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夕,陈曦悄悄跑到阳城,抱着一大束纯珍珠做的玫瑰花,放在她门前的台阶上,又黯然离去。
“阿漓,祝你幸福。”
阁楼上的江漓对着那一抹倩影招手。“学姐。影楼把伴娘服送来了。快来挑,看你喜欢哪一款。”
陈曦喜极而泣。“你真的还愿意让我当你的伴娘吗?”
“不是你早就答应过,我结婚,你当伴娘。难道你想反悔?”
陈曦风一样冲上阁楼,紧紧地抱住江漓。“阿漓,谢谢你。我以为你再也不愿意同我做朋友了。”
“我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么?”
江漓替她擦去眼角的泪花,两人紧紧相拥。之前的所有种种不快,全都释然在这拥抱里。
“学姐,你知道伴郎是谁吗?”
陈曦隐隐有些期待,脸上闪过一缕羞涩,却不好意思猜。“不知道!”
“阿郎,唐越,还有你哥!”
不得不说,秦明这人是真的狗,特别会在情敌的心口扎刀子。
陈曦大笑。
“秦明这招可真损。他这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么。别人的伴郎团是拉来挡酒的,他的伴郎团是拉仇恨的。明天,他不被灌死才怪!”
江漓也觉得尴尬。
“替我跟旭哥道谢。以前承蒙他的关照,往后希望他能继续把我当好友。”
“要谢,你自己当面跟他说。他就在楼下车里呢,我去叫他上来。”
陈曦又风一样的跑出去,江漓拦都拦不住。
陈旭上来后,紧紧盯着江漓,许久,轻轻地开口。“阿漓,祝福你。”
江漓浅笑。“谢谢!”
简单的两句话,包含千言万语。
陈旭从口袋掏出一个大大的红包,甩在江漓的婚床上。“以后,不许再叫哥陈四百,至少要在后面加个万。”
陈曦忍不住笑。“哥,你这四百和四百万有区别吗?咱们阿漓是差钱的人么?”
陈旭骄傲的扶了扶眼镜框,当然有区别。“哥这四百万是英镑,不然怎么拿的出手。”
陈旭早就收到秦明的婚帖,邀他当伴郎。只是他一直纠结着,不敢面对江漓。如今把这四百万甩出去,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放下了。
放下这段感情,也放下那个羞耻的外号。
陈曦忍不住问。“阿漓,男方有三个伴郎,那你的伴娘还有谁啊?”
“月月,我的发小,你应该在电视上见过。”
陈曦惊喜。“我知道我知道。我还见过,跟她一块吃过饭呢。她最近和沈邱搭档,两人好像因戏生情,看对眼了,正偷偷交往呢。”
这事江漓都不知道。“真的吗?沈邱是谁,我见过吗?靠谱吗?”
陈曦无语。“沈邱,沈大明星,你都见过人家无数次了,居然还记不住人家。你这脸盲症,真能把人气死。”
江漓还是没有印象。“他长的帅吗?人品如何?”
“不帅能当明星么?人品嘛,算是娱乐圈的一股清流,与童月倒是挺般配。”
人品过关,江漓也就放心了。
“还有一位伴娘是龙书颜,之前替我动手术那位骨科主任,徐姑姑的女儿,长得跟年画娃娃一样漂亮,还特别乖巧可爱。我婆婆宋女士,想撮合她和阿朗,我觉得还挺般配的。”
陈曦有些落寞,旁人都成双成对,还挺般配,就她还孤零零的单着。“嗯,伴郎和伴娘,确实挺登对。”
江漓知道她想什么,拍了拍她的肩膀,主动提及她心里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