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沈世耀现在同时进行着连锁酒店和一个商品房的项目,所以黎晓晓提出来的那个私人会馆的项目,董事会没有通过。
一是考虑资金,二就是他们认为这个项目没有什么用,盈利性不大,还浪费人力物力。
但黎晓晓知道这里面的事情,比起利润来,能够发展的人脉是无价的。
她不会去做违法的事情,但一些必要的人际交往和人脉维护还是需要的。
不管什么时候,他们做生意的都需要很强的人脉。
三教九流,什么人都得认识,什么人都得打招呼。
沈世耀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这个项目他决定以他个人的名义来弄。
黎晓晓和沈世光入了股。
沈世耀意思是弄成欧式的,特别富丽堂皇的那种。
黎晓晓主张还是中式的好,低调奢华有内涵。
不显山不露水,不要太高调。
因为他发展的好,很多人都在盯着他,可不要落人把柄了。
沈世耀一琢磨确实是这样,便全权交给黎晓晓,让她负责了。
这个对于黎晓晓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前世她经常会出入这些地方谈生意,也曾有想法自己开一个。
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不了了之,没有实现,但方案都已经做出来了。
黎晓晓把那个方案稍微改了改,更适应现在的这个时代。
房子是现成的,沈世耀名下有一幢小别墅正好合适,还是毛坯的,一装修就可以。
黎晓晓和设计公司沟通好后,让他们来负责就行。
她和沈世耀跟这家公司都合作过好几次,彼此已经非常熟了,黎晓晓根本不用在现场监工。
把这边弄完后,她的市场也考察的差不多了,便开始着手建立那边婚礼策划公司。
她没有精力来管理,需要找一个合伙人,对这一块熟悉不说,更重要的是真心喜欢。
那韩玉绝对是不二人选。
韩玉就是贺怡安试婚纱的那家老板娘。
本来以为她要一直忍着和她丈夫过下去,没想到前几天突然打电话给她,说她离婚了。
因为那个男人又出轨了,而且还把责任怪在了她身上。
原话是:“如果不是你一直对我爱答不理的,我会找别人吗?之前那件事我都已经跟你承认错误了,也已经和那边断了,你还不依不饶的过不去,没完没了的!”
韩玉没有和他丈夫吵,也没有闹,直接找律师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