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吞食Jing液,但一想到是来自面前这个男人,就立刻什麽都顾不得了。
维伦挣脱我双手,在我面前蹲下,他双掌宽厚,揽著我肩胛,将我脑袋按在他肩膀上。
我立即觉得这该是我至今为止所得到的,最为珍贵的一个拥抱。
热水仍在喷洒,浴室里蒸汽弥漫,我抵著他肩窝,终於有勇气嘶声道歉:“我不是故意那麽说,我没那个意思……你原谅我。”
维伦没回话,他长长叹了口气,在我脖子那块吻痕亲了一下,径直出了浴室。
我出去的时候他已上了床,被单紧紧裹著肩膀侧躺著,很安静。
我钻过去,从背後抱紧他,用胸口去探测他的心跳。
他始终没说话。
我揽著他脖子,将额头贴在他耳侧,看到他微微颤抖的长睫毛。他跟我一样,在伤心。
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交颈复同心”这句诗来,我跟他,明明是已经“交颈”了的,可为什麽心的距离就那麽远呢?
两个男人,到底该怎麽做,到了什麽时候,才能真的“同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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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过之後──第五章(1)
文艺点说,那天之後,在我跟维伦之间,就好像有道透明的墙壁被谁偷偷建了起来,越垒越高,而我自欺欺人地对之视而不见。
之前说的“度假”被证明的确是托词,维伦其实忙得很,每周大半时间都在邻城与荷兰之间奔波。
剩下不多的时间他里则煮饭、打扫、整烫一条龙地伺候我。
我乐得任他伺候。这是个极具生活情趣而又爱在细枝末节上穷讲究的人,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我这间狗窝样的公寓让他收拾得窗明几净,生活用品全换成最高档的,很快连我都染上他那满身的松木香──他只用一个牌子同一系列的洗浴产品,从香水到熨衣水,一丝不苟。
然而无形中有什麽张力在我俩之间越凝越强,他没再跟我说过“喜欢你”,我……我当然也不会再主动跟个大男人再提那麽丢人的话。
当然了,从表面上看,我们还是相敬如宾的。天下不会有比他更赏心悦目的同住对象──可也仅限於同住而已,那些拥抱、热吻与爱抚,再也没发生过。
我安慰自己,距离太近产生审美疲劳也是合理的嘛,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磨合”……了?
於是每当我不必为实验项目跟小温州奔忙的时候,就总想尽办法与他拉近距离,亦步亦趋地跟著,什麽都和他说,我都从没发现自己原来是这麽呱噪的一个人。
当然他是有问必答的,跟以前比起来甚至更幽默和气。
然而……我想“客套”真是世界上最强大而又无懈可击的力量。
每次他露出那种疏离得体的微笑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每过一天就更忐忑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