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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2页)

和赵仲山一起回来的一个年轻后生看着周麦笑了:“二嫂;今天下午本来没准备猎野物的;只是去布些陷阱,我们布好陷阱往回赶时,就碰到了野猪,二哥真是好本事,一箭射在它的脖子上,这畜生吃痛急了就往二哥身上扑,二哥就用匕首和它搏斗,没几下就把这畜生杀了,我们俩还没来得及赶上去帮忙呢。”

周围的人听了,都夸仲山好身手,周麦听了也觉得脸上有光,但是没有被夸赞冲昏了头脑,急忙上赵仲山的跟前问他可有受伤。

赵仲山冲周麦安慰的一笑,说除了脖子上被抓伤了些,其他没什么。忍着上前去查看他脖子伤势的冲动,虚让着乡亲们进屋喝口水,都这个时候了,大家都该回家吃饭了,也没有人会真进屋。

大家又围着那头野猪评头论足了一会儿就逐渐散去,赵仲山嘱咐那两个一起进山的年轻人记得明天上午过来收拾猪。

周麦看他有些累,吃完饭就自己主动去烧洗澡水了,不过还是赵仲山端的,待周麦洗完澡收拾完毕进屋后,发现他已经入睡了,这是第一次他比自己先睡。

想起他脖子上的伤口,就扒开被子看一下,倒真的不是很重,但是周麦还是从柜子里拿出金疮药给他上了些,只是为了好的更快些。

第二天早上,赵仲山照样比周麦起的早,一家人。刚吃好早饭收拾完毕,昨日一起进山的两个年轻后生就过来了,然后就是忙忙碌碌的一上午,男人们负责收拾那头野猪,而周麦就是烧了半天的水,中午做了杀猪菜留着他们吃了饭,还给孙氏和李氏家都送去了些。

吃完午饭,帮忙的人都走了,一人拿走了猪头,一人拿了两个后腿。赵仲山看着摆在院子里的那些猪肉和周麦商量:“明天正好镇上有集市,这些肉我们留一点就全部去镇上卖了吧。”

周麦点头同意,正好自己也要去镇上还曹掌柜的那三十两银子。

到了赶集的日子,借了辆邻居的拉车,套上自家那匹老马就垫了个草苫子把肉放上去,家里直流了一块够这几天吃的就行,因为周麦一直坚持要吃新鲜的肉,就不让多留。把冬儿又送到了老院,请孙氏管一下冬儿的午饭。夫妻二人就赶着马车往镇上去了。

镇上的南头有一整条街都是卖菜的,有村人自己保存好的蔬菜,也有人开的近十个肉铺,大多是有稳定的上家来送活猪,然后自己杀了来卖,每逢集市的时候就多摆出来些,平时就少些。

因为今天是集市,人比较多,牵着马不好走,他们就把马拴在那个王一刀剃头摊后面的一个木桩上,赵仲山前面拉着车子让周麦后面看着点就奔菜市口了。

他们先到了一家肉铺,问店主野猪肉收不收,那店主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粗犷汉子,留着络腮胡,看着倒像个实在人,直接说收,和普通猪肉一样,三文钱一斤,赵仲山一听就想放下车把,周麦一看他的架势是觉得这个店主给的价钱还可以,但是据她了解,目前镇上的普通猪肉已经涨到了三文钱一斤,这山里头打回来的野猪肉至少也要四文钱一斤吧。

想到这儿,周麦急忙上前拍了一下赵仲山的手,给他递了个稍安勿躁的眼神,于是赵仲山又把放到一半的车把往上面提了提。

“这位兄弟,这野猪不同于家养的猪,野猪常年生活在高山密林中,以植物的根叶、松籽、橡籽、野果为食,所以肉质和家养猪肉相比较鲜嫩香醇、野味浓郁,所以价格只给每斤三文钱太少了些。”周麦上前和那大汉讨价还价。

“那以这位嫂子的意见,什么价位比较合适?”大汉惊异于眼前妇人的学识,他虽然长相粗鲁,但是常年和这些肉打交道,心里也很清楚每种肉的区别,但是从一个妇人口中听到这分析的头头是道的理论,倒也是第一次见。他上前一步说,以只有周麦,赵仲山和自己三人能听到的声音问道。

而站在一旁的赵仲山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周麦,有点被镇住了,眼前的妻子不同于家中,不再是埋头干活或者细声细气的小媳妇状,她刚才说那一番言论时字字掷地有声,话音中透着自信和干练,脸上也泛着光芒。

“四文钱一斤,少一厘我们都不买。”周麦肯定的说道。

那大汉有皱了下眉,和周麦商量道:“这位嫂子,你看这样如何,我们双方都退一步,七文钱两斤如何?”

周麦没想到还真遇见一个这么计较的大男人了,她摇头:“大哥,四文钱一斤,这野猪肉不仅口感好,而且还能补虚损益精气,润肺补肾,能用于肺肾阴虚。值四文钱一斤这个价!”

见周围已经开始聚了几个人听面前这个一脸坚定的小嫂子的话,大汉不禁觉得吃力,他还想收过来转手卖个更高的价钱,俩人在这儿讨价还价让人知道了转手再卖也不能高到哪儿去。所以他咬了一下牙,点头同意了周麦的喊价,然后把他们让到后面,称数给银子,很快这笔买卖就成交了,周麦他们得了三两银子,开开心心的拉着空车去到王一刀那里,因为二人还打算买些其他的东西,就先把车子也放到他那。

这是周麦第一次和赵仲山逛古代的街,她心里喜滋滋的,不过不能手牵手逛街,太遗憾了。

赵仲山则是从卖了猪肉开始就一直低头随周麦走,不怎么说话,周麦说什么他就答一声。他心里还是惊异于刚才周麦的表现。

实在忍不住了,赵仲山问道:“小麦,你怎么懂野猪肉能够润肺补肾?还有你没有见过野猪,怎么知道它们吃些什么?”

周麦早就想好说辞了:“之前没出嫁的时候有听人说过,这不就临时派上用场了嘛。”见赵仲山半信半疑,她也不想做过多的解释,心想小样,姐才初试牛刀就把你惊到了,那要是告诉你我已经在镇上置办了宅子,你是不是惊讶的眼睛都要瞪掉啊。

两人先去逛了布庄,周麦把上次付了钱没有带走的那两匹布取了出来,让赵仲山抱着,这么好的劳力跟着不多买些东西实在可惜,于是周麦又买了八角,茴香,桂皮等各种佐料,还买了黄酒,因为她想试着做卤水,好久没有吃到香喷喷的卤菜了。

带把这些东西都置办齐了之后,看太阳在正头上,周麦就说去吃饭,然后领着他就去了福临客栈,主要是她想归还那三十两银子给到曹掌柜的。

赵仲山提着一堆东西,走的比一身轻松的周麦慢了些,周麦先急吼吼的进了福临客栈,进去后就急忙对他摆手,示意他不要叫出来,小钟也是个脑袋瓜灵活的,急忙凑上来,周麦附耳叮嘱道:“小钟,这三十两银子给你们家掌柜的,就说我还给他的。另外,告诉大家,等下就装作都不认识我!”说完把袖口中的荷包塞到他手中。

看小钟有些茫然的看着她,周麦急了,担心后面的赵仲山进来时看到,急忙说道,“快点去招呼客人啊!”然后抬头就看到赵仲山已经站在门口,也不知道他看到没有。

“这位大嫂,里面请!”小钟眼疾嘴快的招呼周麦去店里唯一的一个桌子上面坐下。

二人都坐下来,周麦觉得神清气爽,感觉像回到了自己的主场,找到了那种在村子里没有的安全感和满足感,轻车熟路的点了两个菜一个汤。

赵仲山倒是没说什么,默默无闻的吃饭,吃完饭后按照去结账,因为刚才卖猪肉的钱还揣在他袖口里呢。

离开的当口,小钟偷扯了一下周麦的袖子,把刚才赵仲山付的那三十文钱塞给了周麦,周麦也不客气,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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