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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八章(第2页)

“要我说,也确是如此。”她顺从地道,“又不是金簪银钗,姑娘可是见过世面的,岂会稀罕一支寻常的木头簪子,可他偏要说那簪子值钱得很,若是卖了,至少值这个数,让你好生收着。”

说着,她伸出了五根手指头。

胡宁好奇地问:“五十文?”

她摇头:“五两银子。”

胡宁被吓了一跳:“当真?”

她颔首,道:“他是这么说的,我也不知道,不过瞧他认真的样子,不似在说谎。”

“不会吧。”胡宁的手不安地绞着帕子,道,“他送奴家的时候,的确说过那簪子他娘子宝贝得很,我当时还很嫌弃,连看都没仔细看一眼,难不成真的值点钱?”

见她上了勾,她道:“反正他已经送给了你,若想知道值多少钱,你找人瞧瞧便是。”

胡宁却懊恼道:“哎呀,也是那死鬼糊涂,竟不将话给说清楚,奴家以为那东西不值钱,早就给了旁人,这次真是亏大了。”

她一听,连忙从安川的荷包里掏出了一锭碎银,假装心疼地安慰胡宁道:“姑娘莫要生气,你送了何人,不如再去讨回来吧。”

欢喜地将银子收了起来,胡宁对她更无戒心,如实道:“昨晚我这里来了一个客人,在与我在门前好生说着话,可他不知怎地,突然发了疯,进屋端了一盘洗脸水便往院子里倒,恰好浇到了一位客人身上。那客人又偏偏是来找我的死对头素姑的,素姑那小贱人便小题大做地来找我算账,拿走了我一身衣裳与一套鞋袜不说,还来讨簪子,我便顺手将死鬼送的那支给她了,毕竟其他的有金有银我也舍不得。”

她疑惑地问:“若是客人被淋湿了,要换的也是男装,为何要拿你的衣服和簪子?”

“客官这就有所不知了。”胡宁掩唇一笑,“来咱们这种地方的,可是有男又有女,只是看起来都是男人罢了。”

她恍悟,顿时明白了很多事。

原来,离开西平街后,秦英来了春明班一趟,而且她在之前还换了一身男装。

但她刚到院子里,便被人给浇了一身的水,只能换一身衣裳。所以,接待她的素姑便来找胡宁算账,而水虽然是她的客人泼的,但她不能得罪客人,便吞了这口气,将自己的衣裳与张铁匠送给她的簪子给了素姑,好让秦英换上。

故而,秦英在死的时候才穿着一身桃红色轻衫与鞋袜,而且素面朝天,并戴着一支并不值钱的木簪子。

可是,秦英来这里做什么?她喜欢的不是南风馆的司玉吗?难道还会男女通吃吗?

越想便越是荒唐。

她有些不解地问:“不过,纵然那位客人是个女子,但她是刻意做男子打扮的,若是要换衣裳,不该还是要男装吗?”

“谁知道呢。”胡宁撇嘴道,“素姑要我的东西,我也不敢不给。估摸着是那位客人不想再穿男装或是没有找到合适的,要么便是素姑那个贱人借机来占我的便宜。”

说着,胡宁又极为肯定地道:“对,没错,定然是素姑想敲诈我的东西,说不定她早就知道那支簪子值些钱,故而特意想顺走的。”

她已经不再在乎那支簪子了,又问胡宁道:“那你可留意过那位客人是什么时候走的?她走的时候又穿了些什么?”

“这奴家便不清楚了,昨日那个给我闯了祸的客人甚是难缠,往下倒水的时候倒是利落,可人家来算账了他便似个缩头乌龟一般,只会盯着素姑流口水,见她欺负我也不敢吭声,听到她要衣裳,还巴巴地亲自将我的衣裳递给了她。可等她一走,他便把我推到了床上,赶着投胎似地,真是把奴家往死里折腾,”胡宁甚是不悦地道,“虽说他说当时觉得那盆水弄得屋子里都是怪味,故而才突然想将水给倒了,但奴家觉得,他就是故意的。”

她这才想起,将秦英浑身浇透的那个男子也有些可疑,连忙问道:“姑娘为何这么想?”

“因为他早就看见那个女人进门了呀。”胡宁解释道,“他当时还问奴家,为何那个客人看着不像是个男人,奴家便说那极有可能是个女人,他便突然转身进了屋,然后眼瞅着她过来才将水给倒下去的,奴家也没想到他会如此,故而也没来得及拦住他。而且,等素姑走后,他甚是高兴,奴家便问他为何要这么做,他只说想瞧瞧那个客人是否真的是个女子,真是有毛病。不过,之后在床上,他使劲折腾奴家的时候,一时高兴,曾说什么这回一定要好好地出口恶气讨个公道什么的,不似是在说奴家,可那会儿他跟头饿狼似的,瞧着就像是拿奴家出气一般。完事后他说快下雨了,一拍屁股走了人,可奴家却几乎一夜都没睡着,这个天杀的,与那张铁匠都是一个德行,都是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胡宁所说的这个人有些奇怪。

来这里的人,大多是来寻乐的,不太可能会无端地寻衅滋事,更何况他也未曾饮酒,听起来又是个既好色又怯懦的人,怎会只为了证实秦氏是否是个女子便心血来潮地浇她一身的水,除非他能确定自己得罪的那人不会来找他的麻烦。

而且,他还说,一定要出口恶气讨个公道,听起来,让她不由想起了一个人。

那个曾经在秦英私宅醉酒闹事的人。

她关心地问道:“姑娘的这个客人,的确奇怪的很,他不会是故意要给你找麻烦的吧?”

胡宁一愣,不可置信地道:“不会吧,那人不是本地的,虽穿着光鲜,出手也还算大方,但一看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进门就往奴家的床上扑,几百年没碰过女人似的,这种人奴家也见得多了,虽然在床上像豺狼猛虎,可一下地就怂得跟个兔子似的,素姑找过来的时候,他可是一个字都不敢说,不像是个故意找奴家麻烦的,倒更像是找那个女人麻烦的。”

她认同地点点头:“那姑娘可知他叫什么家住何处?说不定我也认得,看看他是不是对姑娘别有用心。”

“谁知道他姓什么,他不肯说,只让奴家唤他郎君,险些没恶心死我。”胡宁突然想起一事,道,“不过,他倒是提过,说什么他的家里人有的是本事,迟早会让他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让奴家好好伺候他,还说若是哄得他开心,他便会替奴家赎身。呵,说实话,在这种地方,男人没一个不吹牛的,但大都是吹嘘自己有多本事的,他还是第一个坦荡地承认不靠自己靠旁人的。而且吹牛骗人都不脸红,刚来的时候还向奴家显摆他手上戴的一枚金扳指,说只要奴家把他伺候舒服了,他便将那金扳指送给我,可完事的时候又说金扳指不见了,还说定是掉在奴家的床上了,让奴家好好找找,便算是送给奴家了,但是奴家都快将整个屋子翻了一遍,连个屁都没找着,定然是他反悔了,故意藏起来又拿走了。呸,真是个不要脸的东西,若是奴家再见了他,定要他好看。”

认真地听她絮叨了半晌,许长恒耐心地问:“那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不知道,”胡宁哼了一声,道,“在他完事后,奴家疼得厉害,再加上金扳指又没到手,故而奴家懒得搭理他,只是觉得他那最后一次着急得很,像是赶着要去投胎似的。不过,后来他虽然离开了房间,可却在门口的栏杆前站了半晌才走,也不知道在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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