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你告诉他我们收人地规矩。”血骷髅看了看天堂之尘边上那个叫又见飞刀的红名玩家。
“我们只收身上带有烙印纹记地玩家。”又见飞刀似乎很讨厌这个发型不乱,将红名玩家也收的规矩自动忽略了。
“那……”发型不乱不知道什么是烙印纹记。他只是突然觉得自己以前感觉很了不起的行会势力在人家眼里根本不值一提,他这个行会会长。和血骷髅相比简直就有云壤之别的差距。也说不清为什么。他很想加入血骷髅的行会,玩游戏图什么?不就是为了笑傲天下吗?既然有好机会。他不在乎是不是自己当老大。
“收下我们行会吧!”发型不乱苦苦坚持。
“不收!”血骷髅冷哼一声,“我们只要精英!你觉得你们像吗?看到橙色装备就起贪念,干起恃强凌弱地勾当。有本事?哼,有本事你怎么不去杀BOSS打装备?”
发型不乱被问的哑口无言,这杀人抢装备的勾当他还真没少干,却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做真的很没出息。
迷迭眼珠子一转,笑着向血骷髅道:“要不,你给他个机会,弄个分会好了,说不定他行会里也有不错的人,可以慢慢挑选上来嘛。无边风月看了迷迭一眼,没说什么。迷迭向着他嘿嘿一笑,没办法,自己也是有苦衷的呀。那天听煞卡卡说了,才知道少爷能调动的人员有多少,既然有机会,当然要怂勇一下血骷髅多收点人。人越多,她越有安全感,反正只要不破坏到她的敛财大业,就万事俱矣。
“好吧。”血骷髅想了想,反正弄个分会也不麻烦,游戏里有这样的设定,只要找一下相关NPC就可以,“那就暂时收下,分会还是你管,不过,要是再让我知道你干出什么没出息地事来,见你一次,杀你一次。”
发型不乱倒不在乎血骷髅的威胁,连忙答应,心里忍不住又牛气哄哄起来,多了这么一个强人,以后自己就不怕别的行会欺负了。“带上你那些没出息会员地装备走吧,我现在要练级了。”血骷髅瞥了发型不乱一眼。不过,他这句话倒是打击到了两个人。一个是法老,到手的钱飞了,怎能不恨?狠狠瞪了眼发型不乱,又苦笑着看着迷迭,都这她出地垃圾主意!另一个被打击地自然是迷迭了,她虽然不稀罕这些装备,但是好歹能卖不少钱哪,大家分一分,怎么也有些进益吧?要知道她已经很久没赚到钱了,心里深怨自己为什么多嘴呢?当自己的个人安危与赚钱有冲突时,她绝对会选择钱!再说,游戏里又出不了人命。
眼见发型不乱连声答应,收拾起地上地装备去的远了。迷迭只好无奈道:“收人收人。”
“他们?”血骷髅好笑地望着还白名的煞卡卡,他终究没能在人死光之前杀掉一个。
“废话,你收不收?不收我就退会走人自己建。”迷迭有时候很讨厌血骷髅这种臭脾气,虽然知道他不一定有坏心,可是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强势气质会让人感觉到不太舒服。
不过旭日他们倒不在乎,在他们眼里,血骷髅是谁与他们无关,进不进行会也无所谓。他们没有发型不乱那样的野心,只是为了享受游戏而游戏,如果迷迭退会,他们跟着走。所以一个个都站在边上看好戏,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血骷髅被迷迭的话噎了一下,娘的,这行会名字还是她想的,她要是走了这叫什么事?妥协!妥协还不成么?他乖乖地一个个收人。行会是可以划分各种等级势力的,迷迭的朋友,当然全和她归到一起去。他自己的手下,自然是药品供应商法老和那两个同样嗜杀的红名。
刚将无边风月收进行会,此人突然沉声道:“时间不早了,我得先下线了。”说完,就真的片刻都不停留消失了。
血骷髅怔了怔,还没说出话来,迷迭就跳了起来,“该死!我也得走了!”然后也像无边风月一样瞬间消失,留下一群望着他们先前站立的空地,心里各有所思的家伙。可是,他们哪里知道,迷迭跟着无边风月下线,并不是两人之间有什么猫腻,呃,或者说两人之间的确是有什么猫腻吧。反正,段轩要是走了,苏醒还不退出游戏,那就是纯粹找死。
第二卷 第九十章 猫不吃夜食不肥
段轩回来的时候,苏醒当然正乖乖地趴在沙发上闭目假寐,她正在想将无边风月拉到血骷髅的幸存者行会里到底是好是坏。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她只是一心想与朋友在一起游戏。旭日与煞卡卡那几人还好,都是豁达的人,不会在意血骷髅那孤傲的性子,但是无边风月苏醒摇了摇头,别看段轩一向很好说话,淡淡然的样子,其实他心里的倔强并不比任何人少。不过好在,按着段轩平时那不经意的模样来看,游戏只是他打发无聊时间的工具,并没有什么想要在里面称霸的野心,何况,血骷髅也是个我行我素的家伙,不习惯命令别人去做些什么,虽然他日常说话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管他们合不合呢,不合就各自走远些分别玩耍好了,反正游戏的世界那么大,并不是在一个行会就得非凑在一起不可。苏醒打了个呵欠,微微将眼睛睁开一小条缝,看到段轩带回来的大塑料袋正斜斜地靠在客厅的墙边。
左右张望再侧耳倾听,苏醒知道段轩正在厨房里忙碌,于是十分小心翼翼地摸到塑料袋边上,探出爪子去翻里面的东西。
塑料袋发出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苏醒警惕地顿了顿,在听到厨房里一阵哗哗的流水声后,便又放心地从里面扯出了一筒薯片,一方熟火腿,然后嘴里叼着火腿,用爪子滚着那筒薯片,带着她的战利品飞也似地溜进了段轩的卧室,钻进床底,将东西藏匿起来。
当苏醒若无其事又出现在客厅的时候。段轩正好两手水湿地出来取东西,在塑料袋里翻找了半天,疑惑道:“我买的火腿去哪了?”
苏醒好心地在他地腿边转着。嘴里直喵喵叫,意思是。你老了,开始健忘了,你哪里有买什么火腿回来!虽然心里也有点小虚,不过这样的事情她已经做得多了,所以也开始渐渐地坦然自若起来。还记得第一次做贼的时候。听见段轩疑惑地说他买回来地东西不见了,那时苏醒吓得连过都不敢过来,只是躲到阳台上去,假装没有听见。这也不能怪她呀,毕竟段轩是有工作的人,万一哪时候又有事要去出差,再遇人不淑地饿她一个月怎么办?
饥饿地滋味尝试过,就不想再冒险了。苏醒将她的无耻行为归结到被生活所迫之上,如果不抓紧时间多存些东西以备不时之需的话。她会觉得不安心,日夜都睡不着。
“难道又忘在超市了?”段轩纳闷之下,就想伸手摸摸脑袋。可是想起手还是湿的,便停顿在了半空中。“这忘记的次数也太多了吧?难道是间歇性失忆症?”说着看到在一旁猛然点头地猫。不禁笑着打趣道:“你点什么头?你知道什么是间歇性失忆症吗?就会不懂装懂。”说完,站起身来。拿着一瓶色拉酱就回厨房去了。
不懂装懂?切!你才是不懂装懂呢!不就是间歇性失忆症吗?就算没得过,以前看过的电视和小说里说得还少了?要知道自己可是这世上最聪明的人!哦,不对,是猫!
舒舒服服吃完晚餐,苏醒正用爪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拨着玩具老鼠,看着段轩开始拖地。她虽然讨厌老鼠,不过既然是假的,习惯了也就无妨了,谁让段轩就喜欢扔只老鼠给她呢?搞得好像只要是猫,没了老鼠就不能活了一样。天知道这城市里,现在会抓老鼠的猫还有多少,她以前甚至还听人说起过被老鼠吓得躲在冰箱上的猫呢!而且城市里,现在还有没有老鼠仍是个未知数,起码,这种高级公寓住宅楼里是不会有的。再说,她记得猫吃老鼠并不是喜好问题,而是因为老鼠体内含有能提高夜间视力的一种叫牛黄酸的物质,而一向善于在黑夜活动地猫体内却没有这种物质。如果长期得不到牛黄酸的补充,那么,这只猫就会丧失夜间视觉的能力,但鱼体内也有这种物质,家猫又不像野猫,吃不到鱼,还有什么必要去捉老鼠?
感叹完毕,苏醒看着段轩地身影在她眼前勤快地晃动着。这样安静温馨的夜,她还是喜欢地,看着这个面目清朗地男人在身边忙碌,心里有种暖洋洋的滋味。唉,可惜这是一只猫和一个人相对地夜,如果想到这里,苏醒警觉地一巴掌将玩具老鼠拍了出去,如果是人,就绝不会和段轩这样相对,因为这情形,会让她想起温飞飞,想起温飞飞一脸的妩媚和陶醉,段轩却懒懒相对的模样。她,才不要变成温飞飞这样巴着段轩的人呢!如果她是一个人,当然是在自己家里陪着父母!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