一条毯子为父亲披上,然后欲到厨房煮饭,却听到隔壁房中一声呓语,猛然想到那个重伤的男子。
她走进父亲的房间,看到男子睡得正沉,他的身子已经被父亲整理干净,包扎完全。瑟瑟仔细端详这个男子,虽然面容惨淡,但掩盖不住他的俊美。男子的皮肤很好,比村子里任何人的肤色都要好,想必不是皇亲贵胄,就是富贾贵商。男子的打扮看起来很普通,普通的有些刻意。但正是因为刻意的痕迹太明显,衬上非凡的外表,注定他一定不会普通。
瑟瑟离去前靠近床沿,准备为他攒一攒被角,离近时发现,男子额头上渗出了细小的汗珠。她生怕男子旧伤未愈,再染上风寒,遂取出怀中的手帕,为男子轻逝面颊。
许是乡下的布太粗糙,这个擦拭的动作将男子从昏迷中惊醒,他突然睁开眼睛,猛的擒住瑟瑟的手。她被吓到,一时间怔住,忘记抽回被缚住的手。与这般俊秀的男子长时间的对视,让她脸颊绯红,不知所措。男子不知在想些什么,眸中似乎燃着火,一动不动的盯着瑟瑟的眼睛。
半晌,男子主动放开瑟瑟,眼中冷厉之色消失,语音柔柔道,“水。”
瑟瑟回过神来,心中一热,匆忙转身去桌边倒水。
男子喝完水,又说肚子饿,瑟瑟才想起为父亲准备午饭,急匆匆去了厨房。
男子在瑟瑟的家中住了三日,在瑟瑟和父亲的悉心照料下,他的伤势渐渐好转。他同瑟瑟说起自己的身世,他的名字叫慕忍,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前几日举家经过璧山,遇上劫匪,父母家眷全部被恶人害死,自己拼尽全力才逃了出来。说这些话时,他难掩痛苦之色,俊美的脸,因凄楚显得更加令人痛心。慕忍表示,希望能在此处安身,一来可以不再漂泊,二来可以报恩。
听到报恩二字,我马上便能想到他们的结局。初云和红桑,夜朔和卫倾,始于报恩,又因报恩走向毁灭。
为什么如此开始的故事,总是得不到好的结局。我想,也许是因为他们本不该有所交集的人生,因为各种意外碰撞在了一起。这就像向往天际的烟火,向往黎明的昙花,向往陆地的游鱼,虽然绚烂,但最终走向消亡。
过去之事无法改变,我只能继续听完这段故事。
慕忍的这番遭遇,很容易引起了瑟瑟的恻隐之心,虽然在她的印象中,富贵人家都是娇生惯养,但念在他家破人亡,再加上父亲年龄大了,家里确实需要一个劳动力,她和父亲商量了一番,把慕忍留了下来。她并没有指望这个公子哥能帮上什么忙,只希望他能赚回自己的伙食费就可以了。
其实生活在乡间,除了衣食之外,真的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操心,也就只有瑟瑟的家里比旁人多了一个操心事,那就是上山采药。
瑟瑟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懂得一些基本的草药,所以一般是由她上山把药采回来,然后晒开,收起。如今有了慕忍的帮衬,瑟瑟轻松了很多。
两人第一次上山时,瑟瑟有意将自己所学的一些知识授予慕忍,希望他以后独自来采药时不至采错。山道蜿蜒曲折,不是熟悉这里的人,很难找到出路。慕忍着实是福大命大,才能从璧山上捡回一条命。
瑟瑟拾起一株七寸金,刚要开口,便看到慕忍点头道,“七寸金,生于水田、原野阴湿之地。茎方形,高七至八寸。叶对生、呈卵圆形而短;叶底相互接近。夏月茎稍开小花,呈金黄色。味苦、性辛平,有活血、破痰、消肿、解毒等功用。还可用于毒蛇咬伤、焦刺伤、跌打报伤、痈疽肿毒等。”
瑟瑟惊讶的目瞪口呆,她只知道这东西可以治疗伤寒,其余的功效闻所未闻,慕忍让她刮目相看。她不解的问,“你这么精通医术?”
慕忍把手中采到的几株七寸金随手丢进身后的背篓里,含笑道,“说不上精通,只是幼时曾师承药圣南宫适,随他学了三年医术,家师医术出神入化,我不过学了些皮毛,怎敢以精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