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赵文领着中军走出宣镇的时候,宣镇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前来欢送赵文的百姓。
他们占据了街道两旁,不停的冲着赵文这边欢呼着。
其中还有不少百姓在街道上放着鞭炮,祝贺赵文能够旗开得胜。
赵文骑在战马上,一脸笑意的冲着他们不停的挥手。
“大人万胜,宣镇万胜!”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几个呼吸之后,所有的百姓都欢呼了起来。
他们看着赵文,脸色激动的欢呼着。
“这就是华夏的百姓,他们要求的并不多,只不过是安居乐业罢了。可惜,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朝廷都满足不了。”赵文长叹一口气,随后抽出腰间的长刀,斜指苍天,大声喊道:“宣镇万胜!”
“宣镇万胜!”
赵文每喊一句,百姓就欢呼一句。
整个宣镇中到处都是兴奋的百姓。
“娘,我也要看总兵大人,我也要看总兵大人?”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拉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人的手,不停的冲着赵文方向垫起脚尖,想要看看赵文。
可年龄太小,个子太低,男孩无论怎么样都没办法看到赵文。
妇人将孩子抱了起来,指着走在最前方的赵文,一脸激动的道:“走在最前方的那个就是总兵大人。”
“总兵大人万胜!”
男孩被妇人抱在怀里,冲着赵文大声喊着。
稚嫩的声音传到了赵文的耳朵中,赵文回过头,看向男孩。
“宣镇万胜!”赵文冲着男孩点点头,同时大声喊着。
男孩一脸激动的对着妇人说道:“娘,总兵大人看到我了,我以后也要当兵,就像父亲那样,为总兵大人效力。”
“好好好,好孩子,以后你要是当兵,娘绝对不拦着。”妇人吧唧一口亲在男孩的脸蛋上。
宣镇中的百姓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宣镇士兵的亲属。
他们的目光在队伍中不断的扫视着,倘若看到了自己的儿子或者父亲又或者丈夫,当他们看到之后,这些百姓就会激动的冲着他们大声喊着要好好效力之类的话语。
王三娃骑在战马上,走在赵文的身后。
王三娃是亲卫营的,亲卫营乃是赵文的嫡系,所以人人有马。
王三娃穿着新式军装,戴着军帽,上面有一枚铜制圆形帽徽。
帽徽通体为蓝色,上面用小篆写了一个赵字,颜色为黄色。
王三娃骑在战马上,目不斜视,脸上满是自豪。
“三娃,三娃,娘,你快看,是三娃。”王二娃拉着老妇人的胳膊,一脸兴奋的指着骑在战马上英姿勃发的王三娃。
老妇人浑浊的眼睛亮了起来,“是三娃,是三娃,我看到,是三娃啊。”
“三娃,你一定要好好为总兵大人效力啊。”老妇人看着王三娃,大声喊着。
虽然老妇人的声音被周围的欢呼声盖住,但王三娃还是听到了他母亲的呼唤。
王三娃转过身来,看向老妇人,一脸兴奋的冲着老妇人敬了一个军礼。
王三娃敬的军礼和这个时代不同,乃是赵文将后世的军礼搬了出来。因为时间关系,新式军礼并没有普及下去,也仅仅是在出发前给亲卫营普及了。
“好小子,当年跟在我身后的跟屁虫没想到今天竟然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王二娃一脸自豪的看着战马上的王二娃,同时对身旁的陌生人道:“看到没,这是我兄弟,他可是亲卫营的。”
“恭喜恭喜,我家孩子也是亲卫营的。”
亲卫营的兵马现在被赵文扩充到八千多人。
统领依旧是赵大牛,这八千多人被赵文分成了八个千户所。
赵文骑着战马走在最前方,身后是赵大牛和李小三,再往后是八个千户,最后就是这些亲卫营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