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的情绪在心中绞滚不息,百般思绪豪情郁结在口,又似有话,又像无言。
一声长叹,他一字一顿吟诗道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字字慷锵有力,却也愁绪万分。
惊醒了王凯蒂几人,他们不可思议地看了过去,同时也面露震撼,被诗里蕴含的能量感动了。
不止是他们,楼下也有人产生了共鸣。
只见有一身披斗篷之人,正独饮杯酒,当听到‘明月光’时,那憔悴双眸才有了光亮,而‘思故乡’三字更是强有力地击碎了其内心防线,红了双眸。
“谁!这?这是诗?真是一首好诗啊。我得上去瞅瞅是何人作诗!”斗篷站起身,径直走了上去。
而此时的蓝晨,正尴尬地看着几人,无奈道“你们是喝多后把我当成女娃了?眼珠子都这么绿油油的。”
“少爷!您竟然还能作诗?这韵脚,这字词,只得天上有啊。”
“是啊,爵爷,你再次让我开了眼,望明月,思故乡好诗,好诗!”
不禁翻了个白眼后,蓝晨起身道“你们慢喝,我去解下手。”
“爵爷威武!”
“少爷威武!”
趁着酒意,倒也撒起酒疯。
蓝晨有些害羞,分明是盗用了‘诗圣’的诗歌,却得到连连赞叹。
他一边关上门,一边囔囔着“闭上你们的狗嘴,喝点酒儿就这般,待我回来再大战三百个回合!”
转身,相撞,一庞然黑影横在眼前。
“抱歉抱歉。”几声歉意中,更多的是不解,这人,得多多高啊,站在眼前就像是大山般。
“这声?这人?刚那首诗歌,是你做的吗?”
“哈?正是在下没错。”
蓝晨也抬了头,这才看清,斗篷下的面容
棱角,鳞片,竖瞳,还有那狰狞锋利的牙齿。
不是人!
是异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