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五这话说的客气,但意思却表达得很明显。
——小伙子,是到了分别的时候了。
沈白很理解这种做法,宁武镖局马上就要从血旗镇出发走镖,路上危险重重,带着自己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平白增添风险,还不如好聚好散。
他点头,抱拳笑道:
“五叔客气了,这一路多亏你们照顾,我才不至于饿死荒漠,大恩大德沈白必将铭记于心。”他顿了顿,从怀里掏出璀璨的结晶体,在阳光下展示一番后,才放到陈老五手上:
“这是一种宝石,如果有懂行的人看到,倒也可以换些银两。”
陈老五惊奇地把玩这个透明坚硬的小玩意儿,连连道谢。
这是沈白用金焰高温高压燃烧沙子的产物,类似玻璃,挺漂亮,在这里应该算是个稀罕物。
辞别陈老五之后,沈白又去向小铃告别,少女有些打蔫,但她自诩为“江湖儿女”,也强行振作起来,撅着嘴对沈白道:
“我叫陈铃,下次见面时,我会成为江湖上刀法第一的女侠。”
沈白摸摸她的头,从马队里离开。
他并没有走远,只是躲在一处遍布阴影的小巷子中,看着陈老五等宁武镖局的头目进入血旗镇最大的府邸后,仔细凝视上面悬挂的牌匾,才悄然走开。
沈白打算悄悄跟在宁武镖局后面,沿着小铃嘴里的官道离开这片黄沙,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因为时间还算充足,沈白便在集市上闲逛着,搜寻可用的信息,可惜逛了大半天,也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他甚至还在书铺搞到了一本地方志《血旗景物略》,但看完后也无所收获。
没有最初之石,没有变异兽和畸变种、没有科技时代遗留的珍贵只言片语。
仿佛血旗镇真的只是遥远古代的一个大城镇而已。
——这当然是极为不符合常理的。
至暗时代结束的那一年,即是逆乱时代的元年,那时武道还没有被开发出来、天启者也没有诞生,成建制的抵抗军的主要武器,依然是枪械和简易雷管。
即使在失落的纪元,人们也绝不可能遗忘“科技”这个伟大的发明。
走在血旗镇中,沈白不断推测各种可能性,当天色暗沉时,他又故技重施,将沙子加热压缩成透明的晶状物,再拿去当铺抵押些这个时代的银两,在临街的客栈中租了房间。
因为手头宽裕,他又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没必要省吃俭用,因此花钱大手大脚,给了掌柜很大一枚银锭,让后厨“挑些有吃头的东西送上来”。
月上树梢,店小二捧着陶瓷托盘进来,将其放到桌上后,躬身退出房门。
沈白将托盘上面的几样精致小菜拿出来,就着血旗镇特有的低度数果酒开始吃晚餐,不知道多少年前的美食顺着他的舌腔涌上大脑,酒里的果香味瞬间炸开,让他有种奇特的感慨,仿佛两个时空因为美酒佳肴而连在一起似的。
他喝了很多,但因为身体素质太强,也没感觉到有多难受,只是觉得这一觉睡得意外地香甜。
第二日,没到自然醒的时候,沈白就已经从床上坐起来了。
宽阔无限的天空中,高高悬挂着两个太阳,它们完全等大,共同散发着炽热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