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阳光之下,陈乐在校门口等了好一会儿,才看到任夜舒从学校侧边,抱着双手,快步走了过来。
与往常一样,一身的简约轻装,除了穿一身衣服之外,什么也没带。
正如她一贯的做事风格,简便快捷,以最高的效率来完成事情,这点倒是跟陈乐挺像的。
任夜舒说话也很简洁,看了陈乐一眼,点点头道,“走吧。”
“嗯。”
然后两人就上了校车。
姑且算是坐在了一起,任夜舒坐在里侧,陈乐坐在外侧。
一路上,任夜舒都是把目光投向窗外,看向另一边的,而陈乐则还在脑内复习着黑夜给他制定的完美的作战计划。
嗯,越想越觉得可行,简直完美,没有丝毫破绽。
所以,两人一路上基本都没怎么说话。
直到广场的站点,才一起下了车。
任夜舒随口问了句,“怎么,突然约我一起看电影。”
陈乐就冲她笑笑道,“因为,最近不是新出个电影吗,我觉得还蛮好看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嘛。”
任夜舒稍稍有些闹别扭的转过小脸道,“什么啊,我很忙的,我今天本来是要去公司帮忙的。”
因为接到陈乐的电话,想了想,就把公司的事推了,过来陈乐这边的。
“也不能每天只是工作啊,偶尔也要休闲下,据科学研究表明,劳逸结合的话,工作效率会提高三四倍呢。”
这也是早就想好的说辞,以免让对方看出自己心怀不轨——表面是找她约会,其实想让她还钱。
两人走出几步,陈乐才想起来,对着任夜舒伸出了一只手,亲切微笑道,“对了,手给我。”
“干,干嘛?”任夜舒稍稍有些惊讶的看着陈乐。
因为她走路习惯性的双手环胸,抱着双手走路的,即使在跟段会鑫交往的那段时期也一直这样,甚至不仅仅是跟段会鑫,哪怕是在跟家人一起的也是习惯如此。
这个动作很凸显她的骄傲,以及盛气凌人的一面,拒绝跟任何人平等,有一种高高在上,一个人把自己孤立起来,不屑与任何人为伍的感觉。
因为段会鑫比较聪明,会见机行事,不会去勉强,所以,也没要求什么,以免闹的不愉快。
但陈乐就不一样了……
他再次笑笑道,“好了,手给我。”
说着,也不顾任夜舒愿不愿意,就一手拉住了她的小手,牵着她的手,跟她并排走着,同时微笑解释道,“这里人这么多,要是你走丢了,就麻烦了。”
任夜舒有些倔强道,“胡说,这里我熟的不得了,再说我又不是小孩子,谁会走丢啊。”
“那就当是为了防止我走丢吧,反正牵住了我就不会再放手的。”
陈乐带着点强硬的微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