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来,这不算一条小径,只不过小孩子频繁出入,在草皮上留下了一条光秃秃的痕迹。地面凹凸不平且湿滑,差点跌倒。与身手敏捷的小孩子不同,对钝重笨拙的三十岁男子而言这是一条窒碍难行的道路。
结果虽然没有跌倒,裤子下摆却被泥巴沾黑,衬衫也被草地的露水沾湿了。
这里什么也没有。
只是更靠近水边。
芦苇高过腰际,地形狭窄而泥泞,走是走下来了,却动弹不得。
流水声隆隆。
我试着蹲下。一蹲下来,丛生的芦苇比我的头顶还高,对岸的水平线呼地上升了不少。
——水的气息。
我用力吸入湿气,吸满整个肺部。
啊,我还活着。充满了活着的感觉。
简直就像两栖类。
在这大多数人挥汗工作的时间,我却蹲在桥下草丛,就只无所事事地透过呼吸感受生命。充分体认到自己在社会上完全不具机能之愧疚感。
我总是如此。
无所事事,彻底地无所事事。
水鸟停在芦草之间。
一动也不动。
——鹭鸶吗?
也许不是。
我心不在焉地看着鸟儿。
——真无趣。
觉得真是无趣。
呼吸湿润的空气,回想事情经过。
开端是——狗。妻子说想养条狗。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也不怎么奇怪。我回答不要,一样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回答。我并不讨厌动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提不起劲。
接着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有点尬尴。
我们没有吵架,就只是变得冷漠。
其实放着不管也成。我们夫妇平时对话不算很多,相处也不见得一直很融洽,就算遇到这类状况,也还能相安无事地度过一整天,反正到了晚上吃个饭就去睡觉。但是,不知为何,这次我却突然觉得这个过于日常的光景令人作呕、令人厌烦,我再也待不下去了。
——简直像个孩子。
说不定我只是因为工作进展不顺利,才会拿这事当做借口趁机溜出门。应该是如此。我想我只是不想工作罢了。
有人说小说家非寻常神经所能胜任。可是我连正常人的神经也付之阙如,所以我本来就不是当小说家的料。我看我只是对工作感到厌烦,想借机转换心情而已。
但是……
我还是觉得似乎并非如此。我肯定忘记了某项重要的事。不,说不定不是忘记,而是我非得将那重要的事藏在内心深处、装作不存在才能过活。
因为我是个胆小卑鄙的人。
——啊,鸟要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