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他什么?”
“告他……不履行夫妻义务!我听说可以用这种理由来调法官宣判离婚。”
“你疯了?我怎么可能用这种理由去告他?”她摇摇头。
“那告他恶意遗弃如何?”沈韵颐又建议道。“当初他把你丢下,害你失去了孩子。还以工作忙碌为借口,一次也没到医院去看你,你绝对可以告他恶意遗弃,而且还可以把他告到破产为止!”
李欣黯然的垂下眼。
这是她心中永远也忘不了的痛,当初骆杰到日本拍戏,而她却因为身体虚弱而失去了肚子里的孩子,那时她多么希望他可以陪在她身边,可是,他却没有回来……这使得她对他彻底地死了心。
而当地提出离婚时,他什么也没说,在和她大吵一架后,便是不留恋地离开她。
如今两年过去了,他却迟迟不肯签字离婚,让她不明白他究竟在想什么?
“你去告他,我支持你!”沈韵颐很有义气的说。
“我希望可以不必对簿公堂,你也知道他的身份——”
“他都不管你的死活了,你还管他会怎样!”沈韵颐忿忿地说。
“韵颐,我真的不想把事情闹大。”
“他就是吃定你会心软,才会这样一直耗着。”沈韵颐莫可奈何地看着好友,“唉!那你告诉我,你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件事?”
“方法……”她的脑中一片混乱,哪有什么好方法?“我会好好地想一想,总会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吧!”
然而,不管李欣怎么想,却始终想不到任何好方法,令她感到十分苦恼。
最后她决定听从律师的建议,亲自去找骆杰谈一谈。
只是,虽然她得知骆杰回台湾的消息,却不知他人在何处,迟不得已,她只好向她姐姐李琳求助。
自从两年的偶像剧当道,李琳从综艺界转战戏剧界,制作了第一部台湾们像剧,捧红了骆杰后,现在她在演艺圈可说是呼风唤雨,还成立了台湾最大的经纪公司。
李欣除了在经纪公司开幕的那天曾来过一次外,就再也不曾来过。
所以,当她一走进经纪公司的大楼,警卫立刻拦下她。
“我想找李琳小姐,我是她的妹妹李欣。”
也许是因为她个子小,又有一张娃娃脸。所以,常有人误以为她是高中生。
“你真的是李小姐的妹妹?”
看见警卫猜测的眼神,李欣知道他一定是以为她是那些疯狂追逐偶像的影迷之一。
“是的。”她干脆把身份证递给他,以表明自己的身份。
“味!你已经二十五岁了,真看不出来。”警卫把身份证还给他、。“李小姐的办公室在最顶楼,你直接搭电梯上去找她吧!”
李欣照警卫指示。搭电梯直达顶楼的办公室。
才一出电梯,她就听到办公室内传来李琳气愤的叫骂声。
“我说过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李琳对着话筒大吼。“他是我旗下的艺人,我对他的了解会比你少吗?他没结婚,还是单身!是哪家杂志在胡说人道?好……我一定要保留法律追诉权!就是这样,不准再乱说,哼!”
李琳用力地挂上电话,颤抖地取出香烟点燃,抽了起来。
“姐。”李欣轻喊。
李琳转过身,似乎很讶异见到她,她的眼中闪过一抹诡谲的光芒,好像在防备什么。
“你怎么来了?”
“我……我是听——”
不等她说完,李琳便打听她的话,“你有听到我刚刚的谈话吗?”
“没有。”
对于李琳的冷漠,李欣并不以为意。她们是同父异母的姐妹,而李琳一直认为是她母亲抢走了她父亲,加上两年前……
听见她的回答,李琳暗暗松了口气。
“你今天怎么会来找我?”她示意李欣坐下来。“想喝茶还是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