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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2页)

灯烛星火朦胧,袅袅火烛光映出我执拗消瘦的脸。残酷的事实给了前辈自杀的勇气,而我略逊一筹,我把残酷嚼进肚中消化,幻化成背书的力量。

我终究是人,困意来袭的时候,蜡烛烧焦了我的头发。嘶嘶后弥漫出一股焦味,我的好几簇长发被火葬。

早晨的时候,我沮丧得抓着手里烧焦的头发发愣。我黑亮的长发因为我昨晚的发疯之举,下面已经被烧得卷曲蓬乱,我捧着镜子上瞧下瞧,镜子中的我憔悴苍白,炯炯无神的大眼下那黑眼圈无情的暗示着我的缺眠,而最具有戏剧效果的是,好几簇烧焦的头发无情得包围着我,我的人生真的不可能比这更糟了。

在室友姐妹的嬉笑中,我狠狠心,无限留恋得最后望了一眼镜中的长发美少女,最后眼一闭,心一狠,咔嚓一下,睁开眼时,美少女成了江姐。

高复的友谊十分脆弱,人人都埋首于书堆,对于周遭的变化都呈现木然的态度。大家见到我的江姐头,也只是麻木得多看一眼,之后低下头继续手中的试卷。

我们已经成了考试的机器,那些隐藏的对生活的热爱已经被压抑在心灵最深处,徒留的,或许只有一些热爱的本能。虽然我数学已经能考到100分以上了,但短时间里,我遭受数个打击,先是叶知秋,后是留了快及腰的靓丽长发,前者快要离我而去,后者已经离我而去。我心灰意冷,这一天都如一个空壳,机械得做题,机械得听课,手机也懒得开机。

那天是个秋高气爽的周六,周日我有一天假。上完课后我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隔壁的姐妹咚咚跑来敲门,“桃花,你男朋友在楼下等你了。快下去吧”

我摸摸鼻子,我哪来男朋友,我男朋友都被大学里的女人给抢走了。

叶知秋在铁门边等我。

我们隔着铁门,透过宽大的缝隙,望了彼此一眼,一开始都有些难言的沉默。我想到自己丑陋狼狈的江姐头,不自然低头捋捋发,不敢再看他沉静星亮的眼。多看一分,就觉得心痛多一分,失败感重了一分,干脆不看。

静的似乎能听到他的呼吸声。我直觉他在看着我,而他首先打破沉默,“头发怎么剪短了?”

我抬起头脸红笑笑,抿着嘴犹豫了半响,才难为情说道,“昨晚我点蜡烛看书,把头发烧焦了。是不是很难看?”

“不会,看上去很清爽。”他看着我淡淡微笑,那温润的笑犹如掠过我心上的晚风,微熏醉人,我苦涩得想,他必定每天也是对着你女孩笑,这样温柔的男人,那颗芳心能不为所动呢?至少我已为他茶不思饭不想了。

“肯定不好看,你都只用清爽了形容我了,我原来长发也很清爽啊,我每天的洗头。是不是很不好看,叶知秋你快点告诉我。”

“都挺好,现在很……俏皮。”

“不行,我还是没信心,你再多用几个形容词我安心。”

“……嗯,干练?”

“不行,那是形容中年妇女的,糟了糟了,我在你眼里都成中年妇女了,我没脸见人了,你快走你快走,你让我自己冷静下。”

“好好,我收回我收回,那出水芙蓉?”

“哦,这个形容词我满意了。”

“等等,出水芙蓉是形容词吗?”

“不是吗?勉强当它是吧。嗯,我出水芙蓉的头发,叶知秋,你听,多顺口呀。”

晚上我跟叶知秋回了趟A中,一是看看母校,二是看看我的忘年交李伯伯。高中最后的时光,我一直坚持给李伯伯送早餐直到毕业,在我出水痘那段时间,我也曾托付叶知秋过。我后来病愈回学校,李伯伯神秘兮兮得告诉我,“桃花,你这精到骨子里的孩子,挑上的人也好,大伯挺中意这小子,百分之两百的支持你。”

时间如流水迢迢,我现在想起李伯伯当初的鼓舞,心情倒是有了几分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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