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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第1页)

他们沿着海滩的陡坡,绕过沙丘,从小路向上走去,而此刻那些士兵们停止了射击,躺在小沙丘的顶上,仍旧密切地注视着他们。不仅如此,那些士兵还跟在他们后面走一里多路,只等一下命令,就马上对那些既疲倦不堪而又无精打采的逃亡者发动第二次攻击。一直等到他们走上了坚实的大路,当迪克开始把他的伙伴们整肃成了一支比较有组织的队伍后,那些对他们有所怀疑的英格兰海岸的保卫者,才悄悄从纷飞的大雪中消失了。显然,他们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已经保卫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田地、家庭和牲口。既然他们已保全了自己的家产,虽然此时法国人可能正在英格兰境内其他的地方杀人放火,但对他们而言,那根本就无关紧要了。

一 地洞

迪克现在所走的那一段公路,离圣林修道院已没有多远了,距离铁尔河畔的肖尔比镇也不过九英里多路。就在这里,当他们确知后面没有人在追赶他们时,两支队伍就此分道扬铺了。福克斯汉姆公爵的随从们抬着他们那受了伤的主人,朝着舒适而又安全的大修道院先走了;而迪克与他那志愿军里仅存下来的十几个伙伴,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绕了几个弯,就消失在茫茫的大雪之中了。

他们中有几个人受了伤,大家都对这一次行动的失败以及长时间暴露在天寒地冻的野外,感到十分愤怒。虽然他们已经又冷又饿,什么事也干不了啦;可还是不断地抱怨,不断地朝他们的首领投去怨恨的目光。迪克只好当着他们的面,把钱包里的钱全都给了他们,自己连一个子儿也没有留下。与此同时,虽然他心里已经对他们的怯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可他还是对他们中的某些人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十分感谢。一直等到由于他那长时间倒霉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多少有点缓和以后,他才叫他们单独或是双双结伴而行地向肖尔比的“山羊和风笛”小酒馆进发。

至于他自己,因为对“好运号”上发生的事情仍然记忆犹新,于是他就挑选了劳利斯与他一路相伴。雪依旧在不停地下着,既没有间歇,也没有减弱,就好像一片悄无声息的遮挡视线的乌云,风悄然而去,整个世界都笼罩在这片静悄悄的大雪中。在这种冰天雪地的日子里,人们随时都会遇到走路摔死或者是冻死的危险。因此,劳利斯在他的伙伴前面半步左右走着,伸长着脖子,就像一只会嗅气味的猎狗,辨别着每一棵树木,搜寻着前进的路径。他就像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为船只导航那样,辨认着他们的道路。

他们在森林里走了大约一英里路后,来到了几棵歪歪斜斜的大橡树下,那里是好几条岔路的交汇处。虽然纷飞的大雪影响了人们的视线,可那地方还是可以分辨出来,因此令劳利斯十分欣喜的是他毫不费力地认出了它。

“好了,理查德少爷,”他说道,“如果你不嫌弃我出身低微,不讨厌我这个不成体统的基督徒,并且愿意到我家里去作客的话,我可以为您献上一杯美酒和一个热烘烘的火炉子,暖暖您骨头里那冻僵了的骨髓。”

“那就请你带路吧,威尔。”迪克回答道,“啊,为一杯酒和一个热烘烘的火炉子就是让我再走上一大截路,我也心甘情愿。”

劳利斯在一个光秃秃的树丛下转了个向,然后胸有成竹地朝前走了好一阵子,来到了一个险峻的地洞前面。只见那洞口的四分之一已经积满了白皑皑的雪,而在地洞的旁边,长着一棵非常大的山毛榉树,它的根系长得并不够牢靠。就在这里,上了年纪的劳利斯将几株矮树丛拨了开来,然后整个身子都钻到地底下去了。

这棵山毛榉树曾经受大风摧残,有一半根系都已经裸露在外了,而且还带起来了很大一堆浮土,老劳利斯就在它的下面挖了一个藏身的地洞。那棵山毛榉树的树根便成了他的屋椽,浮土成了他的屋顶,而地下的泥土有的成了他的墙壁,有的则成了他的地板。这个地洞虽然简陋,但是在地洞的一个角落里居然放着一个被火熏黑了的火炉,还有一只用铁条加固的大大的橡木箱子,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人住的地洞,而不是野兽挖出来的巢穴。

洞口大雪弥漫,雪花不时地飘到地洞的地面上来,可是里面的温度还是比外边高多了。劳利斯升起了火,烧得炉子里的干金雀花树枝噼噼啪啪作晌,冒出了熊熊的火焰,光是用眼睛看一看就能感受到这地方有一种如同家庭一样舒适的感觉。

劳利斯伸出两只粗大的手在火上烤着,并满足地吸了一大口气,好像是深吸了一口烟似的。

“这里,”他说道,“就是我这个上了年纪的劳利斯的狡兔之窟。求上天保佑可千万别让猎狗找到这里来啊!自从我十四岁那年第一次从修道院逃出来,带走了圣器守护者的一条金链子和一本弥撒经;并把它们卖了四个金币之后,就一直到处飘泊,四处流浪。我曾到过英格兰、法国、勃艮第,也到过西班牙;为了让我那可怜的灵魂得到安宁,我还去航过海,那可是一个不属于任何人的国度。可是只有这里,谢尔顿少爷,才是属于我的地方。这个地洞就是我的家,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是春光明媚的四月,百鸟齐放、花落满地,也无论是寒冬腊月,我都单独地和我的老朋友火炉坐在一起,静静地倾听树林里的知更鸟吟唱。这里是我的教堂、我的市场,是我的妻子,也是我的孩子。我要回家,就回到这里,如果众神同意的话,我非常乐意死在这里。”

“这地方确实很暖和,”迪克回答道,“而且既舒适又隐蔽。”

“它不能不隐蔽啊,”劳利斯问答说,“因为如果这个地方被人家发现了,谢尔顿少爷,我会心痛欲绝的。这里,”他用粗壮的手指挖着泥沙,补充道,“这里是我的酒窖,你马上就能喝到一瓶美味的烈性麦酒了。”

果然,他没挖多久,就摸出了一只大约有一加仑容量的皮革瓶子,里面装着大半瓶芳香而又浓烈的酒,等他们像老朋友似的喝完了酒,便又添上木柴,再让炉子里的火焰熊熊地升了起来,然后才舒舒服服地躺了下来。此刻,他们觉得浑身懒洋洋地冒着汗,暖和极了。

“谢尔顿少爷,”劳利斯说道,“你近来有两件不顺心的事,而且你似乎要失去那位小姐了……我猜得对吗?”

“是的。”迪克点了点头回答说。

“我说,你呀,”劳利斯继续说道,“听我这个哪一行都干过、什么花样都见过的老傻瓜的一句话吧,你太为别人着想了。迪克少爷,你为埃利斯奔忙,可是你该知道他的目的无非是要杀死丹尼尔爵士哪。你又为福克斯汉姆男爵奔忙,不错,愿众神保佑他!他毫无疑问是一个好人,可是,亲爱的迪克,你也该为你自己的事情考虑考虑了。你应该马上赶到那位小姐身边,向她表达你的爱慕之情,以免她忘记了你。你应该随时做好准备,只要一有机会,马上把她放在马鞍的前面,一起逃走。”

“不错,毫无疑问,你说的是对的。可是,劳利斯,现在她可是在丹尼尔爵士的家里呢。”迪克回答道。

“那好,我们马上出发。”劳利斯回答说。

迪克回不转睛地盯着他。

“是的,我正是此意。”劳利斯点了点头说,“如果你缺乏信心,几句话就能把你吓倒的话,那么,你看,”劳利斯说着,取下挂在脖子上的钥匙,打开橡木箱子,翻腾了了阵子,先抽出了一件修道士所穿的长袍,然后是一根腰带,接着是一串木质的大念珠,那念珠笨重得可以作武器用。

“喏,”他说道,“这是给你的,快穿上吧!”

等迪克装扮成神父后,劳利斯又拿出了几种油彩和一支铅笔,以高明绝顶的技艺,开始给他的脸部进行化装:他把他的眉画得更宽、更长了些,并把他原来很不容易看清楚的胡须也进行了同样的加工。当他在迪克的眼圈上画上了几道纹路后,年轻修道士的面目顿时变了样,他的年龄也明显地变大了。

“好啦,”他说道,“等我也化完了装,我们在人们的眼睛里就是一对快乐的修道士了。我们便可以大摇大摆去丹尼尔爵士的家里,他们会看在圣母之爱的分上,热情地欢迎我们的。”

“喔,亲爱的劳利斯,”小伙子嚷道,“让我怎样报答你才好呢?”

“别提这个,兄弟,”劳利斯回答说,“我不过是乐意这样做而已,你别太放在心上。我敢发誓,我是一个非常会照顾自己的人。要是我照顾不了自己,我的孩子,我就会用三寸不烂之舌和洪钟般的声音,去向人家索要所需的东西。如果连这个也不行了,那我就干脆谁也不管,要什么就去取什么。”

老流浪汉做了一个滑稽的鬼脸,虽然迪克并不乐意接受这样一个性情不定的人如此大的恩惠,可他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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