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们一起去。”
“主公,此等小事,就不劳烦您了,我们十三人足以胜任。”
也罢,对面虽称二十万,但战斗力差强人意,只看排兵布阵就很一般了。
“早去早回,自保为上。”
“遵命!”
月朗星稀,赵破虏便坐在城楼上小酌一杯。
他在想,此时此刻,女帝沈行君应该也睡不着,她在期盼着赵破虏的人头呢。
离开大乾时,赵破虏曾遥看皇城许久。
有他在皇城安宁,他一走,朝中士大夫就会乱。
这个世界的历史,没有女人当皇帝,谁会服沈行君呢。
何况她本来也没什么君临天下的才能。
最多不过半年,京师将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沈行君的位子肯定坐不稳。
“赵破虏?”
阿萝悄然而至,还穿着皮草衣服,那身材、那脸蛋,在月光下格外动人,牵动着男人的心。
“坐下,喝两杯,试试白酒的滋味。”
“你好像不发愁,我哥哥说,那二十万人一旦冲破城门,我们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那也要他们能冲的进来才行,有我呢,你怕什么。”
“你……你到底杀过多少人?”
啧,细算起来,可能超过两百万人了。
比秦国的白起杀的还多。
为了树立威信,赵破虏杀人、鞭尸,甚至动用各种酷刑,将人丢入火炉,活活烧死。
他本人并不嗜杀,那都是碍于形势,不得不这么做。
古往今来,谁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杀人,只是为了还天下一个太平。
“不说这些,明天一早,大军就会撤走。”
“你怎么那么肯定?”
“你说呢?”
“我知道你手下十三人出了城,他们也都个个骁勇善战,可只靠他们,能打败二十万大军?”
唉,部落的人,脑子就是简单。
难不成真让十三人去打几十万人么,累也累死了。
“阿萝,我跟你商议的炼铁,你和你父亲说过么?”
“阿爹已经知道了,他说你是英雄。”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