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
对于方文林的判断众人没有什么异议,虽然诧异但仔细想想昨晚那么大的动静,若是野猪就不足为奇了。
“看这足迹,是往河边去了。”乔胜蹲在草丛边,用手拨开草茎,露出里面深而乱的猪蹄印。
云烨用手丈量了一下脚印的尺寸,“这么深的印子,这野猪怕不是得有三四百斤。”
野猪属群居动物,这次游荡过来的少说都得有四只,若是不能确定这些野猪已经离开他们现在的区域,那么不论是外出打猎采集还是直接下山回家都有危险。
但是……
好多肉。
野猪的凶猛并没有让众人望而生畏,反而热情高涨,跃跃欲试。
别说是四个汉子了,就是郑悦三个也是心潮澎湃,庄稼汉一年到头才能吃多少肉?一只野猪三四百斤,四只就是一千多斤!郑悦根本无法想象这么多肉能吃多久!
“小心。”云澜没说什么劝阻的话,而且他也相信方文林自有分寸。
有了夫郎媳妇的支持,几个汉子信心倍增,嘱咐云澜三个最好不要离开小院,方文林便领着人往河边而去。
……
还算夯实的山径上是一串“剪刀”印,印子很深,好似刻在上面一般。
山径两旁的草丛东倒西歪,沾着干涸的泥土和一股难闻的味道。
云澜、郑悦几人的心头好——山葱,被无情地踩踏成泥,若是让他们看见这副破败的场景定是要捶胸顿足,大呼暴殄天物。
河边距离小院不远,几个汉子却走得格外小心,时刻注意着四周的情况。
今日这片山林显得异常的安静,好似所有活物都被驱赶走了一样。
终于,他们到了昨日一起杀鸭子的捕鱼台附近。
木台子已经完全坍塌了,昨日特地冲刷埋土得河岸边是一片泥泞,好似有什么庞然大物在这里疯狂打过滚,搅得这片土地混乱不堪。
“有四只,”方文林如此断定,因为他在这里发现了四种大小的脚印,“昨晚上撞门的应该是只公的,其他三只是母的。”
“它们往北面去了。”乔胜站在郑悦和云澜曾经打水采摘水芹的地方发现了更多的泥脚印。
方文林用手捻了一块泥巴,干燥的粉末扑簌簌从指尖掉落,“泥巴已经干透,昨晚上应该就离开这里了。”
……
那边汉子们紧追野猪踪迹,这头云澜和两个女娘则是坐在院子里削木棍。
“澜哥儿,你看看,这样的可以吗?”
放下柴刀,郑悦将一杆树枝递到云澜面前,树枝笔直,一端被削成尖儿。
“应该可以了。”云澜手里同样拿着一节树枝,一端也是被削尖了。
小院的大门关着,他们今日不能出门挖野菜,与其呆坐着胡思乱想,不如找点事情做分散注意力。
做一杆趁手的武器就是不错的选择。
故而有了现在这一幕。
本来云澜是想做兵器之王——长枪,想法很好,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太难,故退而求其次改成做这种标枪。
做工虽然粗糙,但是杀伤力还是可以的,比如说叉个鱼什么的。
本来这个是用来转移注意力打发时间,没想到三人越做越多,粗略一数每人脚下都有七八根!覃迎春脚边的最多,估摸得有十多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