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又说孬话了,看我饶了你才怪。”
二人逗着,在小床上翻来滚去。
日子在欢乐中一天天过去,春妮的心也更多地留在了村里。特别是村里有了文艺宣传队,她的心理也起了微妙的变化。说不出为什么,那个带着忧郁眼神的林瑶像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她。在她心里,那个男人是一团谜,似有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越是这样,她的好奇心就越重。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喜欢那么远远的看着他,那神态,那动作,都让自己心荡神摇。
“我这是怎么了?”那个夜晚,静静地,连一声虫鸣也不闻,更不用说鸟儿的啁啾了。整个夜色就像一张大幕,不光遮蔽了大地屋宇,连内心也一片混沌。听着毓秀均匀的鼾睡,她的思绪穿越时空随意游走。她不断地问自己,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自己解释不清,更不能向人述说。这难道就是那个叫爱情的东西?想到此,她的心跳得更剧烈,连呼吸都有些急促了。她觉得脸有些烧,如果是白天,她会照照镜子仔细瞧一下,一定布满了好看的红晕;而现在,她什么也不敢做。不知过了好久,再也无心躺下去,蹑手蹑脚地起来,却又不知该去哪里。点灯?那一定会把毓秀弄醒,她要问起来,该怎么说呢?
她又躺下来,心里说了句“荒唐”,自己也闹不清这个时候这个词的真正含义。甚至,更令她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中学里那么多同学,暗送秋波的也不少,可就是感觉不到一拍别样的心跳。她知道自己是活跃分子,有男孩子喜欢也属正常,她嘴上不说,心里还蛮高兴呢。可就是这个林瑶,自己并没有跟他说过几句话啊,怎么就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呢?或许,这还不能叫爱情,是私下里看的那本书上说的“青春萌动”。没错,是这样。可又有些不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的男孩子没让自己动过心,偏偏这个一脸阴云的家伙让自己神不守舍?想想,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勾魂秘笈,可自己就是控制不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好想否定,不是这么回事,自己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影子,所有的感觉都是虚幻的。但越强迫自己不去想,林瑶的音容笑貌就越法在眼前晃动。她躁动不安地数着绵羊,她听人说这招术蛮管用的,可这个夜晚,已经数了整个一个草原的羊群了,可就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非但如此,分明还听到了悠扬的笛韵,是林瑶最常吹的曲子,或许村里人听不出,但春妮能感受到,那是一首关于爱情的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一定是林瑶在用这种声音表达自己秘而不宣的感情,是的,一定。她不断地问自己:只是在表达感情吗?应该是,如果是求爱信号,除了自己,谁还能听得懂?
她近乎陶醉了,随着优美的音乐不觉欢快地唱起来。对,是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歌,也只有那首歌才与爱情沾一点点边。怎么,林瑶也喜欢这个吗?她唱着,犹嫌不过瘾,不自觉地随着节拍翩翩起舞。
哦,不仅仅是自己,台下还有那么多观念,正聚精会神地欣赏自己的舞姿,或者也跟自己一样陶醉于缠绵的笛声里。长这么大,登过许多次台,从来没有哪一次让她这样迷醉过。爱情的力量真的可以这么强大吗?又是谁在自己心田里播下了爱情的种子?她不愿想太多,她怕飞扬的思绪冲淡了此时此刻的恬静和美好。
突然,舞台的灯熄灭了,台上台下一片漆黑。尖叫声,嘘声,口哨声响成一片。她惊恐地睁开眼睛,但一道强光逼得她双手捂住,只留下一缕缝隙。
“妹妹春天做春梦了呢。”毓秀笑嘻嘻的声音就在耳边回荡,她猛地翻身坐起来。
一缕阳光照射在床铺的一角,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温馨。
她似乎明白了些什么,脸涮地红了。
“还真看不出,春妮像个睡美人呢,我都想吻一下了。”毓秀穷追不舍。“公主遇到王子,一定很幸福的吧?”
春妮意识到自己一定说了什么梦话,羞涩地歪过身子,装出没好气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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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越来越不像姐姐了,净来戏弄我。”
“哪有啊,是你亲口说的呢,不会告诉我只是梦话吧?!”毓秀还是半开玩笑地。
春妮更是头也不敢回,她知道这一刻,自己的脸一定灿若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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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爱情的种子
人的智慧有没有极限?什么才是改变人生最大的动力?人的一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没有谁说得清,但事实会不断地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毓秀,一个城市来的女孩子,见识的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接触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村民。在她几年的印象中,除了种地吃饭,把古老的传统保留的原汁原味外,其它也就没什么了。但是,从那个春节过后,她开始对农民刮目相看了。这些看似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民,蕴藏着她意想不到的能量。就是那些笨手笨脚的村民,却踩出了她所见过的最优美的高跷。那些干着繁重的活儿,粗吼咙大嗓子高声大气说话的妇女,打起腰鼓来居然有板有眼。特别是成立了村宣传队后,姑娘、小伙子甚至很少出门的小媳妇也都欢欢喜喜地聚拢在一起,谈起演戏还头头是道。而且更令毓秀惊讶的是,那个一脸王者之气的楚爷,竟吹得一手好笛子,足以与林瑶平分秋色。她不明白,在秀水村几年,没见过楚爷动过笛子。所以,当她确知那些粗糙而灵巧跳跃的手指,拨弄出那么清越的音乐的时候,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但她的眼睛告诉她,除了楚爷,又会是谁?
还有那个经常被扭到台上挨批的李茂山,在这特殊的年月里,也发挥出了他的一项专长。他把二胡拉得婉转悠扬,或激越,或舒缓,时而如空谷梵音,时而似高山流水,仿佛把人带到神秘幽邃的洞天府地。但也只是偶尔,更多时候,他只能拉出纯正的“革命现代京剧样板戏”。
当然让她吃惊的还有春妮,在毓秀眼里还一直是个孩子呢,学上得并不怎么好,可把演出服一穿,俨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毛女或李铁梅。有次她还听到旁边的人议论,“这个春妮,就是二姐当年的翻版呢。”
二姐却并不热衷这些,但毓秀还是从人们的议论中,从春妮初绽的才华中,依稀看到二姐当年的风采。现在的二姐老了,无情的岁月和苦难的经历剥蚀了她的美貌和才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了。她想起了一个词:后继有人。是啊,有春妮,便是二姐最大的慰藉。她看得出,人,特别是农村人,没有哪一个是为自己而活的。他们省吃俭用,勉强糊口而已,为得是什么?没有哪个人能解答出来,却祖祖辈辈又是这么过来的。他们知道自己挖不到金山银山,就勤俭持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不管金山还是银山,是这样攒出来吗?
毓秀当然也解答不出,她沉醉在她所拥有的现实之中。她现在最熟悉的小学校,白天,是学生们的课堂,五个年级聚在三间教室里,一节课,先给左边的小同学上语文,再给右边的大孩子上数学。不光是她,孩子们也早已习惯了如此。那些棺材板子制作的课桌让他们记住了葱或蒜的写法,也背过了九九乘法表。
孩子们的说笑打闹带走了枯寂的白天,大人们的锣鼓喧天又迎来了奇妙的夜晚。开始,她还有些不适应,后来,每当吃过晚饭,她就从教室里拿条长凳出来,坐在校院里赏晚霞,等待着三三两两聚拢起来的村民。做完了孩子王,这一刻,便像一个戏班班主。
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兴奋,那就是春妮。她的兴奋是因为这种环境可以冲淡心理的压抑;而另一个,则只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