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姑娘,我知道,你已订亲,却被对方退婚,名节被毁,又被迫嫁给不想嫁的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正是我,虽然你我素不相识,往日无怨,近日亦无仇,但我却破坏了你一生的幸福,光是解释是不够的,不过你有权利知道为何会遭遇这种事,所以我想……”
新郎勇敢地面对新娘那双愤怒又鄙夷的目光。
“先向你解释清楚……”
别浪费口水了!
如果新娘能动的话,肯定会张嘴咬死他,示范一下嘴巴除了解释之外还有什么更适切的功用,可惜她仅有眼珠子能团团转,只能轻蔑地把眼睛白色的地方翻给他看,聊胜于无。
新郎不禁苦笑著又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根本不想听我解释,也是,再是冠冕堂皇的理由,错的终究是错的,对你而言,任何理由都不是理由,解释再多,事实也不会改变……”
知道就好!
新娘的眼神这么说。
“但我还是必须向你解释……”
免了吧!
新娘又翻白眼。
“事情,得从我妹妹开始说起,四个月前,就在她成亲前十天,她突然哭哭啼啼的跑来告诉我……”
卑鄙,竟想把责任推到他妹妹身上去!
新娘紧紧闭上眼,下定决心一个字也不给他听进去,岂料新郎下一句话就掳去了她全部的注意力。
“她怀孕了……”
怀孕?
新娘一怔,猛然睁眼。婚前苟合?这不太好吧?
“但孩子不是她的未婚夫的……”
不是?
新娘眼珠子惊讶地瞠大了。背夫偷情?这更不妥吧?
“而是她被贼人强行奸污所怀下的孽种……”
请……请等一下,被……被强奸?
新娘更为震惊,不由自主地,她开始仔细聆听新郎的解释,因为好奇。
“你可以想见得出我有多么愤怒,虽然任性刁蛮又讨人厌,但她毕竟是我唯一的妹妹……”
第一章
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自古以来,男女的婚事都是由媒人往来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根本没有选择的自由。
不过,在某些特殊状况下,未婚男女也是有机会自己决定对象的。
比方说,豪富之家里备受宠爱的子女,长辈舍不得让她或他受到丁点委屈,也不必要什么手段,只要使出一点撒赖的真功夫,长辈就投降了。
又或者父母太忙碌,工作最重要,没多少精神去操心子女的婚事,一旦有人来提亲,全依子女自个儿的意思,父母很干脆的回绝或答应,不用伤脑筋,更不必浪费时间,瞧,多省事。
总之,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传统,但还是有例外,譬如就在此时此刻里,北方与南方恰恰好各有一位大姑娘同样闹著不肯嫁人,要换了别人家,哪有闺女说话的份,再不满意、再不甘心,也只有自个儿拧手绢儿掉眼泪。
但她们两位可凶悍了,不嫁就是不嫁,因为……
北方——
“我不嫁!”
“你都二十岁了,为何还不嫁?”
“人家不喜欢温孝骏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