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百姓来说,养女儿亏钱,不光家境贫苦的会杀女婴,一些家境富裕的富户为了以后少破财,也会杀女婴。
有人会觉得不要卖了也比杀了强啊,其实现代人的思维,可在这个封建落后的古代,婴儿的存活率很低,养育成本太高,要卖也得养到五六岁能活得住的时候,具备了自理能力。
可这养育成本他们也是不愿承担的,这些换成口粮可以支撑一个成年男子过得舒服一些。
本来杀人该是大恶,为伦理法理所不容,恰恰就是伦理伦常,强调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等尊卑观念,导致百姓普遍认为子女在父母面前根本不算一个完整的,真正的“人”,子女是父母可以随意处置的“私人物品”。
问谁给他们的勇气?
律法啊!
刑律中说:烧死祖父母或者父母或夫之祖父母、父母,要凌迟处死!
而,没有一条法律规定杀子杀女会受惩罚!
也就是说子不可弑父君亲,而父杀子天经地义!
何其不公,何其残忍!
祖父回来后长吁短叹,老泪纵横,精神颓丧了好久,后来他跟徐母徐父说,别人家的女娃咱们管不着,但咱们徐家的女娃要跟男娃一样去学堂读书,明事理。
徐宝璋在搜寻到这段记忆的时候,也是大受震撼。
所以她更要到盛京来,考国子监,进金殿面天后,选拔可以参政问政的女官,至少在她的能力范围内,让这些可怜的女孩可以多多存活下来。
她们有的连睁眼看一看这世界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近来因为大唐的海外贸易繁盛,有些百姓生活好转一些,到底是亲骨肉,有的还是不忍心下手。
而且,太子李崇赫还命各地官府开办了育婴堂,专门收留那些弃婴跟失怙的孩子。
宝璋认为除了从根本上带动经济,让百姓都富足起来,还得立法监管。
她要抓住这个机会,谏言:浙江多地溺毙女婴恶习,上违天和、下伤民生,建议朝廷立法禁止,并严惩敢于再犯者,所产女子,如仍溺死者,邻里有义务并一定举报,发现而不举报者同罪。
她也明白积习多年是很难凭三言两语改变,但总要试着去发声才能被注意到。
她现在能做到的就是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到朝堂上,让所有人都看到女子的力量跟榜样!
不要忽视女子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贡献!
秋天,时辰开始变短。
此刻已日薄西山。
铛~
国子监的巨大青铜钟响起,宣告了这历经九日九夜的补充考试终于结束。
再不结束,她感觉跟着那些郎君一块儿长出青青的胡茬了。
宝璋早早就把被褥都收拾好,提着轻了很多的书箱缀在人群之后,慢悠悠地往外走去。
人群里有人在捶胸顿足,掩面哭泣,也有义愤填膺,说考题朝纲之类的。
这一场补录式虽然参加的几百人,可是能被录取的大约就十几人,不难一些,该怎么往下刷人呢?
不少人对着宝璋的背影指指点点,大概就是一介小女娘也来凑热闹巴拉巴拉,语气鄙夷不屑。
宝璋昂首挺胸往外走。
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莫以一时得失定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