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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第3页)

“是么?你怎么知道眼前的这个华裔对于痕迹学一窍不通?”

亚当看着周末的眼睛道:“我看过你的资料,每一个来我身边工作的警察我都会看看他的资料,而你,似乎除了对血迹鉴定有一些知识储备外,根本没有在职业生涯中展示过其他才能,关键是你对血液鉴定的知识恐怕也是一知半解。”

“我还第一次看到赖账还能如此理直气壮的……”

“我说的有错吗?”

亚当抢话道:“那你告诉我发光氨和ALS这两种最经常使用的鉴定工具有什么区别,相信你也承认一个连鉴定工具都无法熟练使用、了解的人,根本不具备鉴证能力,而恰恰发光氨和ALS是鉴证血液痕迹上最常用的。”

区别?

周末是个警察,他只需要知道哪些东西可以让案情重组就可以了,至于两种工具之间的区别和他有什么关系?

“嗯?”亚当追问着。

必须说实话的是,周末无法回答,他不是专业的鉴证人员,哪怕是在华夏当警察的时候他在乎的也只是现场能够用肉眼看到的表面证据,除此之外依然是要靠鉴证报告破案的。

亚当在周末的沉默中回答了自己提出的问题:“发光氨对血液的检测有着先天缺陷,如果待测房间被罪犯用漂白剂将血液清洗过,那么发光氨则无法检测出血液的存在;若是待测房间中有尿液和血迹的混合,发光氨本身具有检测尿液中含有血迹的功能则会对原本存在的血迹产生偏差;发光氨还会干扰其他检测,使用之前必须确定证据是否有重叠,要知道这些,你必须懂化学。”

“ALS自适应紫光灯系统则不会,它可以更为直接的追踪到血液中的蛋白质,即便一块地板被重新上油、用漂白剂清晰,ALS一样可以让血液存在过的痕迹显示出来。”

“你要连这个都不知道,一旦成为凶杀科的警探,第一个进入现场破坏证据的就是你,用不了几个案件你就会和我一样被人踢走,在别人的嘲笑中!”

亚当有点激动:“那么,你现在觉得5000美元和我的鉴证知识哪个更重要?”

“……”

周末一下让亚当给说懵了,他承认鉴定在破获案件时的重要性,可是在国内办案过程中人们崇拜的还是用肉眼可以看出很多东西的‘神人’,所以肉眼鉴别脚印才会在某综艺节目中播出、所以交警光靠耳朵听出汽车是否存在问题才会在央--视出现,大家认为这些东西都很神奇,而科学仪器则很简单,那东西只要学会了操作,好像谁都能用。

不过,亚当的话让周末陷入到沉思里,好像,自己错了……

第七章这算是要升级了吧?

早晨9:00,周末开车到警察局报道后直接前往77街区的仓库,当拉开仓库门的时候,发现仓库内的唯一空档处被挂满了白纸。

“亚当,我走之前你告诉我发光氨为什么会让血液呈现出荧光状态来着?”

“发光氨是人工合成的化学成分,化学式为C8H7N3O2,由于血红蛋白含有铁,铁能催化过氧化氢分解,让过氧化氢变成水和单氧,单氧在氧化鲁米诺让它发光。你记这些干什么?想完全了解,你要重新学习化学当中的很多东西,现在,你只需要记住在什么情况下鉴证需要用到发光氨、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用到ALS,记住禁忌就可以了。”

亚当解释这一切时,半点磕巴都没打,像是这些东西完全储存在记忆里,好似自己的名字一样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周,过来。”

周末关上仓库门,走到仓库内的白纸旁边,靠近了以后才发现这里的每一张白纸上都有血迹。

“你有血迹鉴定的基础,可是这种基础达到了什么程度我还不清楚,咱们先测试一下,之后开始进入正式的鉴证学习。”亚当回手指着身后的白纸,问道:“这是什么血迹?”

白纸上的血迹很简单,由一溜斜着向上的不规则弧形组成,血迹中大部分血点为锥形圆点,少部分血点由圆点中心带有向下流淌的痕迹……

“那得看这张纸上的血迹在哪。”

亚当满意的看着周末,他第一次认为对方很专业:“凶杀现场墙壁上靠上的位置,我需要你光从血迹上告诉我死者的死因。”

“挥洒性血迹,要是这种血迹呈现在墙壁上,应该是凶手用钝器击打过死者的头部,经过多次击打以后让凶器上沾有血迹,再次扬起钝器时,刚刚粘黏在凶器上的血迹顺着力道挥洒在墙上。”周末靠近那张挂起来的白纸,仔细分析道:“这肯定不是前两次打击,如果是前两次打击凶器上不应该沾有这么多的血迹……”他思考了一下:“应该是在将死者头部砸出血迹后再次击打才让凶器上沾满血迹,甩出时,血迹撞击在墙壁上……”

“为什么不是利器?”

“血迹所在的位置不同,使用利器杀人很少有人砍头,要是刺入腹腔导致的内出血粘黏到凶器上,凶器拔出时甩出的位置不应该在墙壁考上的位置。”

周末思考了一下,突然抬头看向了亚当:“该死的,你误导我!”

“任何一个凶手使用钝器砸对方头部时,在以杀人为目的情况下肯定会用双手,双手挥动凶器就不可能向肩膀方向挥,一定是双手举起凶器挥动过头顶,凭借血迹来看,能粘黏在凶器上这么多血代表着死者当时已经处于昏迷或者死亡状态,根本没有反击能力,所以这些血迹应该在棚顶。”

亚当笑了,他笑出来的模样很单纯,四十岁的男人能保持单纯的笑容非常不容易,这说明他的生活没有被社会中的任何肮脏污染过。

“你的血迹功底很强,周,可是你不太专注。”亚当解释道:“我的确是在误导你,因为进门的时候你问我的问题是有关‘发光氨’的,你的思绪一时没转过来,但是,你没看出来我误导你的方向在哪。”

亚当伸出手指指着刮起来的白纸说道:“出现在墙壁上的血迹,用你的话说是‘挥洒性血迹’,即便这不是学名,不过不重要,重要的是理解,就像是学习的时候学到什么东西并没有学会学习方法重要。这种血迹一旦出现在墙上,则说明了凶手是单手拿着凶器,他只有单手拿着凶器的时候才会在抬手的时候往同侧肩膀方向挥动,凶器可能是厚度足够的烟灰缸、某些可以杀死人的古董或者艺术品、特殊石头的收藏品,未必就是你发现这种血迹之后联想出来的棒球棒。”

周末心里一惊,这个变--态居然连自己心里给模拟画面中的凶手配上了棒球棒的凶器都猜得出来……也是,双手拿着烟灰缸或者石头砸向死者的头部应该是缺乏力气的女星和孩子才会这么做……该死的,这里边到底有多少坑?

“当你进入了类似凶杀科那种地方,发现凶案现场同类型的血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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