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想陆臻这蠢猪还一意孤行要开游戏厅,陆嫣真觉得。。。二十多年后沈括干掉她老爸,绝对是历史必然。
“咳咳咳。”
陆嫣站在摊位边,装模作样咳了半晌,沈括颀长漂亮的指尖衔着书页,头都没抬,淡声道:“感冒了去医院。”
陆嫣蹲到他身畔,闷声说:“某人这么讨厌我,还请我吃蛋糕啊?”
沈括平静道:“买多了,吃不完。”
“那明明就是独立装的小蛋糕,你是特意给我买的吧。”
“不是。”
“就是!”
“我说了不是,离我远点,我还是很讨厌你。”
陆嫣才不相信他,女孩的第六感通常都是相当准确的。
沈括性格淡漠,讨厌一个人通常就是以冷漠相待,绝对不会恶言相向,更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
“沈括,当女生假装生气说讨厌一个人的时候,大部分情况都是喜欢他,难道你也是吗?”
“做梦。”他反驳得相当迅速。
英俊的脸庞骤然泛起几缕不自然的潮红
陆嫣耸耸肩,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沈括那样的未来互联网大佬,整个北城都要尊一声“沈爷”的男人,将来他身边少不了有女人前赴后继地贴上去。
陆嫣可要不起这样的大佬,而沈括也不可能喜欢她啦。
她现在只想安安稳稳帮她老爸化解仇怨。
陆嫣将吉他从盒子里取出来,对他说:“沈括,我给你写了一首歌。”
此言一出,沈括翻书的指尖蓦然一顿,诧异地望向她。
“那天我食言了嘛,挺对不起你,所以我为你写了一首歌,唱给你听啊。”她说着拨了拨吉他弦:“挺好听的。”
这首歌的调子淡淡的,带了点小民谣的意味,宛若冬日里的阳光轻轻洒落在发梢间,暖暖洋洋。
沈括从来不知道,这般温暖的调子,会是属于自己的歌。
他的手依旧保持着捏书页的动作,但是他的视线抬了起来,落到了陆嫣身上。
阳光在她的脸上打了一个光圈,耳垂因为燥热而染上绯红,宛若水樱桃一般,白皙的脸颊格外清透动人。
忽然,他攥住了陆嫣的手腕,止住了她弹吉他的动作。
音乐戛然而止。
他的掌腹有茧,略带粗砺的质感,这样用力地捏着她,有些疼。
“沈括。。。”
她不解地看着他,挣了挣手腕:“你弄疼我了。”
果然,她白皙纤细的手腕已经漫上了一层红痕。
明明近在咫尺,可这女孩。。。却是他可望不可即,不能肖想、也不能碰的人。
他用力甩开了她的手,脸色沉了下去,冷声道:“别再做这样的事了。”
陆嫣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翻脸,明明刚刚听她唱歌的时候还。。。很温柔的。
他压低了嗓音,淡淡道:“陆嫣,不要给我任何希望。”
陆嫣嘴唇微启,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
沈括缓缓抬起头,漆黑无边的视线落在她的身上,英俊的五官无比冷硬,一字一顿道:“否则我这一生,都不会。。。”
我这一生,都不会放你了。
后面半句话,沈括没有说出来,他的视线下移,落在了面前的钱盒上,盒子里有几块零钱,看上去真是。。。落魄。
他有什么资格对她说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