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你给我变个蝴蝶我看看。”乔烟眉嗤笑,“就算变了又如何?命都没了,还图那个虚名作什么!”
“这说明他们永远活在人们心中,精神永存。”
“是啊,既然有了精神,还要钻石做什么?”──那岂不是头上安头,嘴上安嘴?
杨小玉语塞。──若梁祝真的化蝶,那轻盈的翅膀上挂得住沉甸甸的钻石吗?再说,祝英台若贪图钻石,又怎么会傻到跟梁山伯去化蝶?在人世间作一对柴米夫妻享受生活的万千滋味不是更符合人性吗?
乔烟眉放下钻戒离开珠宝柜台。
“喂,你真的不要吗?”杨小玉在她身后喊。
“不要,我怕在某一个静静的深夜,那可怜的皮肤像巧克力一样的小黑孩子的血,真的从钻石中滴出来,叮咚有声……他在哀泣。”
乔烟眉边走边说。杨小玉追上她,“你太多情了吧?天哪,幸亏你不是明星大腕,否则让你这么一说,谁家结婚敢买这滴着鲜血的钻石,珠宝商我看也非破产不可。”
乔烟眉停下脚步,看着杨小玉,“会吗?”
“不会吗?”
“会吗?”
“不会吗?”
两个姑娘的眼睛盯着对方。
乔烟眉微微一笑,“放心吧,珠宝商绝不会破产,钻石也照卖不误。因为,钻石并不象征爱情,它象征财富。所谓人为财死。有的人为了钱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又怎么会顾及他人?滴不滴血的又有什么关系?谁又会在乎?”
是啊,谁又会在乎呢?他人生死,与我何干。
“其实世上好多美丽的东西都是血淋淋的。”乔烟眉说。
“比如──”
“比如珍珠。珍珠是蚌用血和肉加上痛苦磨砺出来的,可是被人类一刀就给掠夺走了,还搭上蚌自己的一条命。再比如,貂皮。活生生地从貂儿身上把皮剥下来,还带着貂儿的体温沾有貂儿的血丝……”
“让你这么一说,这世上的人全成了强盗。”杨小玉吸着气。
“哪里!”乔烟眉微笑,“善人多的是。打开电视,你可以看到有很多穿着貂皮,挂着珍珠项链,戴着滴血钻戒,吃着猴脑熊掌的人在到处作善事……”
杨小玉看着说话者,打了个寒颤。世上有些事,就不能细想。
“算了,开玩笑的,其实我也一样吃猪肉啃骨头,不是什么好鸟儿。”乔烟眉笑。
杨小玉听对方这么说,也笑了,“那你刚才说那么多废话!”
“你看你,这就叫作秀。”
“哇,你该不是在试探我的诚意吧?我真的是想花钱的。那个钻戒才两万多一点。如果觉得钻石不好,选点别的?”杨小玉很诚心。
乔烟眉笑了笑,“我什么也不想要,真没多大意思。”
杨小玉跟她并肩走着,说:“你跟我们老板一样,她也是不喜欢戴首饰。不过她是因为太骄傲,她说──我就是天下至宝,还要什么陪衬?”
乔烟眉感慨,“她有资格那么想,也有资格那么说。”
“那你呢?”
“我?”乔烟眉笑了,“我其实也不是不喜欢首饰,只是觉得这个商场里还有比首饰更昂贵的。我哪能这么容易便宜了你。你准备放血吧!”
杨小玉看着她。
“江远哲也来了,就住在龙琪大酒店。”欧阳明说,他问:“知道江远哲其人吗?”
“您会告诉我的。”
欧阳明笑了,这小子能沉得住气了。
“江远哲是广东江家的后人。他的曾爷爷江浩,曾奶奶叶沉沉,是当年风云一时的人物。叶沉沉清末民初人,从小被名动江湖的大盗司马神针收养,14岁时嫁给年仅8岁的江浩。江浩是广东某县的世家子弟,祖上曾做过几任官,还出过不少进士。到了江浩爷爷这一代,了息孤弱,江浩的父亲年纪轻轻就死了,她母亲带着他过。江氏一姓旁枝很多,大多衰落,这些穷亲戚早就盯上了江家的财产。大概为了这个,江浩的母亲才急着娶叶沉沉过门,然而,叶沉沉过门没几天,江母便神秘失踪,不久,江家遭了一场大火,家财被人抢光,叶沉沉与江浩流落江湖。
“换了别人,也许就没事了,叶沉沉却是个硬角色,在流浪的日子里,她得到师傅司马神针的协助,培植势力,几年后,正值革命军起义,她趁风点火,一举收服了广州的所有黑势力,成立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帮会──青衣绣。中年时,她和江浩退隐江湖。后来抗战爆发,日本人诱降,被她拒绝,反挎着双枪带着她门下的徒子徒孙一同抗日。最后,江浩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夫妇二人遭汉奸暗算身亡。青衣绣的人寻仇,引起内哄。江家的后人由此移居英国。”
说到这里,欧阳明摇头。每有外族入侵,汉奸总是比民族英雄出现得快。
“叶沉沉年轻时做过不少烧杀抢掠的事,但因为她积极抗日,人们对她的评价很高。黑白两道中颇得人望。江远哲是她的第四代曾孙,可惜他身上没有一点先祖遗风。他父母早逝,由爷爷一手带大,从小娇生惯养,只会吃喝玩乐,他爷爷对他很不放心,生意上的事很少让他插手过问,祖孙之间矛盾丛丛。三年前,江老爷子应老友之邀去马来西亚游玩,他乘坐的私人游艇在公海被劫持,他被绑架到金三角。这件事曾轰动一时,江家的旧部几乎是倾巢出动寻人,赎金一度涨到50亿美金,但由于警方的介入绑匪没有得逞。结果,江老爷子却被乔大禹所救。”
乔大禹!一切零碎的片断都由他的出现而衔接成一幅整图。
“可是,江老爷子却在获救途中死了。他已经78岁了。所以乔大禹就成了江老爷子遗嘱的惟一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