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不群没有看到更多,不过他无意中发现四个全身重甲的重装骑士打头阵,货真价实转职来的重装骑士,这四个重骑士手持三米长的巨枪,走在路上姿势优雅庄重,黑色的重甲让人目眩。
“这四个骑士需要一百个人才能打倒。”
凌不群分明听见当中有白胡子,老眼昏花的人如此评论。那个老者必然是智者,重装骑士你要有一千的话,直接可以自称圣教国大公了。多半教皇为了交好与你,会承认这一身份。
这凌不群第二次遇见二转(见习到一级职业,一级职业到二级职业,如此算作二转)职业的人,平时看见的最多是见习骑士,见习骑士也已经很受重视。是的,哪怕是见习骑士,这个世界的底层眼中仍然是优秀的人。
另外不要小看见习转职,要知道见习的机会是多么难得,
而后还能数出三十余名剑士以及十多个弓手,再加上两个在骏马上嬉笑阵阵的牧师小姐,一个带头的男司祭,这里也有魔法输出与救护组。
这样的搭配很合理,是一个优秀的佣兵组织应当具有如此的格局,这样的话,四个重装骑士横冲直撞,剑士弓手相互配合,牧师治愈,司祭输出。足以压制数倍于自己的敌人,想要打垮他们非得要领主亲卫全上才行。
土匪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实力的,要是他们有,凌不群自己也想不明白他们为何不自称为贵族,反正也会被招安,并被承认,这就是封建时代。
“那个人,不是那天晚上土匪窝里看见的?”
在满意的扫视佣兵团,并为自己不必再召唤本体而感到欣喜的时候,凌不群注意到一个骑着马的弓骑士出现了。
凌不群只盯着这个二转看了一眼就认出这是不久前的迩密斯,是她!她本来就是佣兵,居然都二转了,卡哈尔无怪乎如此畏惧她。
骑在马上,神清气爽,一点也看不见暗夜之中的悲伤,迩密斯的长靴与有力的小腿,手臂上的皮甲与猎弓一样优雅美丽,精致的脸上,碧蓝如水的眼眸,永远向外展示着内在无穷无尽的活力。
“哇,迩密斯真的是漂亮。”
“小心些,她讨厌别人评论她的相貌,她可是会狠狠揍这样的人。”
两个弓手看了一眼,不由得小声嘀咕道,他们就归迩密斯管理,而且迩密斯都二转了,他们也不敢招惹。
“真是的,迩密斯都快是半个男人了,听说她曾经在掰手腕当中战胜了重装骑士。”
“可恶,太可恶了!这不可能啊!”
“哎,为什么你这么生气,又不是你输?”
“那当然和输赢没关系,掰手腕的话就终于有机会摸迩密斯的手了!”
两个弓手有一句没一句,凌不群听得好笑,虽然这不是紧要事件,但是也让他晃了晃神。集中注意力的话,凌不群想了想,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商队东西太多必须走几条注定的大路,容易被算计,不然就真的万无一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