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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过之後──第五章(1)
文艺点说,那天之後,在我跟维伦之间,就好像有道透明的墙壁被谁偷偷建了起来,越垒越高,而我自欺欺人地对之视而不见。
之前说的“度假”被证明的确是托词,维伦其实忙得很,每周大半时间都在邻城与荷兰之间奔波。
剩下不多的时间他里则煮饭、打扫、整烫一条龙地伺候我。
我乐得任他伺候。这是个极具生活情趣而又爱在细枝末节上穷讲究的人,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我这间狗窝样的公寓让他收拾得窗明几净,生活用品全换成最高档的,很快连我都染上他那满身的松木香──他只用一个牌子同一系列的洗浴产品,从香水到熨衣水,一丝不苟。
然而无形中有什麽张力在我俩之间越凝越强,他没再跟我说过“喜欢你”,我……我当然也不会再主动跟个大男人再提那麽丢人的话。
当然了,从表面上看,我们还是相敬如宾的。天下不会有比他更赏心悦目的同住对象──可也仅限於同住而已,那些拥抱、热吻与爱抚,再也没发生过。
我安慰自己,距离太近产生审美疲劳也是合理的嘛,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磨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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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每当我不必为实验项目跟小温州奔忙的时候,就总想尽办法与他拉近距离,亦步亦趋地跟著,什麽都和他说,我都从没发现自己原来是这麽呱噪的一个人。
当然他是有问必答的,跟以前比起来甚至更幽默和气。
然而……我想“客套”真是世界上最强大而又无懈可击的力量。
每次他露出那种疏离得体的微笑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每过一天就更忐忑三分。
越忐忑,就越缠著他刺探,越刺探,越忐忑得坐立不安。每秒锺,我都担心他翻脸不认人──那是一种欠了人家钱,偏偏银行户头又早已透支的感觉。
释迦穆尼曾曰:欠什麽,别欠感情,此言诚不我欺。两人这麽耗著,日他老母的,所谓钝刀子割肉,比弹鸡鸡弹到死难受一百倍!
而好死不死的,跟小温州那边的进度也一样乏善可陈。
我想维伦在我颈侧咬那一口的时候,说不定真是在打算恶意地宣告占有权。不然怎麽次日小温州就开始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那块亵渎职守的膏药後来被我在车座上找到,我也不敢去跟小温州确认这玩意儿到底是接吻前还是吻後落下去的。老子还没傻到那个自投罗网的地步。
如此拖了两三天,倒是小温州她爹沈不住气,主动邀我上门。
吃饭时,超市小老板旁敲侧击地跟我表示:我们家有人跟你姑父的朋友认识。
……原来如此。
温州人最爱抱团,哪怕是一面之交,只要报出籍贯,立刻就能成立世间第一八卦情报网。何况中国人一向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爸家里那摊七大姑八大姨早等著看我笑话,得到如此良机怎麽可能消停。
只是菩萨保佑,托娜塔莉的福,上次探亲时,她已将我“男女通吃”的美誉散播於四海之内,一时间小温州家里倒也只以为我是普通的“花心、风流、纨!”,没怎麽往性向上考察。
毕竟对於这个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而言,G的存在还是很不可思议的。就像吸血鬼之类的东西一样,你的确可以理智地承认这世界会有人半夜露出獠牙咬鸡咬狗,但要怀疑这个“某人”就是自己的相亲对象,还是非常需要想象力跟勇气的。
小温州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不过,虽没怎麽怀疑我的性向,但也彻底没影响她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很快在她身上我发现一个生物学真理:人人身上都有一只基因叫琼瑶。
──你不信?你不信是因为你暂时还没激活它。
小温州的琼瑶基因算是火力全开了,她那只小脑袋瓜里装满了狗血剧情,一天到晚颠三倒四地套我口风,生怕我还在迷恋那个 “绿眼睛的火爆德国女朋友”。