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自己要走了,怎么忘了跟他说一声。
看来是要与自己同路而行,准备回京了吧。
“快将马车赶至主街上吧,老三还在那儿等着呢。”
沈晴说完,便不再理会沈六,抬步向后面那辆车走去。
“莫桓,可是要与我们同行?”
沈晴站在马车下,看了眼驾车的白劲,又抬头看向那垂着的布帘,她知道,莫桓就在里面。
一个邪魅慵懒的声音传了出来:“叫桓。”
不待沈晴反应过来,便又听到:
“如果不是白劲发现你们要远行,是否便将我独自留在此地?”
好吧,沈晴承认是自己把他给忘了,光想着去郡王府需要准备些什么了。
既然自己理亏,便不去辩驳,轻声说道:“那便一起吧。”
说罢,退回角门,从里面锁好。
叫上石头,从正门走了出去。
正门外,三从郡王府赶来的马车已经在候着了。
沈晴发现,这辆马车不比莫桓那辆差。
再瞧瞧沈六赶回来的那辆,便是寒酸的很了,里面既没有软褥,也没有暖炉,只是硬邦邦的马车厢。
沈六不用交待也知该如何做,只见他和三把堆放在门口的东西逐一放进了他赶来的那辆车。
他自是晓得郡王府的马车,沈姑娘和石头也必是坐那辆,而自己买回来的,只为装运行李和货物。
莫桓的马车也悠悠走了过来,停在后面,静静地等着。
临上车前,沈晴再一次回头望望这个宅子,抬头看看那在阳光中依然闪着金光的三个大字“涮涮吧”。
这是自己创业的地方,生存过的地方。这次离开,少则半月,多则······
她不想离开太久,但如果外面的世界真的很精彩,为了石头,为了更美好的将来,也许她短期内不会再回来。
随着马蹄的“嘚嘚”声,沈晴的思绪也跟着飘了起来。
这次出门与她前世出门旅行不同。
来了这几个月,她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等级观念与皇权至尊。
以前只是守着个小镇子,守着个小店,即便是个偏僻小镇,如果没有知府县令他们的庇护,她即使斗得过那些渣亲,可她未必躲得过那吴员外的势力。
去了郡王府,意味着离皇权更近了。
虽不是京城和皇宫,但自己还是要小心谨慎,切不可像前世那样,信仰自由,行动自由,言论自由。
这里,一个不小心,便会要了自己的命,甚至牵连到石头和沈六。
马车里,四周车壁贴满了毛茸茸的皮毛,脚下也是毛茸茸的地毯,纯白色的绒毛,让沈晴有种置身于毛绒世界的感觉。
车厢当中是个茶桌,上面摆着一套茶具和一个暖炉。
暖炉上还有一个小水壶,里面的火似乎要开了。茶桌下有抽屉,三介绍说那是暗格,里面放着茶叶点心之类的小吃和一些小用品。
腰后垫着大大的靠枕,让本以为会很辛苦的旅行变得舒适而温暖。
石头安静地坐在旁边,抱着本书看着。在他旁边,还堆放着其他几本书。
自从赚了银子,沈晴便为石头多买了几本他喜欢看的。
她随手拿起一本,《地域志》。
封面的纸质坚硬却不扎手,上面的三个字刚劲有力,无声地告诉她,笔者对写这本书的信心与自豪。
翻开,一列列清晰的小楷跃然纸上,不过却都是竖着排列的,而且······
怎么读着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