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普法工作完成后没多久,通和县就接到了第一封离婚申请,这封申请的主人是一个地主的小老婆,申请书还是他找人代写的。这件事当天就引起了王致远的注意,并亲自过问了这件事情,要求通和县人民法院协助女子完成离婚申请。
对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多妾现象,婚姻法采取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灵活方案。杜绝立法之后的纳妾重婚行为,但不会强制要求原有的姨太太们必须离开,一切遵循本人的去留意愿,保护的是所有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
现在妇女还属于弱势群体,有勇气提出离婚的,还是值得钦佩的。在3月15日,这件事情就在通和县人民法院开庭了,王致远也出席了这次庭审。
由于历史原因,妇女既是深受“男尊女卑”、“从一而终”、“好女不嫁二男”等封建思想荼毒,是受迫害和压迫的一方,但是他们同时又是这些传统观念坚定的维护者,主动离婚者并不多。
即使承受着巨大社会压力,也实在无法屈从现状,能勇敢提出解除不合理婚姻关系的女性,是需要法律帮助原则的差异性保护的。这条道路很艰难,但是敢提出离婚的女性更艰难。
提出离婚的女子叫姜小芳,现年26岁,男方叫韩发之,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婚姻状况持续10年了。
在法庭上,姜小芳哭着说道:“法官,我要离婚,这生活我是过不下去了,这些年我任劳任怨的,每天忍气吞声,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
韩发之则大声说道:“这些年我还亏待了你不成,当初你父亲欠了债,是我跟你父亲商定的,我替他还钱,他就把你送给我做小老婆,这些年你在我家吃我的、喝我的,现在看我不好了,就想着跟我离婚是吧,看我不打死你。”说完就要去打姜小芳。
一旁的工作人员赶紧的把韩发之按在了地上,将他的双手拷起来之后,才让他起来,跟韩发之说道:“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你还想打人不成,你再动手小心我们把你送去劳动改造。”
韩发之赶紧道歉,把脸转向了一旁,不看看姜小芳。
姜小芳嘶哑的说道:“这些年我每天为家里做饭洗衣,在你家当牛做马,伺候着你和你的大老婆,这就是你说的好日子。每次有不开心的事情,就对我非打即骂,公公婆婆也欺负这我,我在你们家就是连个丫头也不如……”
“嫁到了我韩家,就是我韩家的人,你就得听我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离了我你迟早饿死。”
“就是饿死,我也要跟你离婚,我不想再受你们家的欺负了,这些年我任劳任怨,挨打挨骂也还完我父亲的债了。”姜小芳说着就解开了袖子,让大家看着她手臂上的一道道伤痕,老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却又添了新伤。
看着有这么多工作人员在这里,姜小芳胆子也大了起来,敢跟韩发之大声争论了,诉说起来自己这些年受的苦日子。
在工作人员的看管下,韩发之也没有什么过激的动作,后面韩发之说道:“你要为孩子想一想,你也不想孩子没有妈妈吧,我们回去接着过日子,我保证不会再打你了。”
姜小芳流着泪说:“你骗不了我了,我是铁了心的要跟你离婚的,孩子我也要带走,我不会让他们跟着你的。”
韩发之大声叫道:“你敢,那是我儿子,你凭什么带走。”说完还扑向了姜小芳,却被旁边的工作人员一下子拉了回来。
姜小芳一下子跪到了王致远面前说道:“王书记,你要为我做主,不离婚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王致远赶紧将姜小芳拉了起来,扶着她坐下,保证的说道:“你放心,你的事情我们不会不管的。”
王致远看向法官说道:“事情的经过也差不多了解了,你们再问问他们村里的邻居、村长和农会主席几家人,看看说的是不是这么回事,今年就把事情给处理了,开车去吧。”
一批工作人员就开车去村子里调查去了,另外的人就将姜小芳、韩发之两人分开,带到一边去给他们讲法律条款。不到两个小时,出去调查的人员已经回来了,情况是属实的,但比姜小芳说得还要恶劣一些。
离婚已经不可避免了,接下来就按照法律来处理就行了。
法律规定,对于主动要求离婚的小妾,则按离婚程序办理。离异后女方的婚前财产物归原主,其他的家庭财产分配由双方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优先照顾女方及子女合法权益,以及从有利发展生产的原则判决。
在协商中,姜小芳是什么都不要,也要带走自己的子女,而韩发之则愿意给姜小芳50元,要求留下他们的儿子。别的也没有什么好争论的,就在儿子的问题上争论不休。
两人生养的儿子目前6岁,女儿是7岁半,女儿跟着姜小芳,这点两人都没有什么意见,儿子太小,法院考虑到韩发之地主的身份,最终判决给了姜小芳,随之判决还有财产,包括合作社工厂的股份、土地、房屋价值等都做了划分。
基本是等于150元左右的价值,韩发之除了儿子这一点有意见外,也同意了这一要求,除了合作社工厂股份、土地外,房屋没有划分,而是补偿了60元给姜小芳,姜小芳带着合作社工厂股份、土地,还有自己的私人物品,离开韩发之的家。
事情得到了解决,不过姜小芳的安置也是一个问题。最终工作人员问过姜小芳的意见后,决定安排她到工厂去做工,工厂还有专门带小孩的,居住在宿舍也是没有问题的。土地、工厂股份按照章程来就行,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这些都一一办理完成了。
王致远在判决结束后就离开了,后续的事情就没有一直关注了,反正明天的报纸也会刊登消息的。这样的大事情,江雨时一直在关注着,准备写一个大新闻。
第二天王致远就从报纸上看到了事情处理的结尾,虽然新闻中用了化名,但是并不妨碍这件事情在通和地区引起的轰动,下午各县又通过电话会议机播放到了每个村子里面,一时间在各村也引起了波澜。
婚姻法的推广也是一部血泪史,婚姻自由是有代价的,有可能就是生命。那个时候离婚是一件丑事情,这种事情大逆不道,是家门耻辱,有言“宁教你死在手,不叫你云里走”。妇女中也发生了一些悲剧,但是更多的还是抗争到底,
50年《婚姻法》颁布后,特别是53年3月运动月后,我国出现了第一次离婚高潮,仅53年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就高达117万件。据统计,51年到56年期间,全国大约就有600万对夫妇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