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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1页)

土匪小花的队伍被八一支队打散了,这在其余的七个司令中间引起了巨大恐慌。从拉杆子的那一天他们也没有这样慌过。“狗娘养的有机枪哩!”土匪们嚷叫着,再轻易不敢与那支队伍过招。他们怎么有了机枪?司令们的说法不一,互相见了都猜测。他们一致认为是八一支队从英国海关那儿搞来的——英国人那儿有两挺,可惜下手晚了。

关于英国人的那两挺机枪,传说实在不少。不少土匪打它的主意。人人知道:如果哪支队伍有了那家伙,就会在山区和平原威风几年,说不定吃掉其他几支队伍,当上这块地方的人王。有个叫“李胡子”的独身大侠,专门杀富济贫,是穷人敬重的好土匪,传说他就去海关上抢过那两挺枪,一交手才知道那枪已被什么人搞走了,结果本领高强的独身大侠还是空手而归。

土匪司令金腰带白忙了一场,落得众人耻笑,这倒是真的。小花和另一个土匪司令老干姜都知道。那天是个雷雨之夜,金腰带领了最利索的十几个兄弟摸进了海港。守港的队伍与英国人的海关是两搭子事。金腰带他们没打一枪,主要是使用了杀猪刀和匕首。几个雇佣兵吓得跳了海,其余的没敢应一枪。击毙了一个英国带兵的瘦高个子,割了他的耳朵,啪一下扔在关长太太跟前。她男人从后窗跑了,她太胖,跑不快,就给逮住了。“机枪?!”胖太太摇头。“我日你妈日你!”金腰带大骂,旁边的人还用刀子吓唬她。怎么都没有用。金腰带认为所有女人都是极重贞节的,于是就解自己金子做的皮带扣子。胖太太还是摇头,他就强奸了她。在女人的大声呼喊之中,他又喊过来几个土匪。最后胖太太还是摇头。直闹了半天他们才明白上当了:早在他们下手之前,那两挺机枪已经被另一支队伍搞走了……土匪们之间传得绘声绘色。他们说金腰带是个多么愚蠢的人,人家胖太太本来就把那种事看得很淡,他这一来正中下怀,还以为洋人会告饶呢。总之金腰带逞能半辈子,这一下让胖女人打得落花流水……这当然是夸张。后来才从海关做事的人口中得知,金腰带那一伙走了之后,胖太太就回国了。她虽然没有寻短见,但仍然在心中留下了无法平复的创伤,发誓永远不再随丈夫出国。

八司令好戏连台,一个胜过一个。他们都急于成个“头羊”,互不相让。几年时间几支势力起落消长,有时互相残杀,最后能搞较大行动的只有老干姜、金腰带、野猪和麻脸三婶四支队伍。其余的刺猬、小花、鱼精、水牛皮四支,已经时隐时现:没有合适的机会就散入民间,打铁、做买卖、种地;有了机会,传个话儿就干,枪平时藏了。他们都采取了刺猬那支队伍的方式。小花的巨大损失让几个司令警醒起来,他们终于聚首商量,怎样合力收拾那个队伍。“听说领头的是个南方人,正规部队下来的,读了不少兵书……”已经有些衰老的老干姜议论起来。他说这话时不停地看一个头上包了黑布,又丑又老的小老头。那个人其实正是有名的女匪司令麻脸三婶。她不停地吸烟,牙齿乌黑。这时候她的队伍是鼎盛时期,因为她有三个能干的女儿。三个女儿各领一支,合手做事,总的方面又听令于麻脸三婶。她们女扮男装,抽烟挎枪,戴礼帽或鸭舌帽。其中最有名的是小三女儿,外号“小河狸”,刚刚十七岁,却已是“功名赫赫”了。麻脸三婶现在是众匪仰视的时期,她熬出来了,不正眼看人。而在一年以前,老干姜的势力远远超过她。

麻脸三婶对于各种建议都不理不睬,只是吸烟。其实她心里正在琢磨事儿,想自己干点什么。她还没到吓破胆的时候。

“谁也别横在岔道口上。谁敢那样,老娘就给他裆里打一枪。”

麻脸三婶总是出语惊人。不过没有一个司令不明白她的话是什么意思。有一回三支土匪队伍跟进剿的官军干上了,麻脸三婶的队伍打西路,老干姜和野猪的队伍打北路和南路,这样设法往山里撤。想不到后来老干姜和野猪半截上都溜了,结果官军切断了南路,把麻脸三婶的队伍逼到了海边丛林里。要不是林子密,她的队伍那一回就全完了。她这时一念旧账,老干姜和野猪就一声不吭了。停了一会儿野猪咕哝了一句:“婶子咋说都行。”

野猪又粗又矮,像老干姜一样,不识字,二十岁就当土匪,近中年才干上头儿。他两个虎牙特别大,嘴唇都合不拢,再加上鼻子上方有几条深深的横纹,看上去真像一头野猪。他打起仗来英勇无比,身先士卒,但也出奇地凶狠。上一年里就是由他的队伍血洗了一个村子。他为了壮大实力,曾有一个又新奇又大胆的想法,就是娶麻脸三婶一个女儿,随便哪一个人都行。他让麻脸三婶的一个亲戚去为他说合,还把几年来积起的珠宝挑了一两件献上。结果麻脸三婶接过珠宝,一下子扔进了茅厕。野猪知道了这个消息恨得牙齿发痒,发誓报复。但他一见了麻脸三婶,还是想念起她的女儿——他曾经见过小河狸。想起小河狸,他心中就有些不能忍受。

他又重复一遍:“听婶子的啦。”

麻脸三婶站起来,吸进的一口烟徐徐吐出。就这样匪首们的聚会结束了,没有任何结果。

麻脸三婶的卫兵牵过马来,她利索地上了马,抽一鞭子,先于其他几个司令奔驰而去。

几个司令望着腾起的那一道烟尘,恨得直叫。老干姜说:“我是老了。早上十年八年,她还不是我胯下的物件?”

金腰带咂着嘴,赞同几声。野猪不吭。

这个冬天出奇地寒冷。大地无雪,整日被严霜覆盖。传说八一支队这支穷人的守护神与官军交了火,受了重创,又与外国军队打了一仗,眼下正退回山里休养。

这个消息使不少人感到绝望。曲府也听到了,最难过的就是几个女人。她们都觉得那是一些好小伙子,虽然其中只有一两个让她们见过。后来交通员来了,这是个姓刘的年轻人,外号“飞脚”,因为他能日行百里,不必乘车骑马。大家赶忙问部队的情况,他说失利的事是有的,不过在传说中被夸大了。如今的部队嘛,待在一个地方了——那地方保密。

飞脚是与曲予来往最多的一个人。这除了因为飞脚是那支队伍上的,还因为他本身就有一种使人着迷的特殊能力。几年前他第一次出现在曲府时,曲予就曾兴致勃勃地扳过他的脚掌看了一番。不少人传说他脚心处长了浓重的毛发,飞跑起来可以脚不沾地。曲予以一位著名医生的严谨态度考查了他的脚,又用听诊器听了他的心脏和呼吸系统,结论是一切正常。特别是那双脚,瘦削单薄,脚指甲、脚心的纹路,都与一般人大同小异。曲予哈哈大笑。

飞脚因为常常来往于山区和平原之间,有时还去东部的另一个城市、去海北等等,所以就能不断传来一些新消息。他讲出的故事也特别新奇有趣,曲予乐于倾听。这样久了,两人就有了友谊。无论曲予多么忙,只要通报说飞脚到了,他都要放下手里的事情。

“这回你给我好好讲一下支队的情况。”曲予很关切地说。

飞脚皱皱眉头:“问题真的严重了。队伍受到了外国人和官军夹击,这在过去是不多见的……”

曲予思索着:“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什么?说明我们发展得太快,遭嫉了。他们对付八司令从来没有这么认真。”

“怎么办呢?”

“重新发动群众吧。黑马镇一带是我们的老基地了,眼下待在那一围遭养养伤员,休整休整,入冬之前进山。这回我要带走一批药品了……”

“可是传说队伍已经进山了。”

飞脚哼哼笑着:“那是我们故意放出的风声。我们可没有那么好对付。当然了,到了关键时候,我们不是进山就是到海边的林子里,那时我们的对手主要是八司令——准确点说只有四个了,其余四个已没了战斗力。”

曲予接触了飞脚之后稍感宽慰一些。

一天港长金志宴请几个外地贵宾,特意邀请了曲予作陪。曲予明白那几个人中肯定有军火商人和烟土贩子,这些人已经是金志的常客了。大批军火都经这个港长的手落到了八司令手里,这个家伙真是十恶不赦。曲予受海北朋友之托搞一批军火——他涉足这类事情是非常痛苦的,他似乎已经预感到了那个危险的结局。可是他又无法拒绝海北的朋友。他认为他们是纯洁无私的,是理应得到帮助的。而能够给予此事一点支持的,也只有金志一个人。

席间有一个翩翩少年很受众人青睐,金志的目光有一多半时间停留在他的脸上。这个少年真使人喜爱,他约有十八九岁,小巧的鼻子无比秀气,眼睛又大又亮黑白分明,像深湖;眉头有点女孩的纤丽。他的脸庞上有一层细小的粉绒,衬着细腻红润的肌肤,让人想起刚刚成熟的桃子。少年戴了一顶针织鸭舌帽,穿了紧身黑皮夹克,腰上配了一枝小巧的手枪——这装扮在当时是极罕见的。那枪就是军火商们也不常见到,显然是舶来品。少年落落大方,烟不离嘴,偶尔说一句粗话,嗓子有些嫩。

曲予想这肯定是省会要人的公子或至亲,看看他在金志这儿的狂劲儿就知道了。不过曲予也在心中赞叹:的确是一位美少年。

少年一会儿坐到金志的腿上,一会儿嗓子尖尖地叫着跳着,很不安分。大家都有几分醉了。后来金志提出让少年表演枪法,大家一阵欢呼。

靶场在海边一个小广场上,背景是一片海域。“如果海里有船呢?”曲予担心子弹误伤海里的人。金志摇头说绝无可能。

少年一手拤腰,连续打了十发。竟然有七发打在十环上,其余三发相加也是二十环以上。大家惊呆了。这种小手枪能有这样的成绩真是骇人,曲予和几个年长的人不由得要重新去看少年了。可是那少年满不在乎地把枪装上皮套,扯着金志的手。金志也笑吟吟的,步子踉跄着。他醉得最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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